县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2014年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8/1/15
县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2014年述职述廉报告
2014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州环保部门指导下,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重点工作,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同抓好纪检监督责任,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六条意见”和县“二十七条”等规定作为切入点,发扬县环保系统“爱在环保、勤在岗位、专在业务、严在执法、贵在奉献”的行业精神,促使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清正廉洁,扎实推进环保工作和廉政作风建设。现将全年环保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情况报告如下:一、围绕全县环保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八项重点工作。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总量减排有效推进。州下达2014年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为:化学需氧量226吨、氨氮27吨、二氧化硫76吨、氮氧化物41吨。我县安排15个减排项目,完成削减量为化学需氧量133吨、氨氮18吨、二氧化硫100吨、氮氧化物117吨。超额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因本身无更多的项目实施,未完成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指标。在全州综合排名位居全列。
——环境质量稳中趋好。1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州控地表水广润河城区段上游七里坪、清江景阳段水质稳定在ⅱ类标准,广润河城区下游小溪口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达到350天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10%以上,达到上级规定目标;城市环境噪声达到相关标准。
——环境管理规范有序。我局审批环评登记表48个、环评报告表33个,州审批我县环评报告书项目8个,新城区规划环评获得批复;47家企业持有排污许可证,因工艺需要许可夜间施工项目6个,对12个竣工项目进行了专项验收;对10家违法排污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建设项目环评率、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和环保违法案件查处率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推进总量减排工作。
今年来,我县强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将15个减排重点项目分解到环保、畜牧、经信、住建等部门,大力实施10个农业源规模畜禽养殖治污项目;推进金鹰纸箱厂淘汰燃煤锅炉,完成泰丰水泥旋窑生产线脱硝改造工程并通过验收,景阳水泥立窑生产线彻底关闭;加强县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收集管网运行监管,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之中。加大减排项目的环境监察现场核查力度,促进全县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总量减排效应。
2、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组织长梁乡、罗家坝村等1乡9村申报2014年度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景阳镇、松树坪村等1镇19村申报2014年度州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红岩寺镇中学等3所学校被命名为第四批州级绿色学校,对申报第二批县级绿色学校的11所学校、第三批县级绿色社区的2个社区进行考评命名;2名青年、5名中小学生被省环保宣教中心聘任为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少年环保使者”;对《建始县生态功能红线分布图》初步划定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参加对接会。
3、有效推进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涉水污染防控工作。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源、重点流域巡查制度,责令徐鑫铁矿非法开采项目停止开采,对当阳小区建设弃土随意倾倒责令改正,协调对闸木水水库漂浮物清理,督促6家涉水企业完善废水等处理设施;开展空气质量改善活动。对7家企业粉尘和油烟排放超标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推进泰丰水泥脱销改造、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煤改气”,会同业州镇、长梁乡和公安、国土等部门,责令9处碳质页岩煅烧点停止煅烧;进行城市噪声集中整治。县政府出台《城市噪声功能区区划方案》,针对噪声扰民突出问题,从环保、公安、城管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专班,开展为期近4个月的专项整治,发放公开信2万份,张贴通告150份,专班巡查54次,调处投诉34起,责令改正12起,环保部门履职测评满意率80%以上,整治结束后,县政府在城管局成立噪声执法管理中队,健全长效机制;牵头落实挂牌督办隐患。县政府对五宝树煤矿去年发生矿渣泥石流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环保局牵头处理,企业新建3号拦渣坝,修复损毁灌溉设施,投入治理资金100余万元,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危废辐射安全管理。对16家危废产生单位和18家辐射应用单位加强监管,督办疾控中心对废弃氰化钾等16种近100公斤(含瓶重)有毒有害废物转移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积极应对环境污染事件。磺厂坪硫铁矿选矿项目非法排污,造成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污染,我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最短时间切断了污染源,完成现场应急处置,组织开展了全县环保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4、强力推进环境监管执法。
一是抓好环保专项行动。制定环保专项行动和饮用水源保护、空气质量改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三大行动方案,加大水源地、重点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326人次,检查排污企业和建设项目128个,责令限期整改39家,责令未验投产项目停产2个,就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11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对众发工贸等9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11万元,同时,省环保厅对建始磺厂坪矿业公司硫铁矿选矿项目非法排污处罚款100万元。二是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将辖区范围划为三个片区,把24处重点污染源(环境风险源、敏感环境**点)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责任到人,确保重点排污单位监管“1企1人、1企1档”,实现监管督办有领导、监管任务有专人、监管责任有落实的网格管理新格局。三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妥善调处群众关于环境污染问题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投诉82件,**调处率100%,并办理了本年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议提案6件。四是环保刑事司法衔接。将“8.13”污染事件中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磺厂坪矿业公司硫铁矿选矿项目非法排污案件,移送县刑事司法机关调查处理。五是依法核定排污费。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排污费核定征收法规和程序,今年可完成排污费征收210万元。
5、稳步推进环保项目建设。
一是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和业州、高坪、三里、景阳等地105万元总量减排资金项目工程;二是业州镇柳树坦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典型示范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到位省级资金30万元,该项目正在组织实施;三是到位省级生态文明以奖代补资金244万元,相关项目现正在进行政府采购工作;四是获得总量减排省级以奖代补资金234万元,分配方案正在制定之中。同时,搞好我县“十三五”环保项目库建设,涉及推进类项目63个、策划类项目17个。
6、积极推进环境监测工作。
围绕“三个说清”,即说清污染源状况、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监测方案,全面开展监测,出具监测报告166份。做好州控地表水、城区环境空气、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上报监测数据760个,完成业州镇牛角水村、高坪镇八角村茶叶基地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开展排污企业监督性监测57家、环境纠纷仲裁监测18次、环境评价现状监测45次、城区噪声整治监测39次,协同完成“8.13”污染事件水质采样应急监测19次,共发布应急监测快报28期,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7、着力推进环境宣传教育。
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主流新闻媒体和环保专业媒介刊发宣传调研、信息稿件280余篇,其中《中国环境报》12篇、《湖北环保网》59篇、《恩施日报》及《晚报》10篇,并更新建始环保网站内容500余条。开展环保座谈宣讲,6月5日,县委、政府召开纪念环境日“向污染宣战”主题座谈会,县四大家分管领导出席会议,乡镇分管领导,县环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人大、政协环资委主任及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重点排污单位、绿色学校、社区负责人、行评代表共100余人参加,通报以来全县环保工作情况,对新《环保法》进行宣讲解读,与会人员代表提意见和建议,强化社会宣传、引导示范、齐抓共管,联动推进总量减排、水体保护、大气污染防控等12项环保工作。强化环保法规宣传,发放新环保法宣传册200余本,编印《保护环境健康生活》宣传书1000册,会同司法部门将新《环保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作为“六五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同时,与县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生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的通知》,强化学校环境宣传教育,并正在编印《建始县中小学生环境保护知识课本》作为参考教材统一使用。
8、全力推进队伍能力建设。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坚持环保为民,推进主题教育,利用学习例会、夜学、双休日学,学习重要讲话精神、活动文件及先进典型,开展“好干部标准”等专题讨论活动3次,征求党组及班子成员意见和建议92条,对照检查立行立改,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同时,开展牛角水等4个村“三万”帮扶活动、机关党建“双联双促”工作、三八女职工摄影讲座、六一职工子女儿童环保低碳生活趣味晚会和“道德讲堂”活动,申报创建州级最佳文明单位。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要求,制定方案,推进环评工作,共征集意见和建议7个方面144条,在建始网、县电视台和办公楼公开“七项承诺”(即:促进科学发展、深化信息公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效率、畅通**投诉、注重廉政建设、强化能力建设),主动接受监督,并强化环保宣传、环境管理、执法检查,整改相关工作。对全州政风行风热线电话、媒体问政反馈的大沙河废塑加工污染和景阳集镇垃圾处理“最后一公里”等问题,落实办理到位。
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共计1500平方米新的监察监测办公用房正在装修中,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设备仪器已在采购之中,并为环境监察大队新配备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电脑、打印机等13台(套),为环境监测站采购新增仪器29台(套)。同时,选派4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环境监察岗位培训,并就省质监局对监测站资质认定复评和扩项评审提出的16项基本符合项进行整改,2名技术骨干参加全州监测质量管理培训。
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在今年工作人员因招考、调动等因素调走8人的情况下,依靠全体干部职工的精诚团结、作风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确保了上述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并取得了新的进步。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今年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同县纪委第三纪工委抓好纪检监督责任,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按照习总书记“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锤炼过硬作风,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廉政作风建设,并注重对各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年初根据局班子工作分工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分解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实施意见》;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
二是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党组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层层抓落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到9个股室(站、队、中心),党组书记时常了解党组成员和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工作情况,班子成员听取分管股室、二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次,建立职责岗位相统一的廉政担责体系,形成“一岗双责”工作机制。
三是贯彻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等制度。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了2次高质量民主生活会,局领导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4次,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及单位负责人交心谈心2次;对需要研究的“三重一大”问题,向县纪委三纪工委备案报批9次,由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绝不搞个人说了算;采取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党组讨论决定等组织程序,选拔任用和调整中层干部。
四是坚持党风廉政与作风建设全员抓。今年邀请县审计局专家为县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机关财务规范管理专题讲座1次,开展“好干部标准”等大讨论活动3次,组织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反腐倡廉建设新论断、新部署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六条意见和县二十七条等作风建设规定,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等相关学习活动20余次。
五是加强单位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建设。1、强化班子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职权职责、自身建设、议事决策、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领导班子建设制度;2、强化机关规范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规政策,修订《机关工作规则》,完善领导工作规则、学习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公文处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职工考勤制度、**调处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宣传信息调研制度等16项机关管理制度;3、强化层级督办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的工作督办职责,推行层级管理机制,一级管一级,一级督办一级,每月各股室(二级单位)提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推动工作落实。
六是突出重点岗位落实防控体系建设。按照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针对行政审批、环境监管、排污费核定、项目建设、财务等重要岗位,查找分析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政行为、干部管理、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着重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二级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细致的廉政风险查找工作,共查找出清理确认行政许可权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权13项、行政处罚权60项、监督检查权11项、行政强制权17项、行政确认权5项、内部管理权6项、行政收费7项、其他依法实施权利17项,风险点65个、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16个,公开公示有关事项3个、督促检查4次。做到深入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实现全方位、无漏洞监管的良好局面。
六是强化廉政宣教促进干部队伍清廉。认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岗位廉政和反面警示四大教育,促进廉政宣教、依法行政、效能监察;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在机关设置廉政专栏和廉政书架,办公电脑廉政屏幕,强化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和建设项目环评廉政规定“八不得”学习教育,综合运用环评审批、评先表模、文明创建、干部任免等工作在环保方面的“一票否决”权;注重权力运行监管,在环保审批权、项目评审权、资金安排权、执法监督权方面,做到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规范运行。
三、正视目前存在的问题,明确2015年工作努力方向。
回顾一年来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工作和廉政作风建设情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对照实现科学跨越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建始的新任务还有欠缺。如: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工作力度、执法力度还不够广、不够实、不够严,环保队伍建设与新形势的要求有较大差距等,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5年,环保工作责任将更为重大、任务更加繁重。局领导班子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州委六届七次全会和县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抓好六项重点工作及其措施:
1、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建始。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职能作用,探索建立生态环保创建奖励机制,深入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环保示范创建工作,建设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完善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制度、述职制度、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协同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2、强化三大措施,推进总量减排。科学谋划一批重点减排项目,将减排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及减排项目单位,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推进8个规模畜禽养殖项目、泰丰水泥厂烟尘脱硝结转项目(10个月),在2015年上半年建成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强化对减排工作现场核查,确保完成年度及“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3、加强环境监管,服务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排污申报、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污染源现场监管,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妥善调处环境**,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日常监管,完善环保网格化管理机制和环保联络员制度、环境违法约谈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加大水体、大气、固废、危废和辐射环境管理的力度,深化重点领域、工程和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对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实行环保“绿色通道”。
4、健全宣教体系,增强环保意识。搞好新《环保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把生态环保宣传融入到工作各个环节;及时公开环保信息,最大限度的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推进环境文化建设,以纪念第44个“6.5”环境日为契机,延伸“环保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触角,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5、积极争取资金,加强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的实施。并积极向上级环保部门争取相关项目资金。
6、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保持班子清正廉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2015年6月底以前建成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并通过验收;通过选调、招考等方式录用4名环保工作人员,提升环境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