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局政风行风问题整改报告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3/4/12

县环境保护局政风行风问题整改报告


县环保局自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将市环保局、县纪委反馈我局的群众提出的六条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责成有关站队和人员认真分析研究,归纳为大气污染、污水治理、政务公开等方面的问题,全面安排部署。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局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做法
我局对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予以研究和部署,采取了多种得力措施,使我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得以深入扎实地开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把行风评议作为贯彻科学民发展观重要思想、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契机,贯穿于环保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2、建立组织,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辉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了办公室,负责行风评议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了我局行风评议工作的有序开展。
3、突出重点,制订方案。我们根据县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特点和实际,制定了《县环境保护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今年的行风评议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切实处理好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和行风评议的关系。
4、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本单位公示栏等公开了《县环境保护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5、自查自纠,边评边改。我局根据自身自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本着有问题尽快整改、没问题及时防范的原则,坚持做到了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在整改中,始终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就尽快创造条件,限期整改,与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相违背解决不了的,就及时说明原因,征得群众的谅解和支持,切实把整改工作贯穿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把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衡量行风建设的唯一标准,努力在有作为和办实事上狠下功夫,在务实、高效上大做文章,真正达到行风评议的目的。
二、当前政风行风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阶段,我局通过设置意见箱、12369环保热线电话、向企业、部门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深挖问题存在的根源。我们把单位自查的意见和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进行了梳理归类,认为我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环保宣传形式不够多样新颖,力度还不够大,宣传面还比较窄,个别执法人员尤其是上岗时间较短的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行政许可法的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充当环保宣传员的本领还不够强,全民参与环保宣传的机制还没有形成。
2、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做得不够。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到位,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形式较为单一,监督还不够到位,群众对申请事项的程序、要求等还不十分清楚。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和途径不是很清楚,环境污染投诉的热线电话尚不知晓,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动态了解不多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人民群众参与环保热情和程度。
3、环保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要。少数同志知识更新慢,环保业务知识不能适应环保工作的需要;有的工作作风还不扎实,工作效率与质量与上级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要求有差距。
三、对群众反馈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关于关于收费共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
群众反映“不能以收费为目的”、“只收费不环保”、“环保局下乡有乱收费现象,不给群众讲政策,只管要钱”的问题
1、具体整改措施:
(1)、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深入清理涉企收费。
(2)、严肃纪律,强化管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3)、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4)全面推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
(5)加大检查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关于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解决措施
群众反映“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重收费轻治理。建议对违规单位不能仅仅收费,还要加大督促力度,限期治理”“有名无实”的问题
1、具体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2)严格执法,维护环境安全,严把关口,从源头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
(3)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三)、关于加大洗浴中心烟囱排放气体监管力度问题和解决措施
群众反映“城市环境差,空气质量差”、“加大洗浴中心烟囱排放气体监管力度”的问题
1、具体整改措施:
(1)、凡在我县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种锅炉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县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使用的,由县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
(2)、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凡在城区内使用烟尘超标排放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完成整改任务,确保烟尘稳定达标排放,并逐步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燃料油等清洁能源。县环境保护部门要积极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3)、未完成锅炉整改任务的,依据《环保法》第三十九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和《淮南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一律责令停业、关闭;对拒不执行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4)监察大队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全县洗浴中心进行全面的排查,对超标的洗浴中心,按要求整改。整改后,经环保部门验收仍然不能达标排放的,将依法予以环保行政处罚或报请县人民政府给予关停。
(三)、关于宣传问题和解决措施
1、具体整改措施:
(1)、和广播电视台协商,办几期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访谈节目,回答观众和听众比较关心的环保投诉问题,利用媒体舆论作用,广泛宣传环境保护,于观众和听众进行互动,及时解决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和普法宣传日这一契机,张贴宣传画、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品和宣传资料大造宣传氛围,使广大市民了解环保,参与环保,都能够积极在关注并投身环保工作。
(3)、每天在政府网站的空气质量板块发布城区24小时空气质量污染指数,广大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当天的空气污染指。(4)、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其他宣传活动,提升环保局的知名度,从而实现全民共建,人人参与的局面。
以上是我局政风行风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措施,如有不妥请县政风行风办公室给予批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