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运行机制的论文

综合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7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运行机制的论文第2页

据。
(三)出台公开透明的评价标准体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控制浩繁庞杂,必须要有一个较为统一的评价标准模式。同时,这个评价标准模式在运行过程中,其活动、行为、过程、结果应该而且向社会予以公开。只有这样才能扼制其权力的滥用,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我们经过调查研究认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评价标准模式可以按以下层级设计:(1)控制目标。在实际工作中,干部选拔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构应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内容特点和选拔任用程序要求提炼内部控制目标;(2)控制点。各项控制目标分别需要通过若干相应的控制因素予以实现,而这些控制因素作用的发挥,则是根据某些容易发生错弊的业务环节特点进行针对性控制。这些可能发生错弊的业务环节,称为控制点;(3)控制措施。不同的控制点,有着不同的程序内容和控制目标,因此需要采取不同的控制手续和方法,才能预防和发现各种错弊。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执行程度和岗位素质监督标准两个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程度的评价标准要注重三个方面:(1)将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的唯一标准,对用人程度严格把关。上一道程序没完成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重点把好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党委酝酿关、会议讨论关、贪污任用关,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经过充分酝酿和讨论的不作决定,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能通过,没有经过贪污任免的不到位,杜绝临时动议干部;(2)突出量化考评。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各个环节的考评内容进行分解、量化、将考评诸因素得分情况进行系统汇总,将评分结果作为衡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3)突出科学考评手段。吸收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心理测评技术以及统计分析方法,以便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个过程作出全面、系统、科学的评价。对岗位素质的评价主要包括三个内容:(1)对拟提拔人选的诊断性评价,着重测查政治素质、个性品质、执业能力、业务绩效等;(2)对其拟从事拟任职位资格的水平性评价,着重测查政治素质、个性品质、知识水平、执业能力、心理素质、身体状况等;(3)效绩评价,是指运用数理统计和运筹学方法,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定量和定性的对比分析,对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效益和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
(四)构建配套有力的基础保障体系
1、组织领导保障。县级以上组织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构,成立干部监督举报中心,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配足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力量。同时,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工作作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所在地区或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所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领导干部也要负相应的领导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政策法规保障。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基本原则、和具体方式、方法、途径作出明确详细而详尽的规定,保障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赋予其行使监督的足够权力,以强化其监督的威慑力。
3、经费保障。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专项基金,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工作正常实施提供必要的基本条件和物质保障。
(五)建立全程介入的动态监控机制
干部监督机构要从干部纳入视野开始,启动全程监督运作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要介入干部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每一个环节。如下级党委向组织部门干部任免机构呈报干部,必须同时将呈报材料报干部监督机构备案,使干部监督机构在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材料;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推荐干部的署名材料要在干部监督机构备案;对已掌握有举报线索的拟提拔干部,干部监督机构要派人与干部任免机构共同考察;对把握不准、争议较大的干部除了进行常规考察外,干部监督机构还要组成专班复核,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同时干部监督机构负责人还应参加所在组织部门和同级党委讨论任免干部的会议。
(六)不断优化全程监督的方式方法
在全程监督的的方法手段上,既要继承传统,又要敢于创新;既要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的核心作用,又要注重与其他监督主体的协调配合;既要加强干部选任程序的监督,又要抓好选人用人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督方法和手段:一是要形成一个严密的有力监督网络。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既有专职机构监督,又有社会监督;既有组织部门监督,又有执纪执法部门的监督;既有上级监督,又有下级监督;既有群众举报监督,又有新闻舆论监督的格局,使监督具有普遍性和全面性。二是借助现代传媒手段,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信息平台,把监督主体所掌握的信息上网交流,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三是强化法纪监督。把司法监督纳入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立体监督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置于法纪的有效监督之下,保证其沿着正确的轨道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