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建设论文

综合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8

公安队伍建设论文第2页

设的实质就是“依法治警”。这就要求我们的正规化建设要着眼于“改革”,立足于“建设”,在“立规矩”上做文章,在“守规矩”上下功夫。要通过立法,解决公安队伍建设中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用法律、法规、条例、条令把公安队伍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带着这些带根本性的问题,就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体制问题。改革现行管理体制,是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首要问题。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有利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有利于贯彻权、责一致法则,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有利于维护稳定,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敢于打破禁区,突破传统模式,包括借鉴国外警察管理体制中一些科学合理的做法,大胆改革。世界各国的警察管理体制,虽有多种,但总的看,其管人与管事、权力与责任都是一致的。
最后,要建立一支有战斗力的公安队伍要做到以下方面:一是在省、市、自治区以下公安机关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省、市、自治区一级公安机关以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为主,地、市、县公安机关则以上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为主。形成在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管人与管事相结合,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的格局。第二种,维持现有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权属,把公安队伍建设的责任明确划定到享有人事权的地方党委、政府身上,即地方党委、政府不仅要对辖区的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稳定问题负总责,而且要对辖区的公安队伍建设问题负总责;同时要把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的关系恢复到过去那种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纯粹的指导关系上来,包括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对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指导、服务”两个方面。二是机构问题。应按照“精干、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小机关、大队伍”的方向,从有利于实战需要出发,统一各级公安机关包括其内设机构设置标准,统一机构规格、名称和职务序列,划清职责,理顺关系,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编制问题。国家应以各地地域、人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治安情况等因素为依据,确定科学合理的公安编制定额,即使人员一时难以到位,也可以有计划地逐步落实。四是民警录用问题。要制定和推行“凡进必考”的民警录用制度,每年由省、市统一组织考录,面对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选拔,择优录用。要坚决杜绝公安机关平时零星随意调入人员的做法。五是经费问题。应结合理顺公安管理体制,同时理顺财政供给体制,疏通经费供应渠道,明确经费供给标准。无论由哪一级财政供给,都必须把公安机关的经费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在财政上予以单列,建立起警务保障机制,保证公安机关正常的经费开支。六是队伍内部的正规化管理问题。要制定和完善包括民警的培训、晋升、立功、奖惩、淘汰、退休、疗养、抚恤等一整套正规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包括请假销假、请示报告、值班备勤、工作交接、接待来访、警容礼仪、枪械管理等一整套严格的内务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包括接受群众报案、立案、结案、反馈以及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追究错案责任等在内的一系列业务工作规范,并真正付诸实施,使队伍管理完全纳入规范化、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