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论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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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民主理论的基本原则,又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是通过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实现的。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统治、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这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党的领导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社会主义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根本特征。离开了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政治和法律制度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民主只有以法制为依托,才具有可靠的保障;法律只有以民主为基础,才具有至上的权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与法制建设相统一。我们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归根到底也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二是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也是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民主和政治权利的主体。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一方面,在人民内部实行最广泛的民主,用民主和法治的方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依法制裁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贪污贿赂和渎职等各种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不仅真实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使人民群众.wenmicn.cn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而且能够通过人民行使选举、监督、罢免等民主权利,保证社会公职人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
三是坚持民主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选择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在国体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保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性质;在政体上,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在政党制度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在民族关系上,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各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和利益;在民主结构上,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的同时,实行基层群众自治,保障城乡基层广大人民的直接民主权利。这些民主制度,是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并不断发展的,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同中国国情的统一,内容真实性与形式多样性的统一,民主与效率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四是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党和国家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集中各方意见,协调不同利益,集体行使权力,科学作出决策,保证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它既尊重多数、保护少数,反对把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同官僚专制主义根本不同,又反对把民主和法制相割裂,同无政府主义和极端民主化划清原则界线,从而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实践中已经并将继续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成为全世界几乎所有大小帝国主义国家掠夺的对象,中国人民备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欺负和压迫,毫无民主权利可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创造历史、享受发展成果,使中国朝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稳步前进,日益成为一个受世界各国人民尊重的国家屹立于世界东方。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充满光明和希望的道路。
在深化改革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大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对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部署,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和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党的领导制度的完善,对于完善整个政治体制具有全局性影响。要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立足于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建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基础上,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完善同党的执政方式的完善同步推进,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和人大、政府、政协、群众团体的关系,支持各方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总揽不包揽,协调不代替。要善于把党的主张上升为法律,主要依靠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使国家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决策和决策实施符合客观规律和人民利益。
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我国广大人民是当家作主的主人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主体,不仅可以通过国家立法机关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使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在本质上达到内在统一,而且通过广泛的政治参与,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促进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要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要求,通过体制创新,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扩大和保障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不断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不断推进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贯彻落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善于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按照宪法、法律和法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切政党和社会组织,所有公民和社会团体,所有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形成全民守法的行为习惯。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我国各项政治制度在本质上都是社会主义的,贯彻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原则。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因此,决不能照搬西方议会民主、三权分立、多党制那一套。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要环节,努力使政治建设适应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反映时代要求,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新进展,创造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新途径新形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协调发展,从制度上保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政治参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