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要求严格监督是新时期从严治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课题。
首先,应解决对领导干部要严格监督是保证党的各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需要,是保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是保证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需要。
新形势下,我们党肩负着领导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各级领导干部则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有很多领导干部在这个历史的变革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领导作用和表率作用,积极带领群众创造出了令人赞叹的辉煌业绩。但是,有的领导干部从本地本部门的利益出发,置党的原则和纪律不顾,把自己的利益置于国家和整体利益之上,我行我素,各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领导干部非法动用手中的权利来干预经济纠纷,或者纵容安排制假、伪造、直接指使和参与非法行为。有的主要领导干部往往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脱离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重大决策、重要审批、重要岗位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减免等方面、骄横跋扈、独断专行,拍拍脑袋就做出决定,导致重大失误,使单位造成巨大的损失,个人从中得到私利,严格的说给党和人民利益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只有解决对领导干部进行严格监督,才能使他们见微知著、防微杜渐、谨言慎行防止他们利用权力来搞权钱交易,保证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内部的监督。
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内部领导班子各成员之间的监督是对各级领导有效的监督。因此,党组织成员之间的分工要科学、合理、展开互相制约的权力不能一个人来承担,不能搞一个随心所欲地向下分工派活。要切实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都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决不应让个人凌驾与组织之上,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应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的具体制度。重大决策的制定,重要岗位的任免等。应由班子会和职工大会表决,禁止行政一人决定,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到位,班子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一把手不能代庖,无端干涉。班子成员每一次民主生活会上都要汇报自己的勤政廉政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二,进一步加强组织对下级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干部的勤政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监督责任意识。上级领导干部对其管辖地区和部门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有直接责任,如果出现下级领导干部因监督失控出现问题的,要追究上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要认真实行重要岗位干部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实行回避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在某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而形成利益小集团,要实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公开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结合届中和届末的考察,建立和完善弹劾制度和劝勉制度,定期找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对群众有反应的领导和部门要及时找本人进行劝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改正。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负责人首先接受组织的监督。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和接受纪委的监督。
党的各级纪委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的专门监督机关,负责检查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纪委的责任。各级纪委如发现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应按照党章的规定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党委报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和阻挠,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向上级党委汇报,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应在提请党组织讨论决定之前,应按规定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对人民群众有来信反映其问题的,如果是属于工作作风方面问题或在进行核查后属于一般性问题,可用廉政谈话的方式打招呼,提出缺点和错误,并进行批评和教育,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应立案检查,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决策情况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失职、渎职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解决党的民主监督。
要加快干部制度的改革、充分发扬党的民主、加大民主选举和聘任制使用干部的分量。在委任干部中也应推行诚用制度。应让充满朝气,有经济头脑,有活力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要认真实行民主测评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考评和民意测验,对在工作中出现严重责任问题的领导干部应引咎辞职,也可以责令其辞职,使罢免制度作用真正发挥出来。要实行政务公开,尽量让管事人的权力置于阳光下,让全体职员和社会来监督,减少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