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8
在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第2页
《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培训工作。要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要把学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快建立我市应急管理体系步伐。1.尽快组建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办电〔〕1号文件要求,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县级政府要成立应急管理机构,乡镇政府要组建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这项工作。这项工作要求在月31日前全部完成并上报。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良好的应急管理机制,使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效率。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一是要继续充分发挥公安、武警、预备役民兵,以及解放军的骨干作用。二是要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公安、卫生、地震、安监、农业、林业、水利、环保、质监、交通、电信、铁路、建设、国土、电力等部门和石油、石化等企业要按照市总体预案的要求,切实组建和训练各类专业应急队伍。2.加快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精心组织预案演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编制。所谓“纵”,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市到县、乡镇,各级政府和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可断层;所谓“横”,就是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制订专项预案或部门预案,不可或缺。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不留空档。要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围绕各类突发事件可能会出现什么情况、谁去处理、怎么处理这个重点,注意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吸取教训,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第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提高预案质量。同时,要积极开展预案演练工作。按照应急预案的流程和要求,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演练后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并向上级相关部门作出书面总结报告,要针对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真正达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3.进一步做好应急资源普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应急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基本情况的普查。通过普查摸清家底,建立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用方案,切实保证应急救援需要。要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做好危险源的监控工作,把各项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尽可能避免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尽可能把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4.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各级财政要把应急管理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市总体应急预案规定了人力资源、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信保障、公共设施、指挥系统技术保障、科技支撑等12个方面的应急保障措施。发改委、民政、公安、财政、交通、卫生、商务、电信、保险等部门是主要的保障部门,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应急保障措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抓好典型,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52号)精神,要特别重视城乡基层和各项基础工作,着重加强乡镇、农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事业等基层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以及其它薄弱环节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每个县(市、区)要抓好个试点,通过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力争利用两到三年时间,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责,摆上单位中心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应急管理工作有领导管、有房办公、有人办事、有钱做事。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全面地负起责任来,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8月13日,全国召开了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视电话会议,市长参加并作重要讲话。当天,市长又在省应急办主办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第期上作重要批示,要求对全市应急管理制度、预案等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做好相关人员的法律培训。月日,召开的市三届政府第次常务会议上,市长听取了市应急管理工作汇报并带头学习了新颁布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和研究应急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应急管理工作不力,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依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增强责任感,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尽职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作、临事不乱。要组织和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形成“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相互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三)强化督查,深入指导。市应急办要切实履行协调、督查职责,定期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定期公布各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进度,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应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特别是基层乡镇、企业、社区、学校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努力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同志们,《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后,为我们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希望大家学好、用好《突发事件应对法》,依法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努力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最后,预祝培训班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