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医疗服务监管工作会讲话
卫生局医疗服务监管工作会讲话
这次会议是卫生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医疗服务监管工作会议,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即将全面启动之前的一次重要会议。昨天上午,晓伟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全面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医疗服务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全面部署了2010年的医疗服务监管工作任务。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把全国医疗服务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今天我来同大家专题座谈,主要讲讲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医患和谐,推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下面,我讲几个观点,供大家参考。
一、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是卫生系统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
大家知道,去年国务院进行了机构改革,卫生部的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概括起来主要是加大了三项工作职责:一是强化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查处的职责,工作范围更宽、任务更重、责任更大。二是强化了药品安全的监管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过去直属国务院领导改由卫生部管理,密切了医药工作的整合,加大了卫生部门对医药安全管理的职责。三是强化了医疗服务质量监管职责,建立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监督和评价工作,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工作职责的调整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工作思路以及能力、手段等都要随之而变化,以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对于卫生部门来说,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医疗服务质量,已经不是一件可抓可不抓、可管可不管的工作,而是要作为一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特别强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把这项工作放在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首位。食品、药品和医疗服务安全,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旦出现重大问题,都将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极易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危及社会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强化医疗服务监管,不是一项一般性、业务性、技术性工作,而是一项事关卫生工作全局的重要任务。
(一)质量是医疗服务的根本。
医疗服务的基本职责是保护健康,挽救生命。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和医学发展的局限性,任何时候都不能说医疗服务可以包治百病,消除一切疾患。但是,医疗服务质量是好是差,对于患者来说,却是生死两重天。医疗质量高,可以将患者从死亡边缘拉回来,起死回生;医疗质量低,也可能使患者遗恨终身,甚至危及生命。可以说,保证医疗质量是医疗服务永恒的主题,也是医疗服务的根本。
医疗服务质量的基本含义就是八个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安全、有效是医疗服务的本质要求,医务人员对患者务必要精心治疗、精心护理、规范操作、不出事故。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很难。因为医疗服务涉及到人的健康和生命,风险很大。这就需要我们明确划清一个界限:对于一些确实难以攻克的顽症,即使完全按照医疗服务规范操作,也无力回天的,不能视为医疗事故,应该理直气壮地保护医务人员的合理权益,鼓励他们去探索、去攻关;而对于一些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违反规程、危害生命的,就应该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绝不袒护。方便、价廉是医疗服务的社会效果,要求医疗服务不仅质量高、效果好,还要维护公益性,使大多数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这两项要求缺一不可,而安全、有效是根本的、第一位的。做不到安全、有效,一切都无从谈起。没有令群众满意的服务质量,就谈不上医疗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因此,服务质量是医疗工作的核心,是医疗工作的根本,也是医疗工作的基础。在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形势下,更要强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疗服务监管。
(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是医务人员的天职。
医生是一个高尚的、纯洁的、令人尊重的职业,古今中外莫不如此。目前有些媒体对医生群体的歪曲和误解是一个不正常现象。但是,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群众对医生的尊重,不是天生的,而是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亲身体会、自然形成的。我们一些老医学专家在几十年的行医过程中,练就了高超的技术,养成了高尚的医德医风,对病人无微不至、体贴关怀,把自己的满腔热情、全部智慧和精力投入到为患者服务中去,自然就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爱戴和尊敬。也有一些医生,技术不强,医德医风不高,又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为群众服务之中,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就难以取得群众的谅解和宽容。因此,我们既要体谅医务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也要加强对医务工作人员的监管和教育。这项工作既是对患者的保护,也是对医务人员的爱护。因为一个医生一旦发生重大医疗事故,这种阴影可能伴随他终身,影响他的一生。明天,卫生部将要召开表彰学习王忠诚院士的座谈会,这位80多岁的老专家获得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他是世界上唯一完成开颅手术逾万例的人,创造了很多奇迹,而且成功率极高,是全国医生学习的楷模。他的高超技术和服务质量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为患者诚心、爱心和热心的服务中逐渐磨炼出来的。这就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每一个医务人员都应该向王忠诚同志学习,把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作为人生最高的追求,作为神圣的职责,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努力去保障医疗质量。
(三)医疗服务质量是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现实问题。
当前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意见较多,既有看病难,也有看病贵。而人民群众最看重的,还是医疗服务质量。群众有病到医院,最大的希望是看好病,其他方面要求都是第二位的。可以说,没有质量保证,其他方面再好也不能令群众满意。从各地发生的医疗纠纷看,尽管成因复杂,但主要还是医疗服务质量不过硬,群众不理解。如果患者经过有效的治疗康复出院,即使花钱较多,群众有意见,但一般不会形成医患纠纷。如果出现医疗事故,即使花钱很少,群众也不会原谅,还要索取赔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难以推卸责任。因此,要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减少医疗纠纷,促进医患和谐,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保证医疗质量,不发生或少发生医疗事故。每一位医务人员都要强化医疗服务质量意识,各级卫生部门都要强化医疗质量监管意识,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作为医疗机构最重要、最关键的任务,把控制医疗事故作为最紧迫的工作。
(四)医疗服务质量是衡量医改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
回顾这些年的卫生改革,我们一直在不断地开拓创新,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但是,改革与管理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绝不能为改革而忽视管理。通过改革可以完善管理,通过管理也可以推动改革。改革不仅要有效降低群众的医疗卫生费用,扩大医疗保障的覆盖面,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也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这样,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才能取得圆满的效果。
应该看到,在医疗技术突飞猛进的同时,我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并没有相应跟上,过去一些科学、严谨的医疗规程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一些项目准入、技术准入、人员准入没有得到严格落实。这是一些医疗机构医疗事故频发、医疗纠纷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各地在制定医改方案时,一定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的管理和制度建设,下决心整顿医疗服务秩序,治理医疗服务监管软弱涣散的状态。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比改革体制机制更重要。在外部体制机制没有改革之前,要改变医疗服务管理上的一些弊端确实存在很大困难;在外部条件改善的同时,如果不加强内部管理,不解决散、乱、差问题,改革也不能取得应有的成效。只有大家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朝着一个目标共同努力,医改才能取得成功。试想,如果在改革之后虽然群众医药负担减轻了,但医疗服务质量降低了,看不好病了,他们会满意吗?因此,改革与管理必须紧密结合,同步进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靠什么?靠思想教育,靠制度建设,更要靠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必须要首先解决重发展、轻监管,重外延、轻内涵,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和问题。
(五)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是卫生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离不开医务工作者的努力,离不开医院自身的管理,离不开卫生部门的监管。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和卫生部门都担负着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职责,必须明确职责,共同承担。目前,社会民众对医疗服务质量方面的反映比较强烈,有药物不合理使用、特别是抗菌素滥用问题,有医疗技术准入不严格、高新技术盲目采用问题,有术前、术后操作程序不完整、病历书写不规范问题,也有小医院治疑难病、新医生动大手术等问题,医疗安全存在很大隐患。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会永远“坐在火山口上”,寝食不安。做好这些工作,既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也不是“难于上青天”。只要大家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下定决心,艰苦努力,通过扎实的工作,一定能够稳步推进、逐渐完善。
二、科学界定医疗服务监管职责,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制度
医疗服务质量涉及的工作很多,必须首先界定监管职责,明确哪些事情由谁来管,赋予什么职能,承担什么责任。
(一)理顺卫生部门内部不同职能的关系。
医疗服务质量监管,主要是政府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在卫生部门内部,涉及医疗服务监管有三个机构:一是医政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定标准、定职能、定责任”,具体负责制定医疗服务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管理等,确定各类不同医疗机构的标准、条件和从事医疗服务的范围。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机构和乡卫生院都要严格界定服务功能,并制订严格的准入标准。俗话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就不能从事复杂的技术服务,否则,就必然会出现医疗事故。这就是先定规矩。不具备条件、没经过批准擅自从事规定范围以外的服务,就是违规,就要严肃查处。对医生的准入也要定标准,不仅要有从事医疗服务的准入,还要有从事哪一种技术服务的准入,没有准入不能上岗。培养一个好医生,要循序渐进,不能急功近利,也不能只看文凭。技术职称评定与学历有关,但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