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

党政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2/11/3

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第3页

的重要窗口和货物进出的重要枢纽。主动参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分工与协作,连接大京九,拓展经济腹地,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继续做好对口省区的帮扶协作工作,积极开拓闽货市场,吸引省外企业来闽投资,形成省际经济开放新格局。

在优化开放环境方面取得新进展。支持和保护海内外投资者在我省的创业活动,改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增强综合环境竞争力。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好各类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建立健全“大通关”协调机制,构建高效便捷的货物进出和人员出入境通道。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健全外商投诉协调机制,推行外商投资项目代办制度和外商投资企业跟踪服务制度。落实各项政策,加快建立外经贸发展促进体系。

完成今后五年的任务,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要把握发展趋势,拓展发展空间,坚决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着力推出工作新举措。

三、扎实做好工作

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出口增长7%以上,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0亿美元;地方财政收入可比增长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际增长7%和4%-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1%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扎实做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扩大内需,促进投资和消费增长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安排省在建重点建设项目43个,省预备重点建设项目45个,重大利用外资项目15个。争取炼化一体化、东南汽车二期、液化天然气(lng)总体项目、温福铁路、龙长高速公路、尤溪街面电站等一批重大项目年内动工。加强重点项目和国债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强化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落实建设资金,搞好项目稽查和招投标市场的整顿和管理。下大力气抓好一批关系经济发展后劲的重大项目储备,把工业化、城镇化等战略细化为具体项目,全面开发各类项目源,把项目工作延伸到各个领域。加强项目征集、推介和前期工作,创新项目储备体制、机制和载体,更好地引导社会资金。

大力促进民间投资。进一步制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个体、私营企业在融资、用地、出入境等方面的困难。在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和非义务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服务领域推出一批项目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在已建成的路桥、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等领域放开一批经营权,在银行、证券、保险、外贸等领域拓宽一批民间资本投资范围,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私营企业改制上市。推进基建投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等综合改革。对于民间投资,不论是省内还是省外,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要优化环境,做好服务,使投资者进得来、干得成、留得住。

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群众购买力,增强消费预期。清理抑制消费的不合理规定,完善鼓励和引导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改善消费环境。发挥行业协会开拓市场的作用,提高闽货国内市场占有率,鼓励更多产品进入跨国企业配送中心。积极培育消费增长点。拓展农村消费市场,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加快工业化,推进企业改革发展

增强工业经济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壮大主导产业,制定规划,抓好项目实施,建设沿海石化、汽车、电子产业基地,辐射内地山区。加快制造业信息化进程。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森工造纸、冶金建材、纺织面料、服装鞋业、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围绕重要产业中的龙头产品、关键性产品发展配套项目,对有原料优势的行业,发展深度加工,形成产业链。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施名牌战略。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着力研究解决企业集团发展中投入机制、资产重组、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问题。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解决融资难问题。

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制订并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整合现有物流资源,依托保税区、海港、空港、铁路、公路枢纽,吸引国内外先进物流企业投资,加快建设若干各具特色的物流园区。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国家在我省布点建设国际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发展多层次的物流配送体系。抓好省定第一批22个现代流通企业和示范项目,培育龙头物流企业或企业集团,落实鼓励发展连锁经营有关政策,发展电子商务。提高和规范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的执业水平,促进中介服务业发展。整合旅游资源,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积极开发旅游产品。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研究设立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实施国有工业企业战略性调整方案,加快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资产重组,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参与重组和并购国有企业。制定和实施商贸、建筑及公用领域企业改革措施。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的运行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技术和管理创新。

(三)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努力促进农民增收

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一批竞争力强、带动力大的龙头企业,抓好一批项目建设。建立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行“公司加农户、科技流通服务一体化”等经营组织形式,发展订单农业。培育各具特色的效益农业和优势产业,重点发展畜牧、水产、林竹、园艺等产业,扶持食用菌、茶叶、水果、蔬菜、烤烟、花卉等优势产品的生产。加快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发展商品林基地,培育森林后续资源。促进非农产业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推行增产增效技术,增强农村科技队伍活力,加快农村专业技术培训。抓好农业现代化试点县和示范园区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重视疫病防治工作,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农产品出口能力,实现农产品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水土保持。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在发挥山海优势上多下工夫。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促进农村改革和政策落实。深化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粮食市场体系。稳妥推进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研究出台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相关政策,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四)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加强规划指导,全面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快闽江口、厦门湾、泉州湾三大城镇密集带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设区市政府要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集中精力谋划中心城市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壮大城市经济,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带动和辐射功能。同时要做好区域产业布局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以及跨县市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积极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壮大一批经济强县,提升一批中等发展水平县,帮扶一批经济欠发达县。制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扩大县级经济管理自主权,赋予县级市和经济强县相当于设区市的经济管理权限,调动县域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各县要根据自身情况,发挥比较优势,培育优势产业,加强县城和中心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增强县域经济实力。

加快山区老区发展。进一步制定完善和落实扶持山区、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库区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培植经济发展能力。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工作,重点扶持基础设施、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项目建设。改善老少边岛生产生活条件,巩固和提高扶贫成果,抓好扶贫开发重点村,继续实施“造福工程”,力争在3年内基本解决我省12.4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做好对口帮扶和挂钩扶持工作,增强“造血”功能,积极推动科技、教育和卫生扶贫。鼓励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山区、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设。

(五)拓展对外经贸,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出口,推进经营主体和出口市场多元化,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后劲强的出口主导产品。加快国有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步伐。重点抓好电子、机械、石化、轻纺等产业和服务贸易领域招商,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建立完整的生产体系,发展关联项目。切实办好现有外商投资企业,促进增资扩股。继续办好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科技成果交易会等重大招商活动。支持有实力企业包括私营企业跨国发展。推进开发区体制创新,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实行“封闭管理、开放运营”。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整合,集中力量办好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沧投资区等一批重点开发区。

建设外经贸发展促进体系。有效整合口岸资源,规范服务流程,创新口岸通关模式和监管手段,不断提高通关效率。认真做好加入世贸组织具体应对工作,加快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订,促进商品检测中心和检验检疫体系建设,推行认证认可制度,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壁垒。健全反倾销应诉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开展各种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的申诉和应诉工作,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加强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

加强闽台港澳侨经贸合作。组织开展闽台港澳侨行业对口招商,努力吸引更多的台港澳侨企业来闽投资,推动金融、贸易、航运、旅游等企业来闽设立经营机构或代表处。继续办好台商投资区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扩大闽台直接通商,争取在台湾本岛举办福建商品展销会。引导中小企业利用港澳商务平台拓展经贸合作。发挥海外华侨华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