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制度的意见
关于建立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制度的意见
为巩固和运用好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谈心交心“四个全覆盖”做法的积极成果,进一步改善和增进党群、干群关系,使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关心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的机制。经研究决定,建立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立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制度,是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途径,是永远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开展党员与群众的“零距离”恳谈活动,了解民意,听取真言,宣讲政策,感受教育,增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为民解忧、为民办事的积极性,使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经常得实惠,为推进环境建设、实现“三个示范”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1、“零距离”恳谈的人员。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中的“党员”,包括隶属于我县各级党组织管理的全体党员,由各级党组织具体负责安排。其中县级机关部门和乡镇机关党员是主体,农村和企业党组织也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党员参加恳谈活动。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中的“群众”,主要指生活困难群众、离退休人员、重点上访人员,具体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总工会、残联等部门以联席会议形式进行研究,每年集中确定一次。参加恳谈的群众人员的确定要保证科学性、合理性。对在平时出现的困难群众、离退休人员,尤其是重点上访人员,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及时确定,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党员做好恳谈工作。
参加恳谈的群众名单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机关党工委分配给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做到合理分配,有序进行。一是镇城区困难群众的恳谈由县级机关部门党组织负责为主,其他乡镇、农村、企事业单位困难群众的恳谈由所在地党组织负责为主,结合机关部门与农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党员与群众定向帮扶工作的实施。二是离退休人员的恳谈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为主,结合《关于进一步深化“关爱基层”活动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群众关心若干事项的通知》(淳先组发〔〕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三是重点上访人员的恳谈由上访事项所涉及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为主,结合国务院《**条例》的贯彻落实。
2、“零距离”恳谈的时间。结合年度“春风行动”的开展,原则上将每年的12月份至次年1月份确定一个恳谈月。加强组织,强化宣传,集中开展党员与群众的“零距离”恳谈活动。为使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既能体现集中效应,又能实现经常化。在恳谈月进行集中恳谈的基础上,党员与群众之间在平时也要做到有疑必谈、有忧必解、有难必帮。
3、“零距离”恳谈的内容。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的内容主要由五部分组成,即:加强沟通,了解民情;征求意见,倾听民声;通报工作,凝聚民力;解疑释惑,理顺民心;关心帮助,消除民忧。
一是了加强沟通,了解民情。在恳谈中,党员要首先了解恳谈对象的工作、生活、学习及家庭情况,及时掌握恳谈对象的状况,同时以耐心细致的心态,增进双方的了解,保证恳谈顺利进行。二是征求意见,倾听民声。参加恳谈的党员要就本部门单位和全县的工作,诚心向恳谈对象征求意见,及时了解恳谈对象的所想所盼、所忧所虑,听取群众的心声,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通报工作,凝聚民力。参加恳谈的党员要认真向恳谈对象通报本部门单位及全县一年内的重点工作情况以及所取得的突出工作成绩,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加各项社会建设事业,凝聚全民抓发展的合力。四是解疑释惑、理顺民心。参加恳谈的党员要根据恳谈对象的情况,事先了解掌握好相关的政策信息,以便对恳谈对象提出的问题准确无误地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五是解决问题、消除民忧。参加恳谈的党员要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恳谈取得实效,让群众得到实惠。
4、“零距离”恳谈的方式。为体现党员与群众恳谈实现“零距离”的要求,恳谈活动原则上要求面对面进行,要以党员到群众家中上门进行走访为主,不具备面对面恳谈条件的,可以采取电话、书信的方式配合开展。同一类型恳谈对象人数较多的,如单位离退休人员,可以采取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进行。参加恳谈的党员与群众的比例至少是一对一;为确保恳谈活动顺利开展,也可以采取多对一的形式,组成党员恳谈小组,由多名党员共同进行。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有力组织。各单位党委(组)要高度重视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制度的落实,将其作为本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恳谈的组织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恳谈前的准备工作,加强对党员的培训教育,要求党员掌握恳谈中需要涉及的相关政策信息,合理掌握好分寸,避免在恳谈出现偏差,确保恳谈活动取得应有的成效。
2、精心安排,稳妥实施。在恳谈中,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好四方面的关系:一是恳谈与帮扶工作的关系。党员与群众的恳谈和定向帮扶有所不同,但在谈心交心沟通思想的同时,也要做好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对群众提出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突出问题,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能够创造条件解决地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二是集中恳谈与日常恳谈的关系,既要做好恳谈月中的集中恳谈活动,又要在日常恳谈中体现党组织对群众的关心。三是领导带头与广泛参与的关系。一方面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为其他党员作好表率;另一方面也要组织尽可能多的党员参加恳谈。四是落实恳谈措施与巩固恳谈成果的关系。在不折不扣落实好规定的恳谈措施同时,对恳谈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进行及时梳理汇总,涉及本单位的意见建议要即知即改,涉及全县面上或其它单位的要及时反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以整改来取得实效,赢得群众满意。
3、注重督查,确保实效。一是做好总结。各单位在集中恳谈月和年度平时的恳谈结束时,要形成恳谈工作总结;每个党员在参与恳谈活动中,都要认真做好恳谈记录。各单位要建立一套完备的恳谈工作台帐资料。二是加强督查。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党支部开展恳谈活动的监督检查;县委组织部和机关党工委也要以在恳谈的群众对象中随机回访抽查等形式,检验各党组织的恳谈活动是否落实到位。三是奖优罚劣。要将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恳谈效果好的单位给予表彰鼓励,对工作落实不积极、群众反映差的党组织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