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必然性

学习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2/3/14

试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必然性第2页

产的农产品打统一的品牌标签,统一组织产地和产品质量认证,塑造品牌形象,提升品牌价值。
(六)建立信息网络市场经济一定程度上就是信息网络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生产者与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桥梁,承担着生产信息与市场信息的有效对接,按市场需求组织会员生产,实现产销对路,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五、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农民为主体,为农业生产服务,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实现了农业生产的系统化、规模化、产业化,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将起到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
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型的经营方式,其组织形式有龙头企业带动型、能人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科技带动型、协会带动型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即组织+农户)是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龙头,以农业技术人员为骨干,联结千家万户组成民办、民营、民受益的群众性经营实体,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不断拉长产业链,扩大产业规模,实现农业生产效益的最大化。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载体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长期任务。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是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载体,通过农业组织围绕市场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品种结构、整合生产和流通资源,组织农民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良品种,以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抵抗市场风险的减振器
近年来,基层政府为了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往往采取行政措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农民作为主体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是被动的、不自觉的。而政府职能决定了政府不可能参与或完全参与到市场经济中,难免出现决策滞后甚至失误。由于农民是被动接受政府的决策,在出现风险后往往消极对待,甚至逃避,将风险转嫁给政府,造成政府经济损失和形象的负面影响。如云南省某县农业局组织农民发展了5000亩萝卜生产,但因当年气候等因素的影响,产品质量达不到买方要求而失约,千家万户的农民不愿承担责任也无法追究责任,造成了农业局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中介组织在组织农业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成员主动地成为了产业结构调整主体,既承担自然风险,又承担市场风险,在有风险出现时,易于组织采取挽救措施,同时易于组织农民分担风险,减少或免除政府承担的风险,便于政府在引导、促进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重要途径
当前,农产品品质问题成为限制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农业生产必需向无害化方向发展,要实现农业安全生产的目标,就必需实现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我国现行农业生产主要是家庭的、分散的形式,难以实现生产技术、生产品种、农业投入品和产品包装等的统一。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就必须实现种植(养殖)品种、生产技术、市场销售的标准化和统一化,而这些措施的实施,单靠技术推广单位或行政手段难度很大,农民被动应付,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落实,使之成为组织成员自己的事,充分发挥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则相对要更灵活、更容易。
(五)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产品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桥梁
我国农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本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是促进分散生产经营向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社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立足于家庭生产为主要形式这个实际,参照意大利多伦特实行的三级农协组织形式,借鉴日本农协管理办法,逐步摸索和建立符合我国农业发展实际的农业协会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以改善和发展我国农业经济结构形式,使我国农业产业更好地适应加入wto后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贸易日益国际化。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把一家一户的农民在自愿、合作、互助、民主管理的基础上组织起来,形成有一定生产规模、具有相当经济实力、能够参与市场竞争的新的农业经济组织,搭起生产与科研、推广之间和生产与市场之间的桥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进行更有效更便捷的工作机制,形成名优农产品的规模化、产业化种植,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增强农产品在国内外的优势,产生规模效益,为更有效地参与国际贸易、应对入世后国外农产品的竞争提供技术依据和可靠渠道。
六、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前景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涉及到农业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信息等方面。从其形式上看,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初期实行的人民公社相类似,但从实质上讲却大不相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是建立在农业生产发展到一定水平、社会物资相对丰富、农业市场相对建立的基础上,为适应农产品商品化进程的发展,农业生产者自愿、自觉组成的社会组织,这个组织以市场为轴心,不断向规模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为了达到生产资料、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综合利用,适应农村经济的逐步社会化、全球化的目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和发展,应在政府的引导下,按照市场规律来运作。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应当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特别是意大利三级组织结构形式,并结合我国农业经济结构现状和发展水平,探索和研究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纽带、以农业生产协作制度为载体,注重农业环境生态的保护,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我国农业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创造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是个渐进的过程,从我国内农业发展的趋势看,这个过程在生产力发达的地区将用20--30年的时间发育成熟,而在生产力相对滞后的地区则需要30--50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将三农问题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引导和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措施,必将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