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原因及对策分析

学习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2/10/20

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原因及对策分析第2页

,尤其是新出台的国家政策,造成“老法不顶用,新法不会用”。四是乡村两级应对社会矛盾的财力有限,无能力、没条件完全达到上级要求的标准,在这方面对待当事人又有理亏的一面,只能靠逐级做工作,征得对方谅解来解决问题。五是个别村庄由于班子软弱或瘫痪,造成全村的风气不正,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够,有的为了泄私愤,甚至幕后操纵群众闹事上访;有的村庄有相当的群众信奉“门徒会”等**;这里既有法制教育的因素,也有重点打击处理的问题。

三、对策及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本着“标本兼治、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坚持不懈”的原则,从多方面进行应对,努力从源头、从根本上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1)教育引导,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

今年是我国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我们应该在总结前四个五年普法的基础上,更新观念,改进方式,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体来说就是要突出三个层次,即广大群众、基层干部、政法干警。一是针对当前人们的“断章取义”现象,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力度。在同乡镇一些主要领导同志座谈的时候,他们提到,大多数群众在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往往注重与他们相关的利益和事项,而忽略与他们相关的义务与责任这一现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走访中,我们发现一些问题是由于群众不了解、不理解政策、法律法规造成的,这说明我们有关部门及基层基础工作未做到家,宣传不够。在每一项政策实施前,各地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宣传工作,使群众真正明白,从而理解并主动配合政策施行。同时各级各部门要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上级的政策规定。另一方面,要配合“五五”普法,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群众的自我约束能力,使群众逐渐能自觉通过合法渠道有序解决矛盾纠纷。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其形式和途径也要多样化,(一)是以案说法,在调处矛盾纠纷中,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排查走访讲法,镇村干部在走访调查和排查矛盾工作中向群众讲法,达到干部走到哪里,法律就宣传到哪里;(三)是集中培训普法,政府应组建法制宣传团,逐村进行法制宣传,各村委结合农村实际至少每年一次集中培训普法。二是针对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规范、影响干群关系这一现象,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当前少数基层干部在开展工作时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尽管不再动粗玩硬,但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不注重法律程序违规操作仍存在,从而为少数不法群众上访提供“把柄”,造成许多不应该发生的问题。要加大对基层干部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活动。三是针对政法干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推进执法规范建设。在每年的涉法涉诉上访过程中,有不少是反映政法干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因此今年要加大政法干警的执法档案建设,进而推进规范执法行为建设,提高广大政法干警的执法水平和意识。

(2)完善制度,强化排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

农村和城区中各类矛盾集中、类型各异、处理难度大,要有效化解种类矛盾,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超前联动的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一是主动出击,准确排查。深入乡村和社区街道,面对面地与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群众的疾苦,收集社情民意,切实掌握影响基层稳定的各种问题、动态、信息和苗头。尤其是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更要及早发现、及早掌握。应做到流动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及时做好基层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应针对其不同特点,认真研究处理办法,妥善加以解决。尤其应注意发挥好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通过民主议事等形式,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使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为保障城乡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组织形式。三是继续加强定期接访制度和领导包保典型案件制度。这项制度已经在实践中起到了显著的效果,定期接访和领导包案体现了政府的一种态度,体现了工作积极主动的精神,这样会化解上访人的敌对情绪,有利于进一步做到沟通工作。

(3)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镇村两级的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在调查和座谈中发现的一个共性问题就是,越是村集体凝聚力强、班子团结,单位经济实力强的单位问题越少、矛盾越少,经济发展的后劲越大。越是村班子瘫痪、凝聚力差、村集体无力的矛盾越多、困难越重,这样就容易形成恶性循环圈。不少基层干部和村干部提出三个途径,一是选准村班子,真正把素质高、能力强、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人才培养进班子,是有效解决基层一些难题的关键。二是要有一支由德高望重、威信高的人组成的调解小组,这也是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的途径,只有他们才能无私心、最公正的解决一些通过正规程序或政府出面不好办的事。三是要强化村级巡逻组织建设,让人民群众有安全感,能够安心生产、生活。

(4)齐抓共管,建立矛盾发生时的合力化解机制

人民群众反映的许多问题,成因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矛盾一旦发生,仅仅靠个别部门的力量去化解往往难以奏效,这也是困扰基层的一个大难题,个别**问题长期上访的原因是部门之间不好协调,这个部门支那个部门,那个部门支另一个部门,把人民群众支的晕头转向,不知该怎么办好,就是有关乡镇党委出头,还不好协调有关问题的解决。因此需要有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化解。首先,建立矛盾发生时的现场合力化解机制。一旦发生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已经上升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属地领导机关、涉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相互配合,做好接待、劝返和答复工作。其次,建立群众代表、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矛盾调处机制。群众代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富有正义感且有威望的群众代表、矛盾纠纷当事人的亲属和亲戚朋友等在矛盾调处中的作用;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建立和落实有工会、妇联、共青团、综治机关、律师事务所、矛盾调解管辖机关、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参与的,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又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矛盾调处机制。

(5)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制约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归根结底表现在一个“穷”字上,因此,我们要加大对农民的致富技能培训和外出务工培训,引导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全方位开辟农民增收新途径、就业新渠道,千方百计让农民有事可为,有钱可挣。农民因勤而乐,因富而安,乐生和谐,从而促使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总之,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的、全面的、联系的方法论去正确有效地解决处理农村社会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把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为我们工作的落脚点和归宿,才能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平安和谐社会的构建。

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