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的写作要求
写作知识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5
行政公文的写作要求第2页
容,正文仅起批准、发布和按语的作用。许多法规性文件就是这样。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5)成文日期公文成文日期一般以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法规、规章类公文以依法批准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成文日期要用汉字标注,并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o”。(6)公文生效标识公章是公文生效的标志。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4㎜,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7)附注附注是指需要附加说明的事项。如需解释的名词术语,或者是公文发送范围和阅读、传达对象等。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3.版记部分版记部分又称文尾部分,通常由主题词、抄送机关名称、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版记中的反线、版记的位置等要素组成。(1)主题词主题词是能够反映公文主要内容和类属的、规范化的名词或词组。标引主题词时,顺序是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在标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当词表中找不出准确反映文件主题内容的类属词时,可在类别词中选择适当的词标引。使用的主题词不得超出主题词表的范围。每份文件的主题词,最多不超过5个词组。上报的文件,应当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主题词”用3号黑体、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2)抄送机关抄送机关是指主送机关之外需要执行或了解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标注抄送机关,应当使用该机关全称或规范简称、统称。一份公文要不要抄送,抄送给什么样的机关都要从实际需要出发,既不要滥抄滥送,也不应漏抄漏送,以免产生不利的影响。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3)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公文的印制工作一般由发文的具体办公部门承担。印发时间不同于发文时间,这是指公文开印的具体时间。印发机关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在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4)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的反线是指版记中各要素之下都要加一条反线,相互隔开,宽度同版心。(5)版记的位置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页,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五)公文的印装规格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不仅对公文的构成要素及格式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且对公文的印装规格也有详细说明。下面就依照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内容,对公文的印装规格加以介绍。1.公文用纸的规格公文用纸要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97㎜210㎜(长宽)。公文用纸的页边(留空处)与版心的具体尺寸为: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1㎜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1㎜版心尺寸为:156㎜225㎜(不含页码)2.公文排版的规格和要求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的距离为一基准行),每行排28个字。要做到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合乎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3.印刷要求公文应双面印刷,页码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公文中未作特殊说明的图文项目,颜色均为黑色。4.装订要求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平订钉锯与书脊的距离为3㎜~5㎜;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四角成90度,无毛茬或缺损。(六)行政公文的写作要求行政公文写作是指公文文本的起草、修改和定稿。行政公文的写作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熟悉行文规则行文规则,也称行文原则,是指在执行公文行文制度时应当遵循的准则。8月24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下面予以简单介绍,这是公文写作时特别应注意的。(1)少而精地行文行政公文的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2)根据职权范围和隶属关系行文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其他相关的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一般用函行文。(3)请示应一文一事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应当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请示事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时,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经过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在请示中写明。除特殊情况外,请示应当送上级机关的办公厅(室)按规定程序处理,不应直接送领导者个人。(4)正确运用主送、抄送行文向上级机关的行文,或者要求对方答复的文件,应当主送一个机关,以便收文机关及时迅速地进行处理。切勿多头主送。受双重领导的机关上报公文,应根据内容写明抄报机关和抄送机关。(5)联合行文要会商一般来说平行机关可以联合行文。在办理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应主动和有关单位商量,取得一致意见之后再发文,而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2.选准文种公文的文种界限非常明显,不同的文种体现出不同的职权范围和机关之间的关系,也表现出不同的办事目的和要求。因此,发文应根据本机关的职权、所处地位和发文目的,恰当地选用文种。如命令(令)、决定、通知、通报都有表彰先进的功能,但由于这些文种的性质、级别、运行方式等不同,其表彰的内容轻重、先进程度、所达到的目的也就有所不同,表彰时,要根据发文机关的级别、先进单位或人物事迹的轻重确定文种。误用、混用文种,会使公文的质量和效用受到严重影响。3.严格制定程序行政公文的制发主要是经过:拟稿、核稿、呈批、签发、缮印、用印、封发等程序,公文写作者掌握了公文制文程序,可以提高公文的质量,加快公文的运转过程。4.明确领导意图行政公文的写作一般是“遵旨”行文的受命性写作,撰写者要遵循机关或组织领导的意图来行文,写作时必须做到:“五清楚”,即任务、对象清楚;思想意图清楚;政策依据清楚;行文方式方法清楚;具体事项清楚。写作者只有做到了“五清楚”明确掌握领导意图,行文才能真实地反映组织活动的面貌,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七)命令(令)的用途、特点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委员长、国务院及总理、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首长,可以发布命令(令);国务院各部部长可以发布命令(令)。命令(令)虽然往往以领导人个人名义发布,但体现的不是个人的要求,而是权力机关的意志。命令(令)属于上级机关主动下发的指挥性公文,具有极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下级机关必须严肃对待,坚决执行。命令(令)的特点:.权威性和强制性命令(令)是所有公文中最具权威性和强制性的下行文种。命令一经发布,受令方面必须无条件服从,做到令行禁止,不能有丝毫偏差。.使用权限有严格的限制命令(令)一般只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使用,党的领导机关一般不能单独使用,如有必要,要与国家机关联名制发命令。(八)命令(令)的种类命令(令)按其内容和作用分,有公布令、行政令、嘉奖令等。.公布令公布令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公文。行政法规和规章不是行政公文,要公布于众,必须以行政公文中最富权威性的命令(令)来发布。.行政令行政令是宣布实施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的公文。如:《某某人民政府关于查禁公路上“三乱”行为的命令》.嘉奖令嘉奖令是表彰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公文。(九)命令(令)的一般写法命令(令)在结构上一般包括标题、发文字号、正文、落款、发令日期等部分。.标题命令(令)的标题有三种构成形式:(1)发文机关名称或发令机关领导人职务名称加文种名称两部分构成,此类标题写法常用于发布令。(2)发文机关名称、主要事由和文种名称构成。(3)标明文种2.发文字号命令(令)的发文字号与其他行政公文的发文字号相同,也有一些命令(令)的发文字号不同于其他行政公文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