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7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第2页

出车,否则一律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并追究驾驶员责任。

二、车辆的使用管理

(一)、机动车辆的使用只限于工作时间,业余时间和节假日确需用车者须经办公室分管主任批准后方能用车。

(二)、机关离、退休干部和干部直系亲属因病用车,办公室可优先予以安排车辆,属于个人私事用车和外单位借用车辆一律由领导批准。

(三)、车辆要定点停放,不得在外过夜。因特殊情况车辆外出,不能返回时要及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四)、除人大机关司机,其他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准私自驾驶机关车辆。违者造成的损失由肇事者与司机共同负责。

三、车辆的维修管理

车辆的维修须经办公室分管主任同意,持派修单到指定地点修理,修理后持结算单交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销。大型修理需经办公会研究同意。

四、车辆的加油管理

车辆加油一律到指定加油站,要注意节约用油。车辆用油按车每月统计一次,出现耗油增多现象应及时查找原因,努力节省用油开支。

五、驾驶员的管理

驾驶员由办公室进行管理,年终由主任及办公室对其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1、加强对驾驶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驾驶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领导为机关做好服务工作。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个驾驶员都要按时上下班,除领导另有安排外,不得迟到、早退。在上班时间,领导不外出和开会时,驾驶员都要在本科室待命,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

3、驾驶员有事外出时必须请假。凡有事需出区或区内半天以上须经分管主任批准。

4、在领导长时间外出不用车辆期间,驾驶员应按时上下班,听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由分管主任统一安排休息。没经过批准不上班者,视为缺勤。

5、驾驶员必须做到以下四条:

(一)、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做到不惹事、不误事、不出事、多办事,配合科室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车辆。凡违章出现责任事故,其造成的罚款及有关费用由违章者自理,一律不得报销,并扣除相应的安全奖。

(三)、出车必须证件齐全,不准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不开疲劳车、不开故障车,确保安全第一。

(四)、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与保养,爱护车辆,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保持车辆清洁和良好车况。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室、接待室管理制度

一、会议室、接待室实行专人管理,对室内桌椅、沙发、暖瓶、茶杯等应妥善保管。

二、会议室、接待室主要保证常委会议、主任会议、机关全体会议及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客人使用,其他会议及接待应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三、会议室、接待室每次使用,应提前半小时做好准备,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整理、清扫、茶具消毒。

四、会议室、接待室卫生打扫应做到:门窗、地面、桌椅、沙发、暖瓶、茶具整洁。

五、每周一、三、五4:00-6:00为会议室、接待室卫生清扫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