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档案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4
公文档案管理制度第2页
标准办公室已制订,话费每月由计财股交纳年终结算。若有话费超支,超支部分由超出部门自行负责(二)部门领导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电话使用情况,不得公话私用。
(三)注意通话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接听电话要语气适当,做到耐心、热情、周到。重要电话要做好电话记录,注意问清对方事由,必要时留下单位姓名联系方式。
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常采购行为,提高所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商业贿赂,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范围
采购目录包含区政府采购目录中的涉及我所生产和管理过程的各种材料、物资、设备、办公用品等。
二、采购原则
(一)采购资金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凡涉及政府集中采购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行为;企业资金采购的,必须按确定的采购方式采购。
(二)采购活动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竞争原则、公正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力求采购资金效益最大化、质量最优化、成本最低化。
(三)采购活动实行采购小组组长负责制,进行集体决策,采购人员不得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商业贿赂等行为,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度予以追究。
(四)除零星物品采购外,采购结算原则上采取银行转帐支付的方式办理。
三、采购职责
(一)年度部门采购预算归口所计财股负责,由财务组织、审核、上报采购计划。
(二)所采购小组负责对全所具体采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三)所采购小组负责对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采购管理
(一)财务部门应按上级部门的时间和任务要求,在本年度组织所各部门做好下一年度的部门采购预算计划,并负责组织各部门做好年度内的季度采购计划。
(二)采购计划由财务部门确定资金使用类别,经领导审批后报所办公室。
五、采购监督
由主管领导定期指定计财、办公室人员对单位任何采购过程进行审核,主要通过复核、查验、过程询问、向供应商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采购人员是否公正廉洁,确保无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发生。
服装管理办法
为加强服装(标志)制作、发放和管理,规范着装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一、发放范围
路政执法人员、收费站及人员。
二、发放标准
(一)夏装:第一次发放2套(女性含裙子2条),第二年起每年发放一套。
(二)冬装:第一次发放2套,使用4年,第5年起每三年发放1套。
(三)衬衣:第一年发放2件,第二年起每年发放一件。
(四)大衣:每8年发放一件。
1.帽子、帽徽第一次发放1顶(除首次外以旧换新)
2.领带(含领带夹)第一次发放2条,使用2年,第三年起每2年发放1条。
3.肩牌、肩徽、领徽:第一次发放4副,使用2年,第三年起每2年发放1副(以旧换新)。
三、服装制作
(一)新招进人员需统一培训的,由处统一量好尺寸按上级规定制作。
(二)零星招进的人员,由所量好尺寸并报处集中统一按上级规定制作。
(三)到年限增发服装的制作,以所上报的名单及尺寸为准。
(四)个别人服装需要修改的,在领到服装一周内提出,过期不受理。
四、服装管理
(一)办公室负责服装(标志)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有总务负责服装(标志)计划的编制、领发和管理工作。
(二)要建立服装收发领用登记帐和人员领用登记卡,做到领取手续完备,帐物、帐卡、帐帐相符。
(三)凡离开着装岗位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回收其领用的标志。
(四)凡服装(标志)因自然灾害、不可抗拒或因公(处理事故、抢救伤员及国家、群众财产)而造成损坏或丢失需要补发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提出意见报所办公室经核实批准后报处制作补发;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或损坏确需补发的,费用全部自理。
(五)服装(标志)的使用年限从第一次领用日期算起。
五、着装规定
(一)着装时要按规定佩戴肩牌(肩徽)、领徽、领带、胸章等标志。
(二)着装要配套,不得混穿,着冬装、大衣时,须着配发的衬衣系配发的领带。
(三)着装时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子、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脚等。
(四)着装时不准佩戴首饰,男性不准留长发、蓄胡子,女性不准披头散发,不准浓汝艳抹。
(五)着装时不准搭肩挽臂、背手、将手插入衣袋、不准吃零食、嬉笑打闹、席地而坐,不准进入酒家、宾馆或营业性歌舞厅、卡拉ok等娱乐场所。
(六)工作时间原则上要着装,非工作时间不着制服。重大活动、节假日和迎接上级检查及执行任务时必须戴帽。
(七)路政员、养护绿化清洁工在路上作业时,必须着反光背心(反光标志服)。
(八)发放的制服(标志)要妥善保管,严禁赠送或转借他人。
(九)各部门领导要认真负责,经常检查本部门的着装执行情况。
(十)违反本规定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多次违反且屡教不改或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对将制服(标志)赠送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六、因违反本规定而受纪律处分的,取消当年评奖、晋级、记功等资格。
七、着装检查、违规处理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会务、会议室及接待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所会务、会议室及接待管理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结合本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工作规范
(一)对来电、来函、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寻问事项要耐心解答,热情服务,对非本业务事项要指明(或带)到该事项的责任部门办理。
(二)对来宾接待要做好电函的来访人数、身份、性别、目的和抵达、离开时间记录,由单位分管领导确定接待部门和接待事宜。
(三)接待部门要态度诚恳、待人热情、讲究礼节,按领导布置及时、周到地安排来宾食宿、交通工具、参观、考察和座谈等事宜。
(四)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对接待中超越自己权限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和汇报,正确答复和办理,并按规定做好有关**、来访重要事项的记录。
二、接待工作审批
(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接待工作。各部门协助办公室做好全所性的来访接待工作。
(二)各部门需接待上级部门或与本部门有业务联系的单位时,应报经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派员或协助办理。属临时性接待的,经请示,可按规定标准进行接待。各部门不得接待与本部门业务无关的人员。
三、接待标准控制
(一)用餐接待时,接待陪餐人员不超过40%。
(二)餐标不得超过上级的有关规定。
(三)严格控制用餐酒水,酒水不得超标接待。
(四)本所内部往来接待,一般控制在食堂用餐。
四、接待费用控制
(一)凡业务接待需外出用餐的,应先通知办公室后报告领导同意,核报餐费时应办公室证明。未经证明报告的,不予报销。
(二)外出用餐原则上应到与办公室有结算协议的饭店接待。
(三)办公室负责接待范围的审核,财务负责做好接待费用开支的审核。
五、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有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使有办公室的部门要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登记,说明使用时间、期限、规模等情况,由所办公室统一安排会议室。
(三)使用期间使用部门要负责爱护好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将会议室用品随意带走或挪做他用损坏的共有使用部门负照家赔偿。
(四)、会议结束后使用会议室的部门负责打扫室内卫生,关好门窗、电器,并向办公室及时说明并在申请登记报表上签署名字
六、会务接待
(一)各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应提前一天报办公室。(二)单位会务工作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或由办公室指定业务部门专人负责。
六、接待用车管理
(一)接待部门接待须用车时,应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分管领导批准,提前一天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用车。未提前申请的不予派遣车辆。
(二)接待车辆应保持整洁完好,做好服务。
公务车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合理使用公务车辆,确保车辆安全,根据《公务车辆使用暂行规定》及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车使用管理
(一)本规定所指的公务车包括接送职工上下班的交通车、生活车、其它公务用车(不含值班的巡逻车)。
(二)公务车由所办公室统一派遣。
(三)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凭路单行驶。
(四)申请使用公务车程序:
1.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认后每天上午8:30前、下午2:30前报送办公室统一派车。
2.用车超出所辖路段的,所属各部门必须提前一天报办公室,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超出管辖路段的,由领导签字后派车。所辖路段用车的由办公室派车。
3.合理安排用车,节约使用,能合用的则合用,可派可不派的坚决不派。
4.车辆回场后应向派车领导报告。
(五)凡到处出差的除临时紧急事务外,原则上不派车,有3人以上同时出差的,方可派车。
(六)凡用车到市区办事需转乘其他交通工具的,交通费按财务规定给予核报。
(七)值班车辆管理:
1.办公室应根据节假日领导值班情况排出当月的车辆、驾驶员值班表。
2.值班车辆必须在本单位管理区域必要的公务行为使用,否则,超出此规定行驶按公车私用处理。
3.值班车辆原则上由专业驾驶员驾驶,领导干部不得随意驾驶公务车。
(九)车辆停场管理规定:
1.办公室对每天下班后的公务车指定具体的停场位置。车辆停场后,驾驶员不得再私自动车,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一经发现,每次扣200元,停班一周,并按租车标准扣缴用车费用。
2.车辆不得无故在外停放过夜,因公务在外停放的,须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并由领导批准,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每次扣200元。
3.门卫对下班后驶出大院的车辆认真检查,并进行登记。对无派车单或领导通知的车辆严禁放行。发现一次罚款200。
二、公务车辆的运行管理
(一)公务车驾驶员必须按派车单线路行驶,做好行车记录,行车单须由使用人鉴认行驶里程和加油数量证明。
(二)爱护车辆、及时保养。每天下班前清洗车辆,出车前清洁车辆,严格遵守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制度,保持车辆良好的车容车貌和技术状况。做好每天的例检记录。
(三)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按车辆核定燃料型号、标号定点加油,听从设备管理员的安排到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
(四)公务车驾驶员驾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单位有关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不得超速,带病上路、疲劳开车,驾车时不准打手机,严禁酒后驾车,确保安全驾驶。
(五)公务车驾驶员必须做到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