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中心**督察室工作制度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3/1/6

**接待中心**督察室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融入推动构建大**工作格局中的职能作用,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向区**接待中心派驻**监察室,其工作制度如下:

1、监督检查涉访部门和单位收接处理**事项情况,督办催办重大、疑难**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2、及时收接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内的**事项,并按照《中国共产党控告和申诉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认真办理。

3、定期分析群众**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督促涉访部门和单位依法、及时、就地、有效解决问题。

4、协同驻场部门和单位,做好**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法律、政策、规章制度的教育咨询活动和扶贫济困工作,引导**群众停访息诉,聚精会神谋发展,一心一意搞建设。

5、严肃查处**工作中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严肃**纪律共同推进构建大**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6、区**接待中心**监察室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分管**工作的领导负责,由区纪委**室协调管理,日常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察局指派工作人员驻场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