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佳餐饮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市十佳餐饮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
协办:日报、电视台、晚报、新闻网站
成立由主办和协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市十佳餐饮店”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处理评选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组委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 任: 中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 日报总编辑
电视台台长
晚报总编辑
新闻网站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联系电话),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二 、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餐饮业,打造餐饮品牌,提升餐饮形象,倡导现代饮食文明,发扬饮食文化,优化餐饮行业整体素质,通过评选挖掘我市代表性餐饮企业和特色美食,推出能够让我市消费者和国内外广大旅游者体验饮食精髓的餐饮企业,全面展示我市餐饮业发展水平,大力宣传餐饮企业形象。
成为首批餐饮“十佳”企业,将自动成为“市旅游团队接待推荐单位”,并将会在今后市商务及旅游推广活动中作为“美食必到地”予以重点包装宣传。
三、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境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现正从事烹调加工、销售饮食制品并为消费者提供就餐场所和消费服务的企业,包括餐馆、酒家、酒楼、饭庄、饭馆、饮食店、风味馆以及酒吧、茶楼和酒店、饭店、宾馆、旅店、旅馆的餐饮部分,均可报名参加评选,包括综合类企业、中餐企业、西餐企业、特色美食店等类别。
1、综合类。主要是指经营规模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美食街(城、中心)等大型饮食集散地,可以以主要投资者或管理集团的名义统一申报。例如美食街就可以由管理者统一申报;
2、中餐类。这类企业在市场上最为普遍、分布最广,可以是专业酒楼、大型连锁饮食企业(旗舰店),如果连锁集团中有两个或以上特色迥异的餐饮企业,可以分别申报。
3、西餐类。包括在泸的世界各流派西餐厅、咖啡厅和外国风味餐厅;
4、特色美食类。此类企业规模不限、种类不限、经营方式不限。只要是特色鲜明、群众口碑好,符合基本参评条件,小型企业也可以参评;
酒店、饭店、宾馆、旅店、旅馆的餐饮部分如需参加,以餐厅的名义单独申报参评。
四、基本参评条件:
l、正式开业满一年以上,各项手续齐备,有固定商号、店名且长期使用的企业。
2、菜品特色明显,曾在相关美食节庆中获得奖项或通过改良创新,在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的美誉度;
3、企业形象鲜明,品牌知名度较高,旅游元素集聚能力强,能够体现饮食文化丰富内涵;
4、服务质量较高,管理制度健全,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具有与自身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接待能力;
5、守法经营,餐饮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水平在最近一年内未有重大投诉和处罚;
6、不低于《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391-)对国家四级酒家、酒店所作的要求和标准。
五、评比标准:
1、文化特色: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店面装饰、出品、服务、表演文化底蕴浓厚,能够有效吸引消费者;
2、饮食文明:就餐环境舒适,整洁,干净;生产出品部门流程布局合理,符合饮食卫生、环保规定要求,使用合法的环保燃料,污水、废气的排放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不使用国家禁令食用的烹饪原料和野生动物,一年内未发生过被处罚的事件或责任事故。
3、食品质量:菜肴食品能够适应饮食市场的需要不断创新,具有明显的自身特色,满足市民的就餐需求,深受顾客的欢迎;菜肴食品质量上乘,社会认同的品牌食品众多,长期得到顾客的好评;菜肴食品质价相称,买卖公平;一年来未发生过重大的顾客投诉事件或责任事故。
4、服务接待:待客如宾,热情周到,微笑服务;服务员技能娴熟,规范标准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顾客满意;服务员熟悉销售菜肴食品的质量要求、价格、风味特色、趣闻典故等饮食文化知识,主动为顾客服务;
5、经营管理:企业有完善的符合本企业经营管理的组织架构,岗责明晰,恪尽职守;具有能够保障企业质量长久稳定的规章制度,所有员工自觉遵守;企业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最近一年内未出现受处罚的事件;积极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素质水平,形成乐业敬业、积极向上的风气。
六、评选办法和步骤:
评选活动将始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主要分为企业申报、区县推报、侯选企业确定、媒体推介、公众投票、公布结果、表彰授牌七个阶段:
第一阶段:企业申报
活动组委会将评比活动的通知及参评标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企业对照标准,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企业所在区商务局申报。参评企业需填写评选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企业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企业外观及经典菜式数码照片;申请报告应对照参评条件、评审标准以文字进行说明。
第二阶段:区县推报
各区县经济和商务局对申报企业资格进行初审,根据组委会名额分配情况,按照获奖名额和侯选企业1:3的比例向组委会进行推报。推报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三阶段:侯选企业确定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十佳”侯选企业推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考察,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侯选企业,将被取消参选资格。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被推报企业的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意见,并结合各区县经济发展和企业分布等因素,报组委会通过,按照获奖名额和侯选企业1:3的比例确定正式参评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阶段:媒体推介
组委会将参评企业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集中、统一推介。推介内容:
1、日报、晚报设专栏(特刊):投票编号、店面招牌(彩色照片)、推报单位、经营地址、经营特色或经营理念、经营业绩、拉票语
2、电经营特色或经营理念、视台设专栏:投票编号、推报单位、经营地址、经营特色或经营理念、企业简介、经营业绩;企业负责人发表 秒拉票语。
3、新闻网站:投票编号、推报单位、经营地址、企业简介、经营特色或经营理念、经营业绩;企业负责人发表 秒拉票语,在电视台公众信息频道滚动播出。
推介的文字、图片、录象资料必须内容真实,文字精练,重点突出,由企业提供资料,媒体负责制作,交组委会办公室审定。
第五阶段:公众投票
评选采取社会公众投票方式,进行报纸投票、手机短信投票、网上投票。从各媒体集中、统一推介开始,用十天时间接受公众投票,每天公布参选企业人气指数(前10名),允许企业开展各种拉票活动。群众投票将进行抽奖活动予以鼓励。
1、报纸投票:详见 期日报、晚报
2、手机短信投票:将企业编号编辑成短信,中国移动用户发送到 ,中国连通用户发送到 ,小灵通用户发送到 ,资费标准 条。
3、网上投票:登陆网站 进行投票。
第六阶段:公布结果
按各参评企业的最后得票数高低排列确定前10名当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公众投票结果和投票抽奖活动结果。
第七阶段:表彰授牌
主办单位联合授予当选的餐饮企业“市十佳餐饮店”称号,同时,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将评选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并组织专门颁奖活动授予相关的荣誉称号、牌匾。
被评审认定为“十佳餐饮店”的单位将要定期接受复查,如有违法违规,经营水平明显下降或业态变更的,取消其荣誉资格。
七、关于费用:
1、评选活动不收取费用。
2、参评企业在评选过程中物料消耗、人员培训、维修保养等费用自理。
3、媒体推介费用由企业承担。
附:
1《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391-)
2“市十佳餐饮企业”推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