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事迹
事迹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2/10/20
市建委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事迹
近年来,我委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精神,认真履行计生成员单位职责,尤其是加强对建筑业领域流动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等,做到工作目标明确,领导责任到位,制度措施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计生网络管理。
计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建委领导始终把计生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将其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为我委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主要做到“两个到位”:一是责任落实到位。我委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将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系统有关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切实把“一票否决”落到实处,做到“两种生产”一起抓,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同时要求系统内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到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综合治理到位。我委积极履行综治部门职责,主动配合计生委工作,加强沟通交流,有力推进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格局的形成。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建委向来重视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员工的思想不断提高,认识更加统一。为提高建委系统工作人员对计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学习宣传上,我委采用形式多样的方式、多层次、广覆盖地进行宣传。一是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充分加强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大意义,自觉严格遵守计生政策。二是是利用建委信息网络平台,宣传计划生育的基础知识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把上级指示精神及时传播给所属各单位及全体职工,使上级的有关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充分发挥女工委的作用,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同时对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全部按规定兑现独生子女费。
三、突出重点,强化管理。
建设系统的计生工作与其他单位相比具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不同点主要体现为,施工企业使用外来工不固定,流动性大,这对做好计生工作增加了难度和工作量。为此,我委在明确职责做好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把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列为全系统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指导成立“合肥市建筑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合肥地区建筑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肥东、肥西、长丰三县建管局和合肥地区建筑企业成立相应的建筑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三县建管局和建筑业企业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小组工作,企业的项目经理为小组成员之一,负责本项目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市建筑业上下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网络,二是规范分包用工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施工管理现场计划生育工作日常督查工作。本着“谁总包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坚持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外地进肥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采取查看档案资料与现场抽查组合,严查施工现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求其限期补办,对查实未补办的,坚决清理出场。通过以上工作我市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流动人口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达99%。
四、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信息的沟通和交流。
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信息是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前提,只有掌握准确信息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把握计生工作的主动权。作为计生信息的源头,占流动人口大军的建筑业领域要加强基础信息的采集,并出具真实有效有证明文件,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流动人口的计生真实信息,及时将实情反映到当地的计生管理部门,使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能被准确掌握才能从根本上做到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