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3/2/6

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述职报告

作为一名长期在公安战线奋战的政治处主任,老警察,我一直都自发的在为群众办事,为群众破案,为群众有所作为。通过这次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我更加自觉的感到自己工作的神圣、责任之重大,尤其是在新的岗位上,我更加深刻的领会到要真正的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就要选拔、培训、锻炼出最好的公安队伍,切实把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亟须解决的问题,融入于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管理、服务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这样才能使我们工作的成果更多、更直接地让人民群众受益。

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了“平安”建设,并将力争三年进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行列。我以为,“平安”建设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就是在真正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人民公安责无旁贷;建设“平安”,我愿意冲锋陷阵。下面,我就自已的工作述职如下:

一、解民忧,愿为群众“贴心人”。一要善于听民声、察民情。一方面,在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中,发挥广泛接触群众的独特优势,注意了解群众关心、群众忧心、群众烦心的各类信息;另一方面,通过聘请民生问题特邀监督员和物建治安信息员,及时掌握基层的社情民意动态。对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须党委、政府解决的,提出意见、建议;属公安机关职责的,及时采取措施;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满足。二要勇于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始终坚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公安工作好坏的最高标准,着力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三要乐于做小事。公安机关既要做好稳定安全大局的大事,更要做好涉及一家一户安全的小事。在这上面是吃过苦头的,更应当举一反三、居安思危。“勿以善小而不为”,小事处理得当,也能赢得最多群众的拥护;小事处理不好,群众更会心有怨言,而且有时候会酿成大事!

二、保民安,化为群众“护身符”。一要严惩违法犯罪。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杀人等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坚决遏制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二要完善防控体系。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努力在防控体系社会化、网络化、科技化上取得新突破,真正形成“公安专防、社会协防、群众自防、科技助防”的立体化格局。三要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新挑战,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坚持开门接防,完善公安**工作长效机制。坚持调解为先,积极探索公安调解工作新模式,尤其在处理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中,充分利用公安执法优势,切实做好矛盾调解,尽量减少打击面。

三、赢民心,甘为群众“勤务兵”。一要便民。把方便群众工作生活作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的主要方向,加强窗口单位建设,实行“首长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能一天办完的,绝不让群众再等到第二天;能一次办好的,决不让群众再等到第二次;要加快警务机制创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把警力摆在群众最需要时段和地段;开展警情回访、赃物退还、法律宣传等一系列上门服务活动;在户口登记和证照加理中最大限度地降低门槛,减少手续,简化过程。二要爱民。做到时刻心中有群众,事事心中想群众,积极会同财政、民政、妇联、共青团等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对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联合帮扶,切实为群众解难排困。三要亲民。坚决摒弃以管理者自居的特权思想,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通过警营开放日和警民相约警务室,让群众走进公安、理解公安、支持公安。

四、顺民意,勇为群众“度量衡”。一要筑牢执法为民思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阳光执法,杜绝“暗箱操作”;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杜绝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冤假错案。二要增强执法为民能力。按照公安部部署,努力克服工学矛盾,持之以恒苦练内功、强“三基”,不断增强警察体能和警务技能,全面提高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增强执法能力。三要提升执法为民形象。“人人是公安形象,个个是执法环境”,一个领导就是一个标杆,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民警就是一个音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点督察、专项治理;对破坏公正执法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惩戒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