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副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区委副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报告 中共市区委副书记 xxx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区委的安排,我分管党建、招商引资、民族民政、扶贫、
城市以及新市区建设和管理、人事、关工委、老干部、机关党工委、统战部等工作。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我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现述职述廉如下:
一、明确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我区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各项任务分解后的职责,我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务公开” 等项工作的落实。下面,我对履行以上职责中采取的具体措施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汇报:
(一)关于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工作: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区委、区政府、区纪检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作为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全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目标中,与其他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如: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办法等;实行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公开化,增加工作透明度;明确工作计划、完成时限等要求,对工作执行情况、督查结果随时通报,对各单位、部门相关活动、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完善了购车计划,对各单位、部门的购车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对于确需配备的,按照相关标准纳入全区统一招标采购计划。对区属各级单位、部门所属车辆进行清理备案。截止目前,我区未发生一起超编制、超标准使用小汽车现象;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宗旨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力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真正统一起来,自觉抵制各种浮夸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广泛调研,集体决策。针对近年来全区经济发展较快,城市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日新月异,各类建设项目增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了民主制度建设,遇到重大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多方征询意见和建议,再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强化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配合意识,防止了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的出现,到目前为止,我区未发生一起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统计工作管理方面,对于凡须上报各类材料、文件在上报内容、数字等方面,我区均能够事先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由相关单位领导签字,保证了上报内容的真实可信,从而杜绝“虚报浮夸”现象的发生。
(二)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于9月开始筹备,同年10月开始运行,成立了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和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由于领导重视,指导有利,措施落实,各部门广泛参与,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狠抓制度建设及落实。行政效能建设最根本的做法是以制度管事管人,实行规范化管理和有效的监督。现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细则》等制度,明确了对行政审批过错责任的追究,促进了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之后又制定了《区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同时附有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同岗替代制、行政许可公开制等九项配套的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行政效能监察制度体系;抓投诉案件的受理调查工作。截止目前,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效能投诉10件,办结6件;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4件都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共接受咨询30余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试行办法》、《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试用期制的暂行规定》、《关于实行选人用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方针、原则,明确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按照上述要求,我区重点围绕干部的选拔、使用、管理三个环节,扩大民主、严格考核、强化教育和监督三个程序,积极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我们遵循以下基本途径:一是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然程序,切实体现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在干部考察中,采用较大范围的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坚持由多数人选人,在多数人中选人,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党委(党组)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使用的不通过。二是大力推进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三是坚持严格考核,就是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今年以来,我区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着重推行了以下措施:一是实施和完善了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都实行了公示和试用期制度;二是实行了领导干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对群众有反映,情节轻微,构不成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适时组织了廉政诫勉谈话;三是纪检部门与组织部门建立了联系制度,对新提拔干部实行了廉政鉴定制度,使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路子。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的高度重视下,我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是组建机构。在区审计局增设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股,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制定方案。先后就研究拟定《市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市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安排意见》、《市区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等内容专门召开联席会议,并将后两项内容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全文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办、局。区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教育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使我区基层领导干部提高了对此项工作的认识,认真履行各自的经济责任。
关于政务公开。在以前乡镇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我区结合实际,对乡镇、街道,区政府机关和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等进行了规范,并成立了专门的督促检查工作小组,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督促检查,推动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
在廉洁自律方面,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注重加强素质修养,平时工作再忙,每天挤出一些时间读书学习,深刻理解和掌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神实质,增强了实现一个宗旨、牢记“两个务必”、践行“三个代表”的自觉性。我始终认为,自己是党和人民培养教育出来的,权利是人民给的,自己只能踏踏实实地工作,尽职尽责地办好事、办实事。我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上级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没有任何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在各方面以身作则,凡要求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我作为区委班子成员,非常重视团结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对于重大问题,坚持调查、互相通气、交换意见、及时请示领导,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付诸实施。
近一年来,通过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为推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述职述廉,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