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结及工作设想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2/4/30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结及工作设想第2页

近一年,有些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的人员发生了变动,而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未能及时作出调整,这对我们开展工作带来一定的不便。为此,我们要求所有相关单位对其相关岗位的人员进行一次重新梳理,并将情况报到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这项工作已经完成,并整理成了专卷。这也提醒我们对这方面的情况要进行动态的跟踪,以便随时跟进做工作。
五是文档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对照《珠海市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评价表》,我们发现个别单位有些工作虽然已经完成,但未能做好文档资料的归档。我们已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这方面工作。
总之,今年以来,我区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坚持按照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的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自纠,查找线索,堵塞漏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净化市场经营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秩序做出了一定贡献,也为下一步把专项工作进一步深化做了有益的探索并打下了良好基础。

工作设想

,我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的设想是,继续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积极配合上级的总体工作部署,把治理商业贿赂同构建惩防体系、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已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通过有效的专项治理,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此,我们的治理重点仍然放在六大领域和九大方面,并把工作范围拓宽到中介机构和非公企业。为了使工作扎实有效,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力度,努力取得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新进展

(一)搞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教育引导和督促指导,坚决予以纠正,有必要的要进行“补课”,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区。督促企业事业单位转变经营理念,科学设定管理目标,健全激励和内控机制,改进生存发展方式。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自查自纠的时间。对监管上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马上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提出解决的时间表。
(二)突出查办案件,坚决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目前虽然未发现商业贿赂行为,但我们要坚持惩防并举,主要从以下方面加强工作:
一要继续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着重查处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的案件,着力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法的案件。在坚决查办受贿的同时,要依法惩治行贿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要认真落实有关移送和受理商业贿赂案件的规定,积极拓宽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来源,强化案件线索的收集和管理,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奖励制度。加强查办案件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积极帮助基层纪委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办案阻力和干扰,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不当行为。对消极应付、工作不力的,要给予批评,限期改进;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有案不立和办人情案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对以罚代刑、以纪代刑或者错误裁决的,要坚决纠正。
三要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和纪律等多种手段严厉惩治商业贿赂行为,充分发挥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在遏制和惩戒商业贿赂方面的作用。
(三)推进体制改革,逐步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
一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所调整确定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行政审批;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依靠已搭建起来的行政审批平台,借助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
二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积极建立土地、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从决策、审批到建设实施、后评估的公示制度;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推进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
三要治理与惩戒相结合,从制度上打破商业贿赂这个“潜规则”。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必须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投资决策、财务管理、采购营销、劳动人事、审计监督制度等;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发挥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厂务公开水平,接受职工监督;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制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明确社会责任和社会使命,对条件具备的企业,要建立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度。在开展治理的同时,着力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法的案件,在坚决查办受贿的同时,依法惩治行贿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商业贿赂这个“潜规则”不成规则。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好我们的《海湾廉政》、简报、网络等宣传工具,联合区民政局、区总工会,面向六大领域和九大方面的单位和中介机构、非公企业,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进展,用实际事例宣传治理商业贿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利用典型商业贿赂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通过抓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同时借助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这个平台,在非公企业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使非公企业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增强对商业贿赂的免疫力,打破商业贿赂是“潜规则”的观念,拒绝商业贿赂。
二要加强政策法律和理论研究。针对我们在开展专项治理时发现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深入实际,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搞好工作指导。加强理论研究,并善于把研究成果运用到治理工作中。
三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高度重视并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和本行业深化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完善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搞好工作衔接,形成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进一步搞好组织协调,认真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不断深化。
四要着力构建企业诚信体系。通过各种形式,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起诚信守法档案,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从增强竞争实力上,远离商业贿赂,树立自强不息观念,建立健全内部自控自律机制,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准则,加强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营造清正、廉洁、和谐、守法的内部环境,增强竞争能力,以此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从行动上切断商业贿赂这个“潜规则”的运行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