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年终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2/5/8

海关年终工作总结

以下为海关关长曾俊华今日(一月十九日)回顾部门一年来工作内容:

回顾一来,本署在多项工作上续创佳绩,各项成果简报如下。

甲.执法

()缉私

(一)偷运非法入境者

2.香港海关致力防止本港成为偷运非法入境者

往其它国家的中转站。二年十月,海关人员在葵涌货柜码头搜查一个运往美国的四十呎货柜,截获藏身其中的二十六名非法入境者,足证香港海关在遏止跨国非法活动方面的能力。

3.为防不法之徒偷运人口,本署与本港其它执法机构进一步合作,并与外地海关当局加强交换情报,以阻遏这类不人道的犯罪活动。在十一宗于美国及加拿大破获的偷运人口案件中,有六宗是根据本署所提供的情报侦破。

4.本署亦加强与本港航运业合作。遇有可疑的货运(包括新客托运的「软顶」货柜、「迟来」货柜及「经修补」货柜),业界会转介本署,由本署考虑是否需要进行检查。为求航运业提高警觉,本署于二年九月及十二月联同警务处及入境事务处,举办两个有关的研讨会。

5.除经常检查货柜外,海关人员亦加强在货柜码头巡逻,并加紧查验出口货柜。

(二)走私货物

6.在本港与内地之间走私一般商品的活动,仍然普遍。走私往内地的热门物品包括汽车、汽车零件、有标记柴油、电器及计算机配件,而香烟及肉类则是常见由内地偷运来港的物品。两地货价的差距,是这类走私活动的主要原因。

7.年内,本署大力打击走私货物活动,成绩令人鼓舞。在一月至十二月间,本署侦破四百一十三宗走私案件(三百六十六宗经海路、四十七宗经陆路),检获货物总值超过二亿五千二百七十万元。

8.另一方面,内地海关亦根据本署提供的情报,在十宗走私案件中,检获价值三百三十五万元人民币的货物。

9.为进一步遏止走私活动,本署采取了下列步骤:

(i)二年三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签订《合作互助安排》,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

(ii)加强执法行动,打击走私集团;及

(iii)即将设立边境及口岸调查组,由三十四名调查人员组成,对付跨境走私活动。

10.本署更安排购置下列各项设备,以助缉查各类走私活动:

(i)二氧化碳探测器

11.本署斥资四万八千六百元,购置了五套二氧化碳探测器,以便前线人员能迅速有效地查验货柜,打击偷运人口活动。本署亦计划增购这类探测器,以加强执法行动。

(ii)流动光车辆检查系统

12.本署已耗资六千七百九十三万元,订购两套流动光车辆检查系统。当系统于二一年六月在陆路边界管制站及葵涌货柜码头启用后,将有助提高海关人员的侦缉能力,对付未领牌照而出口战略物品的活动。

(iii)固定光车辆检查系统

13.本署获拨款二亿八百三十万元,购置两套固定光车辆检查系统,在落马洲管制站检查入境及出境车辆。每套系统每日可处理二百八十八辆车(每小时十二辆二十四小时),而处理一个载满货物的四十呎货柜平均需时仅十五分钟,而且毋须用人手卸下或拆开当中的货物。购置及安装系统工作仍在进行,预计将于二三年一月完成。

(iv)区域巡逻船

14.本署购置了两艘一百八十吨的巡逻船,总值八千五百万元,已于二年十月投入服务,标志本署在引进崭新科技及设备打击走私活动方面,又再向前迈进一大步。

(v)快艇

15.本署将于二二年添置四艘快艇(每艘价值八百万元),以扩展海关船队。这些快艇能高速行驶,在海上执行追截任务。添置这些快艇,将可加强海关在领海水域的管制能力。

(2)保障税收

16.在保障税收方面,本署在二年内收得七十三亿四千八百六十万元税款,较一九九九年的七十四亿二千三百四十万元,下跌百分之一。除因超低含硫量的轻质柴油税率下降外,反吸烟运动行之有效,亦是导致税收减少的因素之一。

(一)打击非法燃油活动

17.年内,本署在四百四十四宗案件中,合共检获工三百二十万公升走私柴油,而在一九九九年则在五百二十七宗案件中检获六百七十万公升,减幅为百分之五十二点二。

18.至于境内的非法入油站,本署联同警务处及消防处合力频加扫荡,成效显着。不过,现时仍有不法分子经营流动入油站,并以不固定方式售卖非法燃油(即把非法燃油及电泵存放于货车上及在不同时段及地点经营)。本署在二年内捣破了五百九十八个非法入油站,数目较一九九九年下跌百分之十七点九。

19.除加强执法行动外,当局亦于二年修订有关法例,这亦是打击非法燃油成绩斐然的原因之一。有关的修订包括:

(i)把对有关有标记柴油的罪行所处以的刑罚,由罚款二万元及监禁两年提高至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

(ii)对屡犯者施加一项取消驾驶资格的规定;

(iii)扩大有关在《危险品条例》特许的地点以外任何地方买卖柴油的推条文范围;以及

(iv)加入一项推定条文,即汽车油缸内的柴油含硫量如超出《空气污染管制(汽车燃料)规例》所订的法定限制,

则推定作应课税论。

(二)打击私烟活动

20.为加强海关人员打击私烟活动的执法能力,本署于二年四月,把当时的反走私香烟特遣部队并入新成立的反私烟特遣队,并把该特遣队人数增至八十四人,以对付走私及街头贩卖私烟的活动。在二年内,本署共破获一万八千三百七十三宗案件、检获一亿三千四百四十一万枝香烟及拘捕二千零六十人。破获的案件数目较一九九九年增加百分之四十一点五(一万八千三百七十三宗相对于一万二千九百八十一宗),这主要有赖反私烟特遣队自二年四月起采取的执法行动。本署在这方面加紧采取执法行动,屡创佳绩,其中贩卖私烟黑点由超过一百个大幅减至近月的三十个左右,尤其值得注意。流动式摆卖及在接获电话订购后送货,均为现时最普遍的非法售卖私烟方式。

(3)缉毒

21.二年,本署拘捕八百一十五名毒犯(包括在陆路边界管制站拘捕二百二十人),较一九九九年增加百分之五点四。未满二十一岁毒犯数目亦增至八十四名,增幅为百分之二十九点二。青少年罪犯所犯罪行大部分与藏有精神科药物有关。年内,海关人员搜获四十五点八公斤海洛英、九万一千一百七十八片「摇头丸」、六十一点四公斤大麻、五十五点八公斤脱氧麻黄(冰)及十三万四千九百二十一片其它精神科药物。

22.海洛英在香港仍是最广为滥用的药物。近年,「摇头丸」已取代大麻,成为本港第二广为滥用的药物。另一种普遍为人滥用的药物是氯胺酮。本署注意到青少年滥用该等药物,近年有持续上升的趋势。年内,我们共搜获九万一千一百七十八片「摇头丸」(包括于二年九月在一批空运货物内搜获历来最大批的「摇头丸」,合共六万一千片)及一千零六十三点七克氯胺酮。就搜获的精神科药物而言,与一九九九年的总数三万三千八百五十八片比较,二年的总数锐增至十三万四千九百二十一片。

23.为对付这个问题,本署已积极参与精神科药物滥用问题专责小组的工作。透过加强情报支持及执法行动,本署在遏止滥用药物和贩毒活动方面已取得丰硕成果。

24.在调查贩毒得益方面,本署已充公五十五万元,冻结八十五万元,并检控一名清洗黑钱疑犯。年内,一宗涉及跨境海洛英集团的重大案件审结,集团的理财人物因处理贩毒得益而被定罪,被判监禁七年。该名理财人物同时被裁定串谋贩运危险药物,判监十七年。

25.为确认香港在打击毒品和清洗黑钱活动方面的努力和成绩,二年十一月一日,美国政府将香港从其「主要毒品转运国家和地区的名单」内剔除。

(4)反盗版

26.在打击盗版活动方面,香港海关于年内侦破了五千九百二十一宗侵犯版权案件,行动中拘捕二千七百七十九人,检获八百四十四万份盗版物品(光盘),总值逾一亿五千七百零六万元。

27.海关采取连串严厉执法行动后,本港的盗版活动日见敛。我们估计,现时有关的零售店铺不足一百间,而市面上营销的盗版光盘不足十万只,与一九九八年亦即盗版问题最严重的一年比较(零售店铺共一千间,营销的盗版光盘约五百万只),盗版光盘的数量大幅下降百分之九十。

28.为加强保护版权,本署在二年一月十二日把盗版及伪冒商标罪行纳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的范畴。此外,《知识产权(杂项修订)条例》于二年七月七日宪,定于二一年四月一日实施。除了将未经授权而携带摄录仪器进入电影院及其它公众表演场地定为刑事罪行之外,条例亦澄清了《版权条例》中的条款,清楚列明任何人在业务过程中,如明知故犯,使用侵犯版权的复制品,即属干犯刑事罪行。

29.为确保商界人士知悉修订内容,在二年十一月,本署与知识产权署及商业软件联盟合办一系列讲座,讲解新例内容,以及根据这新条文,使用盗版软件的公司和机构将须承担的后果,逾三千名商界代表出席。

30.由七名人员组成的反互联网盗版活动特遣队,自二年四月展开侦查以来,破获六宗互联网盗版案件,检获总值十七万九百零六元的盗版物品和设备。为更有效打击网上罪行,我们与美国海关先后于四月和十一月在香港合办「网上盗版调查」研讨会及「计算机鉴证」研讨会。

31.本署大举打遏侵犯版权活动,并以同样严厉的执法手段对付伪冒商标活动。二年,香港海关执行《商品说明条例》,破案一千一百五十九宗,共检获四百七十四万件冒牌货品,总值一亿四千七百一十五万元。

(5)保障消费者

32.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本署的职员是确保市面上供应的玩具、儿童产品及消费品均达到合理的安全标准;珠宝首饰的黄金及白金成分获正确标记;以及出售的货品在重量和尺寸上,均符合消费者的期望。

33.年内,本署曾因不符合指定安全标准的玩具及儿童产品的交易检控八人及三十间公司,涉及的产品包括奶嘴、双层、婴儿、儿童乘坐车、水上玩具、附有细小零件的玩具、电池操作的灯笼及单车。八人及十二间公司曾因不安全消费品的交易而被检控,涉及的消费品包括金属折椅、木制扶手椅、婴儿睡袋、指甲油、保温器、瓷杯、家庭化学品及乳胶枕头。此外,本署亦曾检控十四人及九间公司未有遵守《黄金及白金标记令》,并检控一百一十三人及八间公司售卖重量不足的货物或使用有问题或不准确的秤量工具。

34.为了提高业界的产品安全意识,并令业界更加了解遵守《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和《消费品安全条例》的责任,本署曾在各大百货公司及连锁店展开宣传和教育活动,年内共举办五次讲座,业界踊跃参加,今年会继续举办同类讲座。

(6)战略物品

35.为防不法之徒利用香港转运大规模杀伤武器,监察及管制战略物品进出口,仍属本署年内的重点工作。本署检查进出口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