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供销社的指导帮助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抓住为“三农”服务,助农增收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供销社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乡村流通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完成省社下达的各项指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全州供销社系统发挥在农业农村中的特殊职能,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上半年我州自然灾害较多,灾情发生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州县供销社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一面向省社领导汇报灾情,一面专题研究抢险救灾工作方案,并深入灾区,了解灾情,全力指导救灾工作。一是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认真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全力抓好恢复生产经营,减少受灾损失。二是精心组织各类物资供应。如:泸水县供销社在抢险救灾中,根据县委的指示,及时组织调运10吨食盐;兰坪县供销社积极投入到抢险救灾第一线,在农资化肥紧张的情况下,紧急调运50吨化肥支援灾区,在抢险救灾中发挥了供销社的积极作用。三是州供销社向上汇报积极协调,取得省供销社的大力支持,紧急调运储备化肥指标800吨,有力的支持了全州春耕生产和救灾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目标成效显著。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供销社主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调研,加强指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目标。与省社签订的责任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全系统1—11月完成经营总额17288万元,预计全年可完成1886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6702万元增加2158万元,增长12.9%;1-11月实现利润51万元,预计全年可实现利润4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3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4.7%;1-11月完成化肥销售13305吨,预计全年完成16000吨,比上年同期的15859吨,增加141吨,增长0.9%;发展“两社一会”44个;完成人员培训750人。
(三)强化服务功能,改善服务质量,突出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州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全州供销社系统始终坚持以维护农民的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农资经营主渠道作用,克服困难,千方百计筹备化肥储备资金,做到库存充余,数量保证,供应及时,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最大限度的满足了我州农业生产的需求。为了保证淡季农用物资储备,确保我州小春生产种植。现化肥库存1988吨,其中:尿素905吨、普钙172吨、复合肥859吨。农药库存10吨,地膜4吨,食盐856吨,茶叶2.6吨。
(四)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继续做好巩固和完善“两社一会”工作。我州供销社系统以搞活农村流通为重点,发挥农村流通服务的骨干作用,助农增收效果明显。全州供销社系统新发展“两社一会”44个,其中:综合服务社37个,专业合作社5个,专业协会2个。全系统累计发展“两社一会”312个,其中:综合服务社285个,专业合作社17个,专业协会10个。服务农户107456户,服务范围覆盖着全州的村委会。全州供销社系统收购各类农副产品3143吨(其中:收购桐油籽1000吨,支付资金270万元;收购漆树籽1000吨,支付资金310万元;收购鲜茶叶148吨,支付资金103.6万元;收购草果775吨,支付资金232.5万元;收购豆类200吨,支付资金80万元;收购野生菌20吨,支付资金100万元),支付收购资金为农民实现收入1096万元。
(五)抓好城乡农贸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流通体系,促进和发展农村消费。全州29个乡(镇)中由供销社建设管理并经营的乡(镇)农村集贸市场有16个,占地面积48282平方米,经营摊位2109个。经过与当地工商、城建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了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改善了经营环境,促进了农村消费。1-11月,农贸市场完成交易额12456万元,比上年同期9730万元,增长28%,其中: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3526万元。
(六)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供销社工作,把供销社工作推向新阶段,迈上新台阶。
1、州委、州政府于5月28日,召开全州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州委、州政府召开的这次会议规格高、内容丰富,是一次主题鲜明、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团结奋进的大会,州级四大班子领导亲临会议指导。此次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近年来我州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我州供销合作社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推进我州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2、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14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州供销合作社发展,提高为“三农”服务的能力,推动“乡村流通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州委、州政府出台了《中共州委 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怒发〔〕22号)。明确了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改革创新组织体系、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竞争要求,符合合作经济原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新型供销合作社,实现我州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主要目标:以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为重点,加快建立适应我州农村发展要求的乡村流通体系。用5年时间,实现供销社农资供应的连锁配送全覆盖;每个行政村建立以农资经营为主,有一定规模和服务辐射功能的1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州内主要农副产品需要经过流通环节的,由供销合作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购销;把3个县级农资企业和19个基层供销社建设成为农资日用消费配送中心;重点培育有一定规模和带动作用的农资经营、农产品加工企业10户;建设乡村农贸市场10个;建立以县城为中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4个。
3、州人大开展对供销社调研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14号)文件精神,切实了解掌握我州供销社改革发展情况,州人大组成调研组对我州供销社系统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由州人大副主任和润才为组长、州人大农环工委、州供销社相关人员参与,深入四县对供销合作社工作基本社情、采取的工作措施、主要工作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等进行全面调研。
4、州委、州政府对供销社“二次创业”工作进行督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查深化改革推进供销社“二次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由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联合对供销社“二次创业”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七)积极开展供销社系统的培训工作。以“农民经纪人”职业培训为主,积极探索“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训工作。州供销社、泸水县供销社联合在泸水县大兴地乡、老窝乡举办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班,来自各村委会的干部、运输专业户、农产品经营、储存、销售的农民 127 人参加了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农产品经纪人资格证书。组织了四县供销社主任参加总社和省社举办的培训。
(八)积极组织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供销社《关于做好云南省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云财企〔〕238号)精神,州社积极组织各县供销社企业实施此项工作,全州申报云南省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企业共9户,申请资金共计218万元。争取到省级补助项目4个,资金25万元。
(九)组织实施“四进村、五个有”试点县、启动省级“乡村流通工程”试点县工作。在试点取得基础上,继续在泸水县老窝乡实施“四进村、五个有”工作。确定兰坪县为“乡村流通工程”试点县,初选上报云南省供销社。
(十)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打造我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为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促进我州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高为“三农”服务的能力,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州供销社与东泰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共同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网络建设的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实施在全州范围内建立以县城为中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建设。
(十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单位将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并按规范编制、公布《傈僳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指南》及《傈僳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工作制度及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工作经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在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门户网站开设州供销社的机构概况、四项制度、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乡村流通工程、工作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等栏目窗口,并将有关信息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一个了解供销社、支持供销社推进“二次创业”的良好氛围。
(十二)加强供销社“二次创业”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自身的社会形象。我州供销社系统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等多种宣传途径,宣传供销社在服务“三农”、助农增收、农资供应、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中的典型。截止11月底,共编写《供销合作信息》10期18条、《供销合作简报》2期2条,向州委、州政府、省供销社报送各种信息20条,完成约稿信息2条,其中:州委采用2条,省供销社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