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新农合医疗监督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7/5/2

乡镇新农合医疗监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小组按照市监督委员会的要求,对照监督工作要点,扎实开展了有效的监督活动,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乡的正常运行,农民就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一、基本情况

乡下辖17个村委会,应参保30836人(其中财政代缴1802人),参合农民人数30257人,参合率98.1%。

二、指标监督情况

1、住院补偿比例情况分析

元至11月,全乡住院补偿比70.76%,与去年34.1%比较提高36.66%。

2、服务包控制管理情况分析

今年元至11月,全乡可补偿住院费用占住院总费用比例为91.0%,达到了80%以上。

3、基本药物目录目标控制管理情况分析

全乡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使用率1%,与去年3%比较下降2%;未超过乡镇定点医疗机构2%的控制目标。

4、例均住院费用情况分析

元至11月,全乡例均住院费用1246.78元,与去年1048比较增加158.78元;与本乡1141元的控制目标比较超过105.78元,超过9.27%.

5、住院分娩定补情况分析

今年元至11月,全乡住院分娩补偿110人,补偿金额2元,人均补偿200元, 与去年同期68人补偿10200元相比较增加18人次,增加补偿金额6800元,次均补偿增加48元.

6、门诊重症慢性病就诊情况分析

目前,全乡经市专家组鉴定确认的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计114人(含鉴定后死亡4人)。其中,恶性肿瘤56人、脑血管意外12人、白血病1人、糖尿病16人,器官移植1人。精神病 9人,肺结核15人。

元至11月,卫生院共接诊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205人次,合计发生医疗费用29256.6元。其中,药品费26893.1元、检查费898.0元、治疗费1465.5元。

7、门诊基金使用情况分析

当年全乡门诊基金总额606400元,月均计划支出5.05万元。元-11月门诊补偿支出29.9286万元,与计划支出55.55万元比较节余25.6214万元。

三、情况分析

1、住院补偿情况分析

今年元至6月,全乡住院人次1198人次,与去年同期822人次比较增加376人次; 补偿金额1213456元,次均补偿1013元; 补偿金额与去年645397元比较增加568059元, 较去年次均补偿785增加328元.

2、住院补偿比例情况分析

元至6月,全乡住院补偿比48.4%,与去年34.1%比较提高14.3%。

3、服务包控制管理情况分析

今年元至6月,全乡可补偿住院费用占住院总费用比例为90.2%,与去年94%比较下降3.8%;与全市95%的控制目标比较相差4.8%。

4、基本药物目录目标控制管理情况分析

全乡镇(办)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使用率1%,与去年3%比较下降2%;未超过全市5%的控制目标。

5、例均住院费用情况分析

元至6月,全乡例均住院费用1205元,与去年1048比较增加157元;与本乡1141元的控制目标比较超过64元,超过5.3%.

6、住院流向情况分析

元至6月,全乡共计住院病人1198人次,其中在本乡卫生院住院660人次,占55%。与去年444人次的54%相比较增加116人次,提高1%.

7、住院分娩定补情况分析

今年元至6月,全乡住院分娩补偿86人,补偿金额17000元,次均补偿198元, 与去年同期68人补偿10200元相比较增加18人次,增加补偿金额6800元,次均补偿增加48元。

8、门诊重症慢性病就诊情况分析

目前,全乡经市专家组鉴定确认的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计114人(含鉴定后死亡4人)。其中,恶性肿瘤56人、脑血管意外12人、白血病1人、糖尿病16人,器官移植1人。精神病 9人,肺结核15人。

元至6月,卫生院共接诊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137人次,合计发生医疗费用17256.6元。其中,药品费16893.1元、检查费65.0元、治疗费298.5万元。

9、门诊就诊情况分析

元至6月,就诊5803人次,发生费用168209元,补偿164890元,次均门诊费用28.4元。与去年同期比较,门诊就诊人次4209元,次均费用26.2元,次均提高2.2元.

10、门诊基金使用情况分析

当年全乡门诊基金总额606400元,月均计划支出5.05万元。元-6月门诊补偿支出164890元,与计划支出30.3万元比较节余138110元。

四、制度及政策执行监督情况

(一)实行“五查五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二查病情,看是否符合报销规定;三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四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五查清单,看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处置及各项收费是否符合标准。

(二)外伤核定。1、通过查看伤情作初步鉴定;2、各村监督小组成员调查;3、下村走访当地群众调查核实。

(三)健全公示通报。统一按市合管办要求的公示内容公示。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规定、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报销转诊流程、用药目录及收费标准公开,经办机构和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将住院和门诊病人报销补偿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四)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收集信息,了解病人之所需,群众之所需,社会满意率基本达到100%,乡监督小组没有接到群众投诉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们认为,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

(二)农民的自觉参与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乡卫生院服务行为及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我们建议:

(一)对医疗机构管理要进一步加强

重点是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缓解农民看病贵、看不起病的突出矛盾。医疗服务市场的运作机制也是市场体制中最为复杂的一个领域,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须从多角度,多途径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逐步达到三个合理,(即:一是从疾病诊断的角度讲是合理的;二是从经济的角度讲是合理的;三是从病人安全和对医护人员防护的角度讲是合理的)。市级要经常开展专家会审活动,对医疗机构的合理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进行评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要进一步规范

最大限度地降低虚高药品价格、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成本、更大限度地让利于民,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工作目标。据调查,除市属二级医疗机构外,有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面,仍是一个薄弱环节。为维护参合农民切身利益,完善乡、村两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已成当务之急。也许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进,可有效解决此类问题。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强化三大监督机制,做到三个确保,从而达到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的目标,使我乡的监督工作再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