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3/8/17

国土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汇报材料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开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是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变机关作风,强化法制意识,优化发展环境的基础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有关要求,有力提升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对提升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推行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了对我局开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提升行政能力制度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具体措施。以提升行政能力为重点,以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为核心,进一步增强干部综合素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打造为民、务实、高效的县国土资源系统的良好形象,明确目标要求,做到认识、组织、制度、行动的“四到位”。
三、规范行政许可程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对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土资源行政许可进行了全面清理,主要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实施机关、审批法律法规依据、审批程序、审批办理条件、审批时限和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通过清理,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制度,用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许可程序,用优化服务手段提高行政效能,用严格制度执行提升决策能力。
二是是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完善窗口办文规程,实行阳光行政,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方便行政相对人,拓宽服务渠道,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透明度。
三是认真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具有自由裁量性质的行政处罚依据、内容等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了《县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按照违法类别、自由裁量权处罚条款进行了归类和细化,对56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规范和限制,按照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停止执行处罚各自适用的具体情形和相应的幅度档次进行细化,并按要求建立相应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县政府法制办和州国土资源局备案。
四是建立健全了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完善了土地出让、土地定价、矿权审批、土地整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实现了业务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对土地出让、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矿业权出让审批等重大事项,一律实行集体会审、集体决策。制定了《出让土地转让工作流程》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对土地出让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土地出让价格实行集体定价,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定价程序》,土地出让价格由国土、监察、财政、审计、建设、规划等部门组成的土地出让定价小组集体研究,确保了土地价格公开透明,避免了暗箱操作。
五是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对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特殊原因,不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在本机关集中统一办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