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3/2/28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2页

进个人4人,上诉率、申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下降9个以上百分点,办案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建设“学习型法院”,加快法官职业化步伐。一是继续开展法官挂职锻炼。选派20名年轻法官到//先进法院跟班学习,选拔10名优秀年轻干部上挂下派锻炼,实行新任职人员**接访锻炼制度,拓宽了人才的培养渠道。二是大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继续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举办研究生进修班,争取北京大学在我院设立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点,全市法院入校学员110人。目前,我院具有本科学历以上人员79.2%,其中硕士研究生9人,在读硕士研究生9人,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17人。举办“//司法论坛”,邀请多位知名法学家到我院讲学。参加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等高层次学术研讨会18人次。制定全员素质达标办法,推动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掌握计算机、外语、驾驶等专业技能。三是积极引进法律专业人才。派出工作组赴北京、上海等地重点政法院校,宣传动员优秀毕业生报考我市法院,我院第一批招录本科以上审判辅助人员6名(含硕士研究生2名)。第二批实行全市法院“捆绑式”公开招考,已有全国各地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190余人(含硕士研究生15名)报考31个职位,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法院招收法律专业人才难的问题。四是完善各类工作人员的考核、激励、约束制度。建立业绩档案,对法官、执行人员、法警、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招录15名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即将完成,为实现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依法开展司法指导和监督,加快基层法院现代化建设步伐

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监督指导。召开全市建设现代化法院理论研讨会,创新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有计划、有重点地指导基层法院贯彻落实《建设现代化法院的五年实施纲要》,做到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逐年推进。一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28522件,上升4%,标的额7.2亿元。通过办理二审、再审以及申诉复查案件,支持基层法院依法公正办案,及时纠正不当裁判。受理上诉案件1181件,其中维持331件,调解、撤诉367件,改判290件,改判率25%。指导基层法院运用司法职能化解社会矛盾,一审调解率43%。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对269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参与审理案件312件,促进了司法民主。

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基层法院院长赴上海、苏州等地先进法院学习考察,选派7名基层法院院长到国家法官学院进修培训。为基层法院招录审判辅助人员、聘任制书记员89人。举办基层法官业务培训3期,培训572人次。目前,基层法院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人员61%,上升18%。涌现出全国、全省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20人。其中//县///人民法庭荣获“全国十佳人民法庭”称号,//区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举行“人民法庭杰出法官”评选活动,有10人当选,组织“//杰出法官”和赴广东法院跟班学员到全市法院作巡回报告,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作用。坚持惩治和预防并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市基层法院有5人受到纪律处分,下降38%。

创新加强基层法院“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机制。实行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每个院领导挂点联系3至4个基层法院,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行“两庭”建设项目评审制,已对3个新建审判法庭项目进行评审,指导基层法院在“两庭”建设中做到选址适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要求。制定人民法庭考评定级标准和办法,首次对28个人民法庭进行定级考评,引导人民法庭建设朝着“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目标迈进。制定并实施《//法院三级专网建设规划及技术方案》,已有12个基层法院建成计算机局域网,//法院实现了院机关与人民法庭联网,//县法院开通了互联网站。

七、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是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之中。市委高度重视法院工作,遇有极个别地方和行业对案件审理执行进行不当干预时,及时帮助排除干扰,旗帜鲜明地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市委领导经常深入法院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审判执行工作、司法管理、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我院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是推进法院工作不断发展的动力。先后就基层建设情况和执行工作向省人大检查组和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视察法院工作、参与法院重大活动,定期报送《人大代表联络专报》,走访或致函人大代表征询意见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同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一年来,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市人大机关转办案件161件,办结156件,正在办理5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28人(次)。在//电视台开办《与法同行》专栏,坚持重大案件邀请新闻媒体全程报道,增强了司法透明度。

我院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能够不断取得发展和进步,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中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司法能力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社会的期望值之间还有一定距离;司法水平与法律、社会、政治效果相统一的现实要求之间存在差距;“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法官队伍作风、司法工作效率还存在不少痼疾;经费保障水平不高,物质技术装备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特别是信息化水平不高,较大地制约了法院工作的开展;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帮助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院提出建设现代化法院的第三年。今年,我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各方面支持,围绕建设“和谐平安//”和现代化法院两大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公正与效率”主题,着力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着力推进司法改革,着力加快法官职业化进程,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市委提出的“一条主线,六个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一)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重要指示,是对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极大鼓舞和鞭策,为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始终追求并努力实现的目标,反映了人民法院的本质要求,揭示了司法规律;“一心为民”阐明了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因此,我们要把“公正司法”和“一心为民”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司法成为全面的司法,协调的司法,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相统一的司法,体现司法的人民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为深入推进“对接长///,建设新///”发展战略提供司法保障。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推动“建设和谐平安//”活动的深入开展。依法审理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涉农案件,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高度重视土地、水、矿产资源和环境保护案件的审理,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妥善处理城市化和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大量涌现的房屋拆迁、建设工程合同等纠纷,制裁投机行为,落实一切为民谋发展的要求,引导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妥善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案件,推进政企分开、政府与市场经济组织分开,促进我市“10+1体系”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改革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执行督促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通过公开执行信息,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执行公正。改革和完善执行管辖制度,提高执行效率,节约执行成本,排除各种干扰,确保打赢官司而对方又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依法及时实现权利。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与有关部门配合,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限制出境、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加大对不履行生效裁判、妨碍执行行为的司法制裁力度。

(四)推动司法管理的深层次变革。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审判组织、司法管理等制度,为建设现代化法院注入新的活力。探索建立科学、统一的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及相关配套制度,巩固和转化“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成果。加快办公现代化、信息化步伐,安装办公门禁、监控系统,建设智能法庭,增加科技含量,继续打造数字法院,为全面加强司法管理提供高效便捷的技术保障。按照《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树立人民法官可敬、可亲、可信的形象,增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法院简史馆”,深入挖掘和研究苏区审判的优良传统,促进与现代司法理念的融合。

(五)加大指导基层基础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