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9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建设
项目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食药监管系统财政性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的办公用房建设专项经费的绩效情况进行自评。
一、自评的目的和目标
通过对项目进展情况的全面了解和剖析,评价省拨专项经费支出在实现食药监管事业发展目标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财政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运行效率。
二、自评的依据、范围及内容
本次自评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食药监财〔〕6号)的要求,列入自评范围的为省拨办公用房建设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自评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效果、存在问题及措施等。
三、基本概况
我局自成立以来办公用房一直租用市邮政局房子,面积偏小,限制了各项监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监管对象的一些服务需求也无法得到充分满足。为此,我局于12月向市政府提出了要求解决办公用房的请示,市政府于3月通过市财政局正式将位于街34号原国土资源局的办公用房无偿划转我局使用。该房屋为砖混结构五层无电梯办公楼,建造年代不详,无论外观内设都较为陈旧,通过专业装饰公司的设计及对项目的预算,装修工程造价约为36万元(不包括办公楼前广场等配套设施)。根据当时市政府采购招标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只需自行招标,我局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上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的要求,于6月25日进行了工程建设招标,中标价35.2万元,并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为确保工程质量,我局还委托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7月1日,办公楼装修工程正式开始,8月30日工程结束。
四、项目执行情况
省局和我市人民政府对我局基础设施建设非常重视,分别拨款20万元专项经费,使装修工程进展顺利。我们在保证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的前提下,以勤俭节约、量力而行为原则,严格按建设标准,坚持合理适用、量力而行,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科学组织,严格控制标准,注重维护和完善使用功能,对设计变更等进行民主决策,控制工程造价。严格财经纪律,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制度,1月28日,通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聘请了市翔实基建审价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了结算审价。该工程施工企业送审工程造价为55.0326万元(其中原中标价35.2万元,联系单工程19.8326万元),审定工程造价为45.1081万元(其中中标价35.2万元,联系单工程9.9081万元),总核减额为9.9245万元,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有效节省了财政资金投入。
五、成绩和效果
办公楼建成后,我局由原来的7个办公室一个仓库扩大为四层15个办公室1个仓库,并设置了快检室、资料室、公安联络室、监管相对人谈话室等,添置了一批空调、办公桌椅等,大大改善了干部的办公条件,增强了我市执法保障能力,以及更好地服务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办公楼的启动深入推动了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