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3/10/29

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农业厅经管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大检查的通知》(晋农经局发[]8号文件)精神,区农经中心于6月1日至7月21日对全区农村集体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近几年来,我们区对农村财务逐步实施了“11211”管理机制,“11211”即一个签批(财务负责人签批),一个审批(民主理财组审批),两个审核把关(乡镇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复审把关),一个公开(财务账目向群众公开)和一个通报(对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11211”管理机制的深入推行,促使我区“民主理财,村乡两级审核”和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有机结合起来,并以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作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电算化。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大检查的通知》下发后,区农经中心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为契机,严格按照“11211”管理机制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展开农村财务管理自查自纠活动。一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区农经中心主任闫耀宾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农村财务的副主任张国红同志担任,领导组成员之间实行分片包点制度,并明确各个成员的责任目标。根据区农经中心安排,各乡(镇、办)均成立了相应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制订下发了区《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自查自纠的实施方案》,方案对自查自纠的内容、实施步骤及要求等作出部署安排,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有序顺利进行。三是对各乡(镇、办)派出专人,督察该乡(镇、办)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检查,认真整改。
对全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情况进行大检查,是省局通知的具体要求,也是实施“11211”管理机制的重要环节。7月10日至25日,区农经中心组织财务站及中心的各乡(镇、办)包片人员对全区农村财务“11211”管理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大检查,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及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中除了听取汇报、查看账目报表外,还召集村干部、民主理财组成员及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并走访农户深入了解“11211”管理机制的执行情况,对个别村民主理财组不召开民主理财会,财务审核专用章由村委主任保管、民主理财活动无记录及公开内容不留档等问题,检查组当场指出,并及时督促纠正。检查中,我们还结合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和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重点检查各村是否制定了控制村级债务的制度,土地补偿费是否按要求进行分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处理到位。通过检查,我们对全区农村财务管理的整体状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奠定了基础,通过检查也使我们发现了农村财务管理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我区的农村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方法。陶村镇经管站对财务公开的内容拍照留档,并按月按季进行装订,我们将检查中发现的这一先进典型在全区进行推广,从整体上提高我区农村财务公开的水平。龙居镇坚持常年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并解决好审计人员的工资、经费等问题,使农村财务管理真正做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北城办事处在复审时不仅看票据上是否有民主理财组的审核专用章,还要求报账员带上民主理财的记录本,并将审核通过的票据和记录本进行核对。此外,北城办事处还对土地补偿费的入账、分配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群众应得的补偿款足额到手。安邑办事处针对该办事处所辖村多、地处城郊、业务量大等情况,派出专人到会计核算服务中心,随时准备对各村审核过的票据进行复审,为全面推行“11211”管理机制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自查自纠取得的效果
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坐收坐支、白条抵库等违纪金额34.4万元,对这些村我们督促其建立了收款收据的领用和核销制度,彻底纠正只在会计核算服务中心账上核算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财政拨付专款,村集体的土地承包款、宅基地款等却不入账,形成账外账等问题。对未纳入会计核算服务中心的183个居民组,我们都要求有关村干部提出整改措施,实行“组账村管”,并逐步纳入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实行电算化管理。检查情况表明,全区农村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有了质的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重视程度提高。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关键在乡、村两级干部,从自查自纠的情况来看,各乡(镇、办)党委、政府在重视程度上都有了很大提高,大多数乡镇都能把这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多数村干部也由过去怕公开,不公开变为积极主动地要求公开,增强了公开意识。
(二)公开质量高。大多数村都能按要求及时公开,业务量大的村每月公开一次,业务量小的村每季度公开一次,对村集体重大工程、重要经济承包合同等重大事项做到专项公开,对该季度内未发生业务的村则实行零公布,即在财务公开栏内写明本季度没业务。
(三)民主理财小组基本健全。通过检查,大多数村都成立了民主理财组,并且民主理财组成员花名册已在乡镇经管站备案。
搞好农村财务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这项工作我们要常抓不懈,重点发挥好民主理财组的监督作用,要把“11211”农村财务管理新机制的推行情况和村干部的目标责任考核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为农村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