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年工作报告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8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年工作报告第3页

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既要查处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的行为,又要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大胆创新。
(五)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精神,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积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按照中央的部署,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改革。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善公开审判和检务公开制度,健全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监控系统,深入开展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清理和规范,解决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矿业权市场规范建设,特别要加强对土地转让和矿产等重要资源开发审批的监督。规范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和便民利民措施,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健全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开展专项调查,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自身权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等权利。
三、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重要指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职责
各级纪检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要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重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各级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廉政监察,促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继续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预防煤矿等生产安全事故的规定,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围绕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效能监察。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优化办、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的作用。开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落实好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责任制,重点是要进一步健全党政齐抓共管领导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健全责任考核追究机制。具体讲,就是要抓住以下三个环节:首先是要抓好责任分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和县委的安排,认真抓好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务必责任到岗到人。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涉及反腐倡廉的重要工作和重要问题,要亲自过问和部署,切实负好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按县纪委关于县直责任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其次是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督查机制,加强和完善巡视工作,进一步健全落实责任制的情况报告、考核制度,把定期检查、平时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责任制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三是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不落实的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针对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配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拔交流力度,形成纪检监察干部优进优出的良好机制。三是要认真做好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通过统一管理,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更有效地履行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更好地协助部门党组(党委)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服从组织安排,实现角色转换。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带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同志们,做好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保证全县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