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年工作报告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8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年工作报告第2页

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举办了两期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参训人员210人,选送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以上机构组织的培训;狠抓机关干部业务学习,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2次;深入开展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被县委授予学教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机关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力度加大,四年交流提拔72人,其中纪检监察机关交流提拔11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实行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强化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四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新进展,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县纪检监察机关获县以上奖励、表彰20余项。
过去四年,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能够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与县委、县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分不开;与县人大、县政协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分不开;与乡镇和科局的负责同志对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理解和支持分不开;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顾全大局,爱岗敬业,知难而进,扎实工作分不开;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支持和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充分信赖分不开。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全县党员和干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四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突出,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在有的乡镇和单位流于形式,责任追究还未完全到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解决的问题仍然不少;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还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查办大要案件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源头治腐的创新举措还应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进行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时期,党的十七大也将召开,我们的党和国家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认真扎实地抓好中央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现的全面崛起意义重大。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维护党的纪律,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落实科学发展观是贯穿“十一五”规划始终的一根红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围绕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供有力保证。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情况,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执行中央及省、市、县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督促全县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内法规作出处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要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落实逐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部门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
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机制的实施。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继续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及其它矿业的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围绕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保证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注意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纪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健全乡镇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以治理乱收费和规范教育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乡镇教育办和中小学党风廉政建设。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党员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在全县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章教育,形成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浓厚氛围。
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县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认真学习任长霞等先进典型,大力推介本县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对广大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把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廉政培训。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搞好新创廉政歌曲传唱等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完善相关具体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教育和引导干部从大局出发,克服浮躁情绪,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严格遵守纪律。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对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
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促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继续解决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注意纠正一些单位在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借机用公款旅游等行为。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等问题。发现领导干部有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使这些同志不犯或少犯错误。
(四)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查办违纪案件
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认真检查和处理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办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
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查处违纪党员干部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腐败分子要坚决惩处,决不姑息。
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完善办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等工作。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