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工作典型经验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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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移风易俗相结合,与提高群众素质相结合,与弘扬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相结合,以健康文明的文化活动培育社会新风。如近几年开展的全区文明村(单位)文艺调演、“反对**、破除迷信”等科教电影放映活动、农民读书活动、“十佳藏书家庭”评选、民间文艺大会串、民间文艺大巡游等。尤其是在特色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涌现出了3个省民间艺术之乡和6个市“一乡一品”镇和13个市“一村一品”村。二是拓展活动形式,注重文化联动。坚持多样化、多层面和普及性、广泛性,充分动员社会力量,依托群众文艺队伍和现有文化阵地,形成了以大型文化活动为龙头、节庆活动为基础、镇村活动为主体的群众文化活动格局。先后开展了“中国梁祝婚俗节”、“相约”文化艺术周、“放歌新”、“文化进百村”、“星光灿烂新”活动,吸引八一女篮落户,建成国际象棋训练基地等,使其成为区文化活动的重要品牌,今年10月份还将举办首届群众文化艺术节。镇村文化活动日趋经常,钟公庙街道的文化艺术节已连续举办四届,还有高桥镇的“蝶恋高桥”文化艺术节、横溪镇的“灵秀横溪”文化艺术节、咸祥镇的“嵩江之春”音乐会、古林镇的“席乡之村”音乐会、洞桥镇的“八戒西瓜节”、横街镇的“毛笋节”等,在各行政村(社区),各类具浓厚乡土气息的文艺活动蓬勃开展,健身、晨晚练、广场舞、腰鼓等成为群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共组织文体活动达余次,参加人数近40万。三是开展文化下乡,倡导文明乡风。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区电影公司每年免费送电影下乡场次都保持在500场以上,区越剧团每年免费送戏80场以上,区文化馆充分发挥文艺“轻骑兵”的作用,经常性下乡辅导和组织小分队下乡演出,区政府还专门出资80万元,购置了一辆集广场演出、宣传图片展示、流动书库多功能为一体的“文化直通车”,极大地方便了文化下乡工作。与此同时,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得到广泛开展,一批作品如儿童话剧《我长大了》、《外婆教我的歌》、《当代书画家作品集》和少儿舞蹈《梨园小顽童》、《远足》、《来发唱童谣》、戏剧小品《喜开门》,陆续在省和全国的重大文艺赛事中获奖。张家潭等村级文艺队积极开展送戏进城活动,使农民演出团队登上专业剧院舞台,在文艺精品工程建设上取得了新的突破。深挖区域资源,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区历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将此项工作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通过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非遗保护开发等举措,打造并拥有了一批不可替代、不可复制的传统文化瑰宝。在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区的梁祝传说、朱金漆木雕2个项目名列其中,将梁祝文化推向了世界;在首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朱金漆木雕、骨木镶嵌、宁波走书3个项目名列其中;在首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梁祝传说、朱金漆木雕、宁波走书、骨木镶嵌、跑马灯、金银彩绣、咸祥彩船、红帮裁缝制作技艺8个项目名列其中。今年上半年,区的《三字经》、宁波走书、骨木镶嵌、红帮裁缝技艺4个项目又获准申报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金银彩绣、红帮裁缝技艺、彩船制作技艺、跑马灯4个项目获准申报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区还被评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单位”。今年6月份开始,又开展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对全区范围的非遗资源进行全面排查、整合、记录、编册成档,非遗保护工作卓有成效。
三、探索与发展并举,积极创新文化发展模式
文化来源于民间,发展于群众,而最终必定走向市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在“大文化、小政府”的格局影响下,单纯依靠政府办文化的模式终究是行不通的,传统的文化经营管理体制必须改革。面对市场经济对文化工作提出的挑战,区委、区政府及时转变思路,探索公共文体设施有效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推进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力求全面激活文化事业和产业,大胆摸索出了一条“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新路子。
实行政府管理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模式。文化设施的管理维护需要大量物力、财力投入,由政府承担这一职能显然任务过重,且效果不佳。因此从开始,区就着手探索文化设施市场经营管理模式,先后对已建成的区体育馆、区文化艺术中心以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委托经营管理,收到了良好实效。同时,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吸引民营企业合理合法、有序地参与文化建设。在民间资本的帮助下,全年戏剧演出达170场、文化直通车演出达250场以上,农村电影放映全面实现数字化,民营资本还参与到“文化进百村”、“千场电影百场戏剧进农村”和文化直通车欢乐基层行活动、文艺团队大汇演、镇级文化艺术周等大型活动。初,万达国际电影城、万达大型神采飞扬游乐园、乐天数码城玩派网吧一批高档次、大规模的民营文化企业相继开业,社会办文化的格局初露端倪。
实行政府投入和社会融资相结合模式。面对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文化事业仅仅依靠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利用市场资源,引导社会参与其中是文化事业长足发展的关键。为实现文化事业社会融资,一方面,我们积极引导鼓励,通过整体出让、文企联姻、企业冠名、社会赞助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另一方面,出台激励政策,规定了企业和个人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捐赠,在其缴纳企业或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其在一定比例内予以扣除,用经济激励手段调控文化活动,调动社会办文化的积极性。在此影响下,社会参与文化事业的例子不断涌现:邱隘文化城吸引社会捐赠260万元;石矸街道东方文化体育中心由政府无偿提供土地并减免相关税费,企业出资2500万元建设,实行共建共享共管的模式;下应街道在“星光工程”建设中,采取村企结对的方法,以活动场地企业冠名、村企阵地共用、送文化到企业、村企共同举办活动,引导本地一些企业与创建村结对,得到了充足的资金来源;新组建的区演出公司吸引了社会力量入股。
实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模式。在公共文化设施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的同时,区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逐渐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文化设施民营改革之路。在选择委托经营单位时,将公共文化实施能否发挥正常公益职能作为先决条件,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目前,区艺术中心、区体育馆每年均必须对外开放330天;面向机关和社会团体提供场租服务及面向老年人、学生、军人、残疾人专场文体活动和集体订票的提供适当优惠;对不需要专门服务和支出费用的室外场地,免费向公众开放等等,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同时,积极参考上海、广州等地成功做法,设立重大赛事、高雅文化艺术活动专项补贴经费,激励、引导承接单位不断引进丰富多彩的文体项目,促成新的文化消费热点。
在文化事业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经济腾飞与文化发展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当前,区面临着新一轮发展的大好时机,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牢抓文化强区建设目标,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不断在创新创优文化工作上出成绩,让全区人民充分感受到共建共享“文化”带来的成果,全面提升区的整体形象、综合素质和竞争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