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全年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6
市物价局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全年工作总结第2页
。同时,会同监察、卫生、药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招标采购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整顿医德医风,以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今年,我局参与组织我市第四、第五次药品招投标,两次招标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21.55%,金额1.5亿元。第二,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去年8月我们召开了中小学校一费制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邀请新闻媒介全面报道。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我市中小学校收费“一费制”方案。经市政府同意,中小学校教育收费从去年秋季起全面实行“一费制”办法,明确规定在教学大纲范围内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生只收取书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生只收取学杂费,并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11月30日前,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教育收费公示牌,并在校园公共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所有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凡公示栏未公布的收费一律不得擅自立项收取。今年九月我们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对于“一费制”以外、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伙食费、住宿费、体检费、校服费、素质教育活动费等,重新进行规范,实行统一管理。对群众反映的教育收费问题,我们及时调查,及时处理。通过以上措施,使我市中小学的收费行为更为规范化,有效地抑制了中小学乱收费的发生。为进一步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机制,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推动教育收费改革的深入进行,前一阶段我局会同监察、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对幼儿园的收费问题,我们也正在开展调查研究之中,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准备下一步进行规范。
第三,加强物业管理和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经请示市政府同意,从8月1日起,我局取消了对带电梯的新建商品房一次性收取3000元/户的电梯维修费。为解决目前物业管理收费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我们正在探索和尝试新的管理模式。为进一步规范车停车场收费,今年3月初我局发出了《关于规范佛山市禅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对停车场的收费按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企业定价等三种形式加以管理,并全面实行明码标价、亮证收费制度,截止目前已核发、换发了收费许可证40个,标价牌60多个,并开展了停车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组织了系列新闻报道。
第四,加强关系国计民生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的监管力度。对群众反映市内公交车票价和出租小客车起表价过高的问题,我们已准备在明年上半年,结合全市公共交通线路的整合,在成本审核的基础上,通过价格听证制定出一个既有利于我市公交事业的发展,又能满足广大市民需要的、合理的公交票价标准;对年票制实施后出现的诸如塞车、逃票等问题,我们已与交通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拟通过对现有保留的次票收费点进行调整等方法,合理分流过境车辆,具体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再报省审批后实施;关于管道燃气价格管理问题,目前我们已委托成本审理部门对燃气公司的运营成本进行审核,并已起草了关于管理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每年通过审核其经营情况,在企业得到合理回报后,结余利润列入燃气价格调节基金,力求售气价格相对平稳、合理。对于市区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问题,我局从今年1月起,调整了市区管道燃气安装工程收费标准,从原来的4000元/户调整为多层3200元/户、高层3350元/户(含安装工程设计费),社会反映良好。
第五,依法清费治乱减负,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今年,我们取消了行政事业性收费39项,经营服务性收费1项,降低收费1项,合计减负金额3039万元。对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采用专项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大检查的频度、深度和打击处罚的力度,既规范其行为,又对违法者公开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威力。今年1~11月,我局开展了9次专项性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共100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3233万元,退还企业和群众183万元。同时,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实行动态与常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对违价行为从严从快处理。据统计,今年1~11月全市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4267件,对每一件价格举报投诉,均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除12358举报投诉和省市转来的投诉外,严密关注新闻媒体披露的违价情况,将此纳入我们跟踪检查的范围。
第六,全面推行价格公示制度,让缴费者明明白白缴费,让广大市民明明白白消费。在推行涉农收费公示、教育收费公示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要求各医院限期实行药品和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我局在全面清理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同时,准备汇编成册,免费派发至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和群众查阅和监督。为促进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早在90年已全面实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全市明码标价覆盖率达95%以上,在今年5月份全省的交叉检查评比中,我市被评为先进单位,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6、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切实为企业办实事。今年,我局会同质监局、工商局、经贸局和消委会,对参加“双信”活动的43家企业进行了评审,经现场审核验收、群众投票评选、专家评审等环节严格筛选后,评出了16家企业为我市的“双信”单位,并于12月9日召开了全市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授匾表彰大会,常务副市长陈云贤亲自到会授匾,同时邀请各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形象。
7、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局际联席会议制度。除了做好重大价格政策出台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今年10月我局与纠风、监察、教育等部门建立了我市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领导和督促检查。以此为起点,我局将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适时建立其他的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二、围绕目标和主题,锐意创新,加快“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的建设步伐。
我局提出的推进“三创新、一优化”、促进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如下: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加快学习型机关的建设步伐。
学习是创新的源泉。为此,我局把学习教育贯穿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始终,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不断加强学习,以学促改。我们以抓思想认识为前提、抓精神状态为核心、抓素质提高为重点、抓学习制度为保障,按照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在作风建设上的差距,特别是通过与全国同行比较,与兄弟地区、兄弟单位比较,向标兵学习,向追兵学习,进一步振奋精神,改进不足,做到三个增强,三个提高(增强责任意识、改革意识、大局意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彻底打消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满足于应付日常工作的思想,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政府形象的服务观念和“局荣我荣、局辱我耻,我与物价局共荣辱”的团队精神,把让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大追求。
(二)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体制,加快创新型机关的建设步伐。
1、实现高层次谋划发展思路上的新突破。
为适应行政区划调整的新变化、新要求,今年初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精神,分别与市辖五区的物价局签订了放权委托书,实现了工作重心的根本性转移。职能转变后,工作重点转移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主动研究全市经济和城市发展的战略规划,集中精力研究事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的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抓大事谋大局,集中精力抓好规划、策划、服务、协调、检查和督促,努力当好市委、市政府在经济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具体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搞好全市价格管理的总体规划,超前思考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矛盾、新问题,为区划调整后的区域发展提供了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战略参考依据;二是加强上下协调、宏观调控,抓好调查研究,抓好涉及面广、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价格收费改革方案的论证和出台,抓好管理监督和队伍建设。对已下放给各区的价格定价权,注意加强协调、指导、监督,避免形成区域内的条块分割。对各区的物价工作,原则上由区物价部门解决,但对涉及二个区以上的事情,必须由市协调处理,对一些人力不足或由于某些原因监管不到位的区,由市局直接检查,结果出来后由各区处理,避免监督处理不到位的现象;三是实施促进投资环境优化的价格政策。继续下大力气清费治乱减负,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正常的低税费环境;深化电价体制、城市公用事业领域价格改革,改革公路通行费定价机制,大力降低社会经济运行成本。今年我局已经在整合路桥收费站、全面推行年票制,深化电价改革、率先在全省降低电价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
2、实现多形式开展调研工作上的新突破。
首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对今后一段时间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改革开放等方面的问题主动进行前瞻性调研;其次,就市政府的专项性工作安排、行业性价格管理问题和准备出台的新的价格政策进行专题性调研;第三,针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临时性调研。为搞好调研工作,局党组提出,每年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用四分之一以上的时间进行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说实话、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各业务科室均要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从文件到文件的坐而论道、闭门造车的做法,所有与业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都要以搞好调研为前提。
3、实现全方位创新工作机制的新突破。
一是大力推进高效率工作体制的创建。全面推行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的工作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审批运行机制。在审批权下放的基础上,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进一步抓紧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加大审批方式的改革创新力度,努力通过审批程序公开化、手续简约化、办事时限化、批文规范化等制度创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