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工信委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28

2010年工信委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2010年上半年,我委反腐倡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委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意见以及工作业务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结束后,立即召开党委会,并组织召开了全委廉政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四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会议认真总结回顾工作,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明确重点,提出2010年工作安排意见;签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在廉政工作会上,委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处室、直属企事业单位分别签订了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委领导、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责任书的内容按照中纪委、省、市纪委2010反腐倡廉主要任务从10个方面逐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提出年度考核要求。要求每个领导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督促相关责任人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着力抓好责任分解,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机关领导班子结合班子成员重新调整分工的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业与信息化发展、改革、监管各项业务联系起来,承前启后,对原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适时进行修改,有效的落实增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并实现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任务完成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二、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和提高执行力专项培训。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1次。邀请市委党校3位教授对机关全体干部进行了为期1天半的提高执行力专项培训,培训后进行了考试。参训人员均取得了良好以上成绩。

二是召开了专题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会议。5月14日下午,市工信委组织委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共60余人在第一会议室召开了专题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个法规文件、全市干部监督会议精神,围绕提高执行力,切实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各项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个法规文件以及全市干部监督会议精神。会议强调,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个法规文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制度建设方面,作出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重大制度成果。这4个法规文件作为四项监督制度,相互配套衔接,形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市工信委主任、副书记杨彦峰同志指出,对4个法规文件,要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通过学习,掌握其实质内容;要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要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市工信委党委书记、副主任毛基木同志强调,党委和各党支部要认真抓好4个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使领导干部熟知、人事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要明确责任,对4个法规文件涉及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都有人负责;要抓紧研究贯彻落实4个法规文件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4个法规文件;要加大调研力度和创新力度,着眼于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系统性和配套性,完善已有制度,积极创新制度,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通过学习教育,有效地打牢了广大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提高了反腐倡廉的意识。

三、认真开展行政、效能、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是认真抓好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市级财政下拨到全委各处室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规范运行,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年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年底进行考核。4月份,监察室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进行了检查、清理,没有发现有“小金库”违规行为。

二是通过信息网络和视频系统对审批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强化对各部门各单位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的全程监督。

三是认真办理**举报。严格按照有关原则,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做到件件有登记,有落实。上半年共接**举报件1件,及时进行调查和核实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协助配合市纪委效能室进行案件调查1次。

四、积极参与关于对市工程建设(企业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第二次排查

从2010年4月16日至5月12日,市工信委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了省经信委检查组对市工程建设(企业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第二次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第二次排查的通知》黔经信办[2010]189号文件精神。省经信委排查组第三检查组一行6人,对市以来省经信委批准的申报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进行排查。第三小组经过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市投资总额为18.6256亿的17个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排查。一是开展排查活动的主要方法是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项目现场查看、填写排查登记表、分析汇总情况并给项目实施单位反馈意见;二是排查重点是国家项目;三是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四是各项目实施单位非常重视排查工作,单位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积极支持配合排查工作,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如实解答排查组提出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单位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纷纷表示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

通过排查,发现项目决策立项环节、招标投标环节、项目建设实施环节、质量管理环节、资金的使用管理环节、项目廉政建设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如下整改建议:

1、加强项目建设后续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发挥国家资金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对正在实施建设中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

3、督促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廉政建设承诺书。在招标过程中,国有企业的纪委监察部门要参与到招标活动中去,对整个招标过程实施监督。

总之,通过排查,一是摸清了17个项目的建设实施底数,以排查促建设,把排查工作作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规章制度的有利契机;二是发现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给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加快项目进度;三是在项目的排查过程中,部分企业更加了解了在使用国家资金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财务操作规程等问题。特别是对招标投标的检查,让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明确“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项目中物资采购项目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和投资在50万以上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18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招标的要求”;四是这次排查最突出的问题是项目建设普遍缓慢,与备案确认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计划完成期限相差较大,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改进作风,积极为企业和服务对象排忧解难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蹲点服务工作。从去年6月中旬开始到现在组成7个工作组,分别由委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对我市5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32个重点项目进行蹲点服务。根据原市经贸委制订了《实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蹲点服务的工作方案》。7个工作组深入联系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分析所联系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由各工作组形成实情报告,及时报请省、市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给予帮助、协调。

二是围绕煤炭行业,做好监督服务。今年煤炭行业的重点工作是做好煤炭资源整合后续工作和抓好生产安全。领导多次带领相关处室人员深入煤矿,开展消除安全隐患、禁违规生产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听取各区(市、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向煤矿业主通报煤炭行业严峻的安全形势,对煤矿隐患排除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有差距的煤矿进行停业整改,纪检监察室和煤炭处要求各区(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业主及相关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防死守,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严防矿井超能力、超定员生产,严防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乡镇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抗旱救灾工作。上半年旱情持续加重期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委、市政府抗旱工作会议以及3月22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抗旱救灾保民生工作,市工信委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委上下快速响应、积极行动、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抗旱救灾工作,委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并进行了督促。(一)、积极帮助工业企业抗旱开展工作。2010年3月1日市委、市政府抗旱工作会议召开后,3月4日市政府帅文副市长在全市抗旱工作会议上对有关抗旱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部署,市工信委高度重视,立即制订了《市工业生产企业抗旱应急预案》,建立了工业企业抗旱工作组织、指挥系统和抗旱工作保障机制,并下发了《关于做好旱情应对工作,确保工业生产平稳运行的通知》(筑工信发字〔2010〕18号文),迅速将省、市抗旱救灾精神传达到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求工业系统把抗旱救灾、指导好工业企业积极应对旱情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落实好抗旱救灾的有关措施,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检查、重点保护,全力组织工业企业作好生产用水和节水工作,有效应对旱情的不利影响。针对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