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4月某市法院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1/8/13

2011年1-4月某市法院工作总结

2011年1-4月某市法院工作总结
一、1-4月法院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职能。1—4月共受理各类案件32313件,审、执结16320件,同比分别上升18.13%和21.97%。其中市法院受理6777件,审执结3197件,同比分别上升71.2%和30.6%。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能动司法,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有序、安全的法制环境

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拓宽司法服务范围,并先后制定了《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努力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自主创新、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1、依法打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积极开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企业合法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砖霸、砂霸、石霸等违法犯罪分子和强买强卖、强拉强运、强揽强包等涉黑涉恶行为。1—4月,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963件,判处罪犯2878人,其中判处制假售假、集资诈骗、强迫交易等经济犯罪罪犯145人,盗窃、抢夺、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罪犯1300人。

2、积极稳妥地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

依法审理金融、投资、商贸、物流以及企业破产重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案件,妥善化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的纷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4月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799件,调整诉讼标的额25亿元。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的试点工作,加强对自主创新品牌、基础前沿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和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继去年市法院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后,2011年初,江岸区法院又被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

3、着力促进依法行政

正确处理支持地方发展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关系。今年4月,市法院出台《关于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相关案件的审理。完善行政案件分类分析通报制度,监督、维护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1—4月,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25件,其中撤销具体行政行为7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2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3件;经法院协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后当事人自愿撤诉的40件。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强化执行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协调,全面推行分段实施、集约办案的执行工作模式,开展反规

避执行专项行动,努力提高执行到位率。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无执行**先进法院”创建活动。1—4月共执结各类案件3019件,执结标的额12.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1.41%和103%。

(二)强化审判管理,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今年是省法院确定的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年”。武汉两级法院对照最高法院确定的31项审判绩效考核指标逐一研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把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要求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每个责任人。完善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明确其工作内容、时间要求,强化实时监控。加强院长、庭长、审判长和庭务会、合议庭对案件质量的审查把关职责,健全合议制落实情况考评机制,确保合议庭全体成员负责任地平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和裁判。市法院领导还带队深入各基层法院,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基层法院提高办案质量。

(三)强化治庸提能,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法院队伍

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法院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聚力。2011年初,王晨院长到任后,从基础调研入手,在短短的一个月内,亲自主持召开了审判管理、涉诉**、执行工作和反腐倡廉四个专题工作会,侧重对我市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案子要办好、门前要清净、队伍不出问题”的要求。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后,市法院又迅速掀起“问责风暴”,大力实施“治庸计划”:

1、加强法院党建工作

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爱岗敬业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教育引导法官增强责任意识,自觉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

2、下大气力改进工作作风

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满意度的要求,从11个方面入手,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继续深化立案**窗口文明创建,在江岸、江汉等区法院开展小额案件速裁工作试点,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防止矛盾激化。积极参与“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和“政法干警四进四访”活动,广泛组织送法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重点场所,访民情、访民意、访民难、访民安。4月26日,市法院还邀请我市医疗届和企业届的市人大代表座谈,向代表们介绍了恶意诉讼以及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的特点与发展趋势,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狠抓反腐倡廉建设

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告、法官个人大事报告、法官任职回避等规定,积极推进法院干部交流、合议庭成员定期交换。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加大主动查处力度。围绕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等规定,加大纪律作风巡视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司法不公、不廉问题做到“零容忍”。

4、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继续举办调解庭审观摩

、书记员技能竞赛、十大精品案件评选、司法警察警务大练兵等活动,积极推行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年轻法官到基层法庭锻炼、新进人员到**窗口学习、市院从基层遴选优秀法官等做法,着力提升法官司法能力。

通过坚持不懈地抓班子、带队伍,今年全市法院又涌现出一批新的先进典型。其中,市法院刑二庭郭伟华被授予2011年度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是今年我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江汉区法院荣获“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市法院李兵、江夏法院李斌被授予“武汉五一劳动奖章”;洪山法院定帆荣获市“五四青年奖章”。

二、下一步工作

积极落实市法院制定的《关于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环境行为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三个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努力为武汉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一)刑事审判方面

牢牢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全面贯彻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继续坚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以及爆炸、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增强群众安全感。

二是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企业合法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砖霸、砂霸、石霸等违法犯罪分子和强买强卖、强拉强运、强揽强包、哄抢建筑材料、阻碍施工等涉黑涉恶行为,努力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积极开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严重危害金融秩序的犯罪、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和各种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三是切实发挥刑事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食品药品、种子化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产品、汽车配件等为重点查处对象,及时有效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使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对上述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慎重适用非监禁刑。对各类经济犯罪,在准确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并通过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要进一步加大追赃工作的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赃款赃物追缴率和赔付

到位率,尽可能地为刑事被害方挽回经济损失。

四是从严惩治各类职务犯罪,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中所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以及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依法从重从严惩处,最大限度地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在加强刑事审判的同时,深入推进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围绕全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组织开展经济领域不稳定风险排查活动,及时发现经济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妥善处置。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和建筑工地、新建住宅小区、企业周边的专项整治。全面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依托刑事审判,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大力推进“平安武汉”创建。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信息时代网络技术对社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