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0

区编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区编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编委的直接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省、市编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努力工作,不断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抓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区乡机构改革的有关工作
1、认真做好政府机构改革的扫尾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区政府机构改革于去年开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同时结合隆阳区实情制定了改革方案,经区委、政府审批后,逐级上报审批实施。为确保此次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来,我办还重点抓好督查工作,力求改革无遗漏,切实巩固改革成果。
2、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根据省、市政府机构改革精神,我办就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了多次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隆阳区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严格审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三定方案”,抓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落实。改革至3月底结束,乡镇党政内设机构由的10个减为3个,精简70%,事业站所由的17个整合为7个,精简59%。
3、抓好新一轮的竞争上岗工作。为使机构改革工作能取得成效,乡镇机构改革结束后,我办还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竞争上岗工作和清退混编混岗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二)从严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增加,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管理
1、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的控制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机构编制的控制和管理,始终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审批制度,即“编办一家单位承办,编委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委一家行文”,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截止底,经同级政府党委部门及上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区政府直属机构增加1个(++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区政府直属机构更名1个(++区畜牧局更名为++区畜牧兽医局),直属机构的二级单位(内设机构)增加6个(交警大队增科技设施科、++中队和++中队,森林公安分局增++林区派出所,农业局增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纪委监察局增设干部室),直属机构的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更名6个(++公安分局的++警署更名为++派出所、++警署更名为++派出所、后勤处更名为装备财务科、通信计算机科更名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防暴警察大队更名为巡逻警察大队、++区治安拘留所更名为++++拘留所),直属机构的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撤消7个(撤消公安分局的++、++、++3个派出所其行政编制由公安分局内部调整使用,撤消财政局的驻厂员、控办、粮食协官员和旅游局的++宾馆,其事业编制上收回编委);
全年行政编制增加++名(公安分局增政法专项编制++名,其中,侦查部门++名,情报部门++名,强制戒毒所++名;区法院增政法专项编制++名),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增++名(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增编++名,**局由区委办划归政府办管理增编++名,纪委监察局增设干部室增编++名,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机构升格增编++名,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核编++名),事业编制增++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事业编制++名),工勤编制增++名(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核编++名。)
2、认真做好文体局二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调整工作。根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撤消++区文化体育局部分二级事业单位机构的通知》,撤消文工团、电影公司、++影剧院成立++区文化艺术中心,撤消温水游泳馆、保蛐广场篮球场、少体校成立体育服务中心(加挂少体校的牌子)。
3、认真做好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的机构设置及编制的调整工作。根据++区乡镇区划调整的实际,区划调整后,我办与区卫生局对卫生院改革后及区划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下发了《关于++区乡镇区划调整后卫生院机构设置及编制调整的通知》,共撤消乡镇卫生院子+个,保留+个,成立+个,更名+|个;区划调整后,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共设置8个中心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所卫生院,为区卫生局派驻乡镇的基层医疗机构,并重新核定事业编制++名(新增事业编制++名)。
4、认真抓好年度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流动调配工作编制使用情况审核及每月的人员(工资)增减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对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经编办核编后才能研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否则人事部门不得办理工资基金,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工资。全年,经编办核编后办理调动的人员,公务员+人,事业人员+人,工勤人员+人。
5、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的统计工作。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中,编制的分类、核定必须有统计数据为依据。为加强对全区机构编制、实有人数进行动态管理,年初,我办根据省编办关于机构编制统计报表编制的有关要求,完成了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公检法司的机构编制统计报表并制定编制一览表,为领导及各单位进人、调人提供了依据。在日常管理中,我办还根据各单位的人员变化,随时调整编制统计表,力求统计报表的准确、及时,不出差错。截止年底,全区行政编制++名,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名,事业编制++名,工勤编制++名。
6、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一是结合每月工资的审核工作,对不及时办理核编特别是不及时办理人员增减的单位提出批评,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规定做好每月人员增减的核编工作。二是监督检查机构改革后各单位执行“三定”方案的情况,认真查处干预乡镇机构设置的行为。三是结合中央、省、市编办的监督检查内容有针对性的检查。
(三)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健全登记机构,加强登记管理部门自身建设。为了更好地开展我区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经上级批准成立了隆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同时挂牌并启用公章,配备了工作人员,并且我们还建立健全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工作流程图》、《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工作流程图》、《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备案)工作流程图》、《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流程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守则》等制度,并悬挂在办公室醒目处,促使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2、严格依法登记,确保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化。按照《条例》的规定,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时,严格按照受理、审核、核准、发证等程序予以办理,对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不齐、内容不实的要求补齐材料再予以登记。为保证质量,我们在工作中还注重把好“两关”。一是把好事业单位法人的审查关。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财务、资产等情况要经过其主管部门审核。二是把好事业单位变更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关。凡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都要求提交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涉及到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要求其必须提供有关文件依据。
3、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为做好今年的年检工作,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的通知》,对事业单位年检工作进行了布署。通过年检,我区共++个单位参加了年检,年检率达到100%,年检合格率100%。
4、督促区乡机构改革后涉及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的事业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到底,我区事业单位共办理变更手续++个,新设立++个,注销++个。
(四)认真做好财政供养人员吃“空响”的清清
1、搞好财政供养人员吃“空响”的清理。根据中央、省编办的安排部署和市编办〔〕+号文件的要求,我办积极与人事局、财政局沟通协商,下发了《关于清理检查吃“空响”问题的通知》,对全区财政供养人员吃“空响”问题进行了部署。
2、认真做好吃“空响”清理的后续工作。为及时掌握各单位开展吃“空响”的清理情况,我办还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检自查和统计表及时查找普遍存在的问题,下发《关于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响”问题开展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无条件追回“空响”金额,认真做好清理的后续工作。为使清理工作取得成效,我办还与人事局,财政局组成检查组对涉及的单位进行检查督查。通过清理,全区共涉及++人,涉及金额++元。其中,未经组织批准离岗而长期旷工逾期不归的++人,涉及金额++元;孩子超龄后仍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的共++人,涉及++元;多领、冒领津贴共++人,涉及++元。
(五)妥善处理好日常事务工作
1、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打印、整理归档工作。
2、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中心工作。在今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办派出一名干部到++村指导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3、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工作。机构编制工作既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情。因此我们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和区委政府转文的办理工作。
4、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每周一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江泽民文选》、《公务员法》以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业务知识。使大家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过去的一年里,面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编办全体同志努力克服矛盾,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吃苦,甘于奉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也还有一些遗憾和不足:
一是虽然重视了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有了文件规范,但在完善细节,抓落实上还有差距,有的操作还不能完全到位;
二是虽然狠抓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但机构编制管理干部的整体素质和队伍力量与做好新时期的机构编制工作,尚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在某些工作上还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三是虽然加强了机构编制信息调研工作,但仍存在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多,研究不深,成果偏少的问题,特别是在前瞻性、超前性和预测性调研方面有差距。
四是虽然政府机构改革已结束,“三定”方案已经区委、政府审批印发,但还存在执行不统一的问题,出现职能定了,政事分开仍难以实现,机构撤并了,实际运作难以完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