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委办效能亮剑效能督查行动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6/3/30

区编委办效能亮剑效能督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区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根据区作风办《关于在全区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奢“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拱作风办[]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富强、秀美、文化、和谐新拱墅,全面建成惠及全区人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总要求,围绕区委提出“四大年”活动、“三改一拆”专项行动等工作推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新思路优体制,落实职能强服务”为主题,以推进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开展效能专项督查,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激发创业热情,提高干部执行力,促进区政府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二、工作任务
(一)综合效能督查
组织开展对我办效能监察专项督查活动,对我办效能作风的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意识建设等方面,落实综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等情况的专项效能督查。
(二)重点效能督查
加大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改进作风一系列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一是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市委“30条意见”以及区委“20条意见”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对作风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专项效能治理
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意见》,在全办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治理。
(四)加大整治力度
以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服务群众、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效能和**投诉办理等为重点,对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整治,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作风效能,提高服务质量。
1、加强明察暗访。拓宽每周效能检查内容,对包括工作作风、八项制度及“四条禁令”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加强工作督办通报,对领导批示件逾期办理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员及时提醒督促,加快办理进度。
2、强化投诉办理。认真落实**办理制度规定,及时办理区12345转办件和群众来信来电,深化区作风办、区**局等部门沟通联系,交流分析**问题,提高办理质量。对涉及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投诉,实行快速办理、快速反馈,努力让人民满意。
3、严格实行问责。认真执行《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对执行不力、慵懒散慢、影响政务环境等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对涉及工作人员及部门的投诉,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
三、具体安排
此次专项效能督查从5月开始至11月结束。准备阶段(6月中旬前):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和细化督查内容、时间安排、责任科室和人员。检查推进阶段(6月中旬—9月底):各部门对照效能督查的具体部署,对重点督查的五个方面内容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工作落实措施、进度情况、存在的问题、自我整改情况,我办综合科牵头制作工作台账,迎接区作风办监督检查。根据工作中自查和区作风办检查反馈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巩固阶段(10月—11月):分析督查事项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形成专项效能督查工作中的好做法,进一步完善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效能亮剑”专项效能督查行动是贯彻落实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办所有人员要充分认识专项效能督查行动的重要性,认真按照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行动有规有序。
(二)坚持统筹兼顾。要把专项效能督查行动与“进社入企、服务基层”大走访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提高机关形象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在优化环境、解决难题、推动工作、服务发展上有突破、见实效。
(三)加强考核奖惩。要认真落实效能奖惩规定,把作风效能建设考核作为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作风效能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对不支持、不配合、存在严重问题的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区编委办
二00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