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3/4/21
乡镇机关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为切实做好镇机关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职工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镇机关食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镇机关食堂基本情况
我校食堂建筑面积约为120平方米,现有管理人员5名,加工间、烹饪间、配餐间、餐厅等4个区域。承接镇村两级干部就餐,每天接待近百人。
二、自查情况
1、组织健全。成立了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制订了工作计划,对食堂进行监管工作,并将食堂食品安全纳入政府日常管理中。
2、健全制度、责任到人。镇长是食堂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镇食品卫生监督员负责监督管理。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证》要求,一律不对外营业。同时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餐饮卫生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消毒制度、采购食品制度、采购索证制度、食品验收制度、食品仓储卫生制度、粗加工间卫生制度、烹调间卫生制度、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等。
3、抓好源头管理。为确保职工饮食安全,把好食品采购关,严防食物的中毒事故的发生,食堂与各食品供应商签订了食品蔬菜供货协议,认真做好取证,索证工作,坚决不购买无证商贩的食品蔬菜。
4、把好食品蔬菜的验收关。仓库验收员工作认真负责,每次购进的食品、蔬菜和调味品等都要进行仔细的检查验收,严格保证食品蔬菜的质量,保证劣质食品与“三无”食品不进仓库。
5、把好食品卫生关。在保证食品蔬菜质量的同时,认真做好消毒、清洗等食品卫生工作,确保职工吃上“放心菜”,洗菜按照流程进行,从洗菜到烧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6、保证就餐卫生。职工就餐采取分餐形式,个人从配餐间领取食物,每人一套餐具,均经过消毒柜消毒,确保不发生传染性疾病。
7、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参加体检与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能做到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注意个人卫生与环境卫生。有专用衣橱,个人衣物不带入食品处理区。每天不定期进行垃圾清理,食堂各个区域的卫生情况良好。
8、附属设施比较齐全。各门窗有防蝇、防尘设施;有分别用于洗菜、洗餐具、洗手等专用的清洁池;有专用的餐具消毒柜;有专用的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有明显的标志并能分开使用;食品加工区有专用带盖的废弃物容器;食品仓库有防鼠板,有食品存放架,做到分类存放,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效果。
9、坚持实行消毒制度。餐用具使用后能及时洗净、消毒,消毒后存放在专用保洁柜中,保洁柜能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10、水质保证,周边环境良好。统一使用自来水,水质达标,食堂周边无污染源。
三、整改目标
1、加强镇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相关责任,积极配合卫生监督人员的监管,做到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镇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镇机关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禁对外营业,以保证机关人员的饮食安全。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接受相关培训后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凭证上岗。
3、建立健全以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要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迅速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报告,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防止事故危害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