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五年规划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20

市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五年规划第2页

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学校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努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主要措施
(十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市(县)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市、市(县)区、街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纵向工作联络网,形成健全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逐步构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十七)巩固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市、农村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法制宣传园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园地质量,使之成为对广大市民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窗口;依托各级党校、员工学校、市民学校、村民学校和学习中心户,普遍建立法制教育基地,使之成为对广大市民进行法制教育的基本阵地;加强内部普法报刊建设,努力扩大各类普法资料的覆盖面,使之成为对广大市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
(十八)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不断深化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进现代和谐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认真开展“专业法宣传优胜单位评比”活动,切实推动专业法的宣传。深入开展“一学三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三下乡”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媒体法制宣传工作,各级电视、广播、报刊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固定栏目,专人专岗负责,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建立和完善普法网站或网页,加强网络法制宣传,发挥现代网络传媒优势,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法制文艺投入,提高法制文艺质量,普及法制文艺演出,繁荣法制文化。
(十九)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加强各地区、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普法工作联系,建立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区与部门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普法合作机制,切实把全市普法资源有机地整合起来,充分发挥地区在普法队伍、阵地和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和机关、部门在人才、资料等方面的优势,最大程度地实现全市普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十)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按照《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55号文件精神,市和各市(县)区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按总人口(含流动人口)人均不少于0.5元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各部门和行业要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组织领导
(二十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领导体制,经常听取汇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全面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考评,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扎实深入开展;要加强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从人、财、物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充分发挥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十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按照《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办公室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规律和工作方法。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应侧重部门行业相关专业法的宣传和普及,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对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年度法制培训。党委组织和宣传部门要负责抓好领导干部普法教育,人事管理部门要抓好公务员的普法教育,经贸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企业普法教育,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负责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农工办要负责抓好农民普法教育,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普法教育。文化部门要负责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

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党委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大众传媒的社会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加强对特殊群体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各市(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
(二十三)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考评机制。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综合评比工作制度,按区域、行业分别开展年度普法工作综合性考核评比;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体系,组织开展公民及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法律素质调查,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开展年度和阶段性总结表彰工作。
(二十四)本规划从开始实施;进行启动情况检查;进行中期检查,加强工作督查;2010年组织考核验收,开展评比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