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八”红旗集体事迹材料(市法律援助处)
市“三八”红旗集体事迹材料(市法律援助处)
市“三八”红旗集体事迹材料(市法律援助处)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现为省、市两级巾帼文明岗单位,19名工作人员中有11名女性,占58%。该处能充分调动女同志争先创优、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全面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受到各界广泛赞誉。获得广东省、广州市巾帼文明岗,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机构”,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表彰授予“全国老人维权示范岗”,广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一、发挥妇女的积极性,全心全意服务困难群众
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把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维护其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调整法律援助的范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无偿的法律援助。
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管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对接电接访、案件受理、审查指派、跟踪管理建立了规范制度,如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援务公开”制度;统一审查、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四统一”工作制度;收结案管理制度;案件质量管理制度等。
服务社会稳定,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近两年来,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齐二假药案”、海珠城广场235个店铺承租人和56户居民财产损害赔偿案、湖北少女刘琴琴抗拒卖淫跳楼致残人身损害赔偿案、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老年人集资诈骗案、合同诈骗案及“烂尾楼”等一批法律援助案件。市法援处与海珠法援处参与办理的家谊公司两千多名员工追讨欠薪案、白云法援处参与承办的的造成多人死亡、数十人受伤的“散装米酒中毒案”,荔湾法援处参与办理的“胜业”烂尾工地涉及几百户居民拆迁案等,均有效地保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个集体中的妇女群体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她们爱岗敬业,整体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好,在文明执法、文明服务中创造了突出的工作业绩。
二、激发妇女的创造精神,打造广州法律援助品牌
一是创新了“点援制”案件指派方式,使法律援助案件变摊派为选择,从源头控制了案件质量。采取一系列措施: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确定专业案件合作律师事务所、“一案一卡”质量跟踪管理等,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二是开发的《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案件管理系统cms》,提高案件质量的管理效能。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四是探索推行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调解前置程序,依托街(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以调解协商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力求以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间和最高的效率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五是设立了两家具有办理劳务纠纷案件专业特长的律师事务所为农民法律援助案件合作单位,让农民工享受到专业的、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