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消防科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计划
高新消防科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计划
高新消防科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大纲》、《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将大练兵工作在我科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起来。在大练兵工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重点突出个人岗位职责,提高全科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依据省消防部队岗位练兵方案、执勤训练工作指示精神和市消防部队全员额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科实际,特制定出高新消防科岗位练兵实施计划:
一、共同科目(4月25日至6月25日):
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计算机基本操作、参加岗位资格考试、队列、体能训练。此项工作在4月25日至6月25日之间完成,具体地点就设在高新开发区消防科,基础知识的训练时间是4.25——5.10,邀请支队司令部人员为全科干警集中授课,结合干警自学;公文写作时间是5.10——5.25,邀请地方专家集中授课,结合干警自我揣摩;计算机操作练习时间是5.25——6.10,邀请地方计算机专家集中授课,结合干警上机实际操作;参加岗位资格考试的学习时间安排在6.10——6.25,邀请支队防火专家集中授课,结合个人自学;队列、体能训练工作贯穿共同科目训练始终,每天坚持长跑等各种体能训练。具体学习的组织由李继超参谋负责,共同科目的考核采取结束一项考核一项的办法,优秀的同志由消防科给予物质奖励,不合格的同志给予罚款处理,并取消今年度举荐优秀的资格,要求全科干警认真对待共同科目的学习,服从科里组织的每一次集中学习,不允许缺课,自身业务或体能素质差的干警,必须加班,自己给自己开小灶,加强薄弱环节的训练和学习,不允许因个人原因影响科内的岗位大练兵成绩。
二、警官共同训练科目(6月25日——7月20日):
(一)法律法规方面包括:消防法、河南消防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与消防相关的其他行政、刑事法律法规。时间安排在6月25日——6月30日。
(二)业务理论方面包括:消防灭火救援理论。时间安排在6月30日——7月5日。
(三)安全防护与救护方面包括:灾害现场安全常识,消防人员基本防护装备操作与使用,救护基本技术,现场救护指挥。时间安排在7月5日——7月10日。
(四)通信方面包括:通信基础知识,无线通信器材操作使用,简易通信方式。时间安排在7月10日——7月15日。
(五)心理训练方面包括:灾害心理学基础知识,爆炸、倒塌、中毒等事故案例,意志品质、观察能力、决策思维能力训练。时间安排在7月15日——7月20日。
三、防火监督岗位专业训练科目(7月20日——8月20日):
(一) 防火共同练兵内容包括:
1、会内容,给灭火救援现场提供信息并参与辅助决策。
2、基本消防法律法规:
(1)《消防法》;
(2)《河南省消防条例》;
(3)省政府69号令;
(4)省政府79号令;
(5)省政府87号令;
(6)公安部73号令;
(7)公安部61号令;(8)《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9)《行政处罚法》;
(10)《河南省公安消防机构执法责任制规定》;
3、消防基础知识(燃烧与火灾、爆炸、燃烧产物及其毒性、易燃易爆化危品等知识)。
4、指导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初期火灾扑救方法)。
5、重点单位灭火设施及水源熟悉(固定灭火系统工作原理、消防给水系统形式、重点单位外部消防水源)。
6、计算机操作、文字处理、网络使用知识。
7、了解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规则和主要消防产品的质量性能。
8、消防宣传“四进”标准;
9、“两升一降、四个明确、五个一批、六个必须、九项措施、五项制度”。
时间安排在7月20日——7月25日。
(二)消防监督检查岗位训练包括:
1、掌握消防监督检查类基本法规:
2、掌握超声波测距仪、可燃气体检测仪、兆欧表、万用表、红外数字式测温仪、接地表(指针式)等常用防火检查仪器使用,掌握建筑消防设施使用、检查和测试;
3、掌握对单位消防检查的基本内容、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等:
4、能在消防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
5、掌握典型案件的调查与处理(如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开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擅自使用的、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营业性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到期未整改的等案件);
6、掌握监督检查类法律文书制作;
7、复习用书:公安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教材(消防监督检查)。
时间安排在:7月25日——8月1日。
(三)火灾调查岗位训练包括:
1、掌握《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2、火灾事故调查的程序及要求;
3、火灾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固定提取和利用;
4、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
5、电气火灾、自燃火灾、吸烟火灾等火灾事故的调查和放火嫌疑案件的认定;
6、掌握可燃气体检测仪、特使拉计(剩磁仪)、炭化深度测定仪、回弹仪、痕迹标签、样品袋封口机等常用火场勘查器材的使用;
7、火灾现场制图;
8、复习用书:公安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教材(火灾事故调查)。
时间安排在:8月1日——8月5日。
(四)消防宣传岗位训练包括:
1、《河南省消防部队通讯报道工作奖励规定》;
2、新闻采访、写作技能;
3、电视摄像机能、照相机摄影技能,总队机关、郑州、安阳支队宣传人员还应掌握电视片后期编辑、制作技能;
4、复习用书:
(1)新闻采访、写作;
(2)电视节目制作。
时间安排在:8月5日——8月10日。
(五)建筑工程消防建审、验收岗位训练内容:
1、熟悉有关国家消防技术规范,重点掌握下列规范内容: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版)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版)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版)
(5)《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
(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版)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l40-90)(1997版)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1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14)《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
2、掌握公安部第30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的内容,熟悉消防建审、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
3、熟悉建筑制图与识图基础知识。具体内容参阅《公安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教材(建审部分)的第一篇第六章。
4、会熟练使用风速仪、照度计、声级计、数字微压计、兆欧表、钳形电流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设备。
5、能熟练地独立完成民用建筑、厂(库)房、石油库、加油加气站等典型工程的消防建审、验收工作、并正确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时间安排在:8月10日——8月20日。
警官共同科目和防火岗位专业科目的训练采取邀请专家集中授课和干警独立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并结合实际训练,提高练兵的效果,这两个大的科目由李继超参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邀请专家,考核采取结束一项考核一项的办法,优秀的同志由消防科给予物质奖励,不合格的同志给予罚款处理,并取消今年度举荐优秀的资格,要求全科干警认真对待共同科目的学习,服从科里组织的每一次集中学习,不允许缺课,自身业务或体能素质差的干警,必须加班,自己给自己开小灶,加强薄弱环节的训练和学习,不允许因个人原因影响科内的岗位大练兵成绩。
四、要求
(一)全面动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用标语、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练兵氛围,使大练兵活动深入人心。每月对训练的科目抽考一次,并将抽考情况向支队大练兵办公室报告。落实各级人员练兵责任,明确分工。李继超参谋为我科大练兵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大练兵活动负责。
(二)按纲施训,科学施训。全科干警的大练兵训练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既要分级分类分岗位进行训练,也要进行班组合成训练;既要全面落实训练内容,又要有所侧重。重点结合本岗位职能,精心制定训练计划,将训练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到天、课时,确保训练工作始终在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情况下进行,做到岗位需要什么就练什么、自己缺什么就补什么,确保通过大练兵自身有所提高,部队战斗力得到提升。在训练中要合理安排训练时间,处理好大练兵活动与日常工作的矛盾,确保大练兵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学习,建立档案。要建立官兵训练档案,掌握官兵参训情况和训练进度,确保全员参训。要按照考核标准,严格进行考核测评,确保训练质量。
(四)加强信息报送,注意资料收集。要积极向支队网上开辟的“大练兵”专栏投稿,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对反映大练兵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平时要注意收集,并整理成大练兵活动专卷。
(五)加强消防设施技术装备革新活动。深入贯彻“科技强警”方针,激励全科干警在大练兵活动中学习科技知识、钻研业务技术,进一步提高消防部队的战斗力。要认真贯彻部消防局《关于开展消防装备设施技术创新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动脑筋,结合消防执法实际,切实开展创新活动。
(六)严格考核和奖惩制度。考核采取结束一项考核一项的办法,优秀的同志由消防科给予物质奖励,不合格的同志给予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