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建设十一五规划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0

供电所建设十一五规划第2页

电力”优质服务品牌。到底,树立一至二个优质服务品牌。

4.6.2 供电所配备统一、醒目的标识,公布统一供电服务承诺,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接待客户应用规范化程序和标准语言,对外开展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口对外”。

4.6.3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号码,完善县局电力热线客户服务支持系统。

4.6.4 完善服务质量监督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优质服务社会评价机制。

4.6.5 “十一五”期间,按照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分步配备电力抢修服务车,车辆采用统一标识。

4.7 加强供电所人员管理

4.7.1 建立县局完备的培训体系,每年按照集团公司的供电所人员的培训、考核、上岗资格和定期考评办法,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供电所员工的技能水平。每年参加由工委组织的供电所所长培训,组织供电所其他人员培训。

4.7.2 提倡和鼓励供电所员工参加国民教育系列各种学历教育,提高员工接受学历教育的机会和程度。

4.7.3 开始,由集团公司每两年对所长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国家政策法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任职资格考试。经集团公司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上岗资格证,上岗工作。

4.7.4 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供电所定岗定员的标准,对供电所人员进行定编。

4.7.5 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去供电所锻炼,建立县局职能部门和专业岗位人员主要从基层班、站、所负责人位置上选拔人才的机制,调动基层一线生产人员工作积极性。

4.7.6 定期开展供电所各类工种职工技术比武活动,调动职工学习业务、提高技能的积极性。

4.7.7 适时推进供电所用工制度改革,逐步办理供电所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稳定供电所人员队伍。

五、资金保障

“十一五”期间,供电所建设所需资金投入较大,须由集团公司和县局共同筹措,分年度实施。


二oo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