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9

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强化教育、注重预防,着力治本、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堵塞漏洞,积极构建和完善具有城管特色的惩防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坚持以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平台,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政策规定,认真重温《党章》和法纪条规,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廉政教育,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深化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将廉政教育纳入党员教育计划,通过多种形式挖掘、提炼部门廉洁文化精髓,创新、充实文化内涵,着力提高机关干部文化道德修养,营造机关良好的廉洁氛围。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城管业务的各个环节,结合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等,增强廉政教育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抓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等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勤廉公示制度和中层正职述职述廉制度,以良好的作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管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根据城管工作实际,继续分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底接受市综合检查考核。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突出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把责任内容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又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对分管处室的反腐倡廉工作敢抓敢管,真抓实干。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抓好任务分解、有效组织、合理调配、整合力量和监督检查工作。其它处室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为重点,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进城管部门政务公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水平,及时充实政务公开栏目内容,修订完善城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提高会议质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党务、政务公开要求,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制订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操作规程,制作流程图,明确工作路径,实施对整治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为重点,加强对已制订的4项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水平。继续实行环境整治工程的公开招投标和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使用权的公开拍卖制度。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检查。

四、以优化服务质量和规范行为为重点,深化全系统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对全市城管系统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出了更高、更严的标准和要求。为此,要以提高市民群众对城管部门的满意度为目标,以优化服务质量、规范城管人员行为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监督考核体系为手段,大力开展“抓作风、促效能、创和谐”主题活动,全面提升全市城管系统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水平。一是要进一步转变管理和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关注民生,倾听群众呼声,重视群众意见,努力为市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多办实事、办好实事,以城市管理的实效取信于民。二是要切实加强城管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对街道(镇)城管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提升城管队伍整体形象。三是完善社会各界参与的监督机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调整、扩大局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积极组织各项视察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组织参加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虚心听取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落实整改。四是高度重视城管**工作,积极化解管理与执法中的矛盾。按照系统联动、分级管理原则,及时处理政风行风热线、中国苏州公众监督栏目及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投诉,想方设法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逐步推行对**处理的回访和跟踪制度,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五是要加强市、区两级效能督察,严明纪律,及时查处严重损坏城管形象的人和事。六是加强对薄弱地区、薄弱环节的指导和帮助,推动全系统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整体进步。

五、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围绕全面完成城市管理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城管执法队员的监督,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城区背街小巷整治工程、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阵地拍卖和党风政风行风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工程招投标、材料政府采购等项目的过程监督,督促落实各项制度,积极预防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继续推进效能督察,拓展督察范围,重点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执法人员服务态度、仪容仪表、言行举止以及群众投诉、领导批办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反馈、沟通和通报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事项,加强对城管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