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转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为增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权力运行,扩大民主监督,预防和治理腐败,树立执政为民的行政理念和正确的权力观,自觉转变作风,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和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监督制约为保障,通过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遏制腐败发生,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度,更好地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市食品医药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使全局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行为规范,运行公开,结果公正,效率提高,监督有力,并形成和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树立公正执法,规范服务,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三、公开透明工作的原则
(一)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进行。
(二)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予以公开,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
(三)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四)便于监督原则,既要便于监督机关监督,又要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
(五)高效快捷原则,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公开的内容
紧紧围绕行政权力的行使,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部位入手,依法公开权力运行过程,确保行政权利行使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对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本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包括行政权力类别,实施依据,承办处室等;
2、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3、行政收费事项的依据和标准;
4、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依据、程序和审批权限;
5、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6、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对违诺违纪行为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
7、人员录用情况;
8、其他应对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对单位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
1、人员调动、任免、奖惩情况;
2、财务支配情况;
3、物资采购情况;
4、其他内部重要权力的行使情况。
五、行政权力公开的范围、时间及形式
(一)公开的范围。应让领导班子知情,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应让单位内部人员知情的,在单位内部公开;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以当事人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应让全社会知情的,及时向全社会公开。
(二)公开时间。公开时间与内容相一致,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权力,长期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随时查询获得;阶段性或临时性的,随时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知悉。
(三)公开形式
1、发挥传统公开载体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咨询电话、机关简报等载体。
2、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充分发挥互联网的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及时的优势,推行电子政务,在局网站上设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专门网页,将所有公开的情况及时上网。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纪检组长
成员: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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