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完善意见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1/1/26

房地产管理完善意见第2页

地产管理工作,不得随意降低标准。

(三)抓好人员培训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宣传,加强对房地产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的培训,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同时,加强房地产管理业务知识、现代办公有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实践操作能力。加大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每年举办两期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及继续教育培训班,严格执行物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四)逗硬奖惩措施

进一步建立健全房地产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房地产管理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实行房地产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把房地产管理工作目标纳入对各区的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奖优罚劣,对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优胜劣汰,开展信用程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选,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五)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化对房地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房地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房地产管理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房地产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要积极推进科技强管工作,加快“数字化房地产管理”建设步伐,实现房地产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全力开创我市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