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实施办法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5/2/26

乡镇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实施办法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继续夯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完善人口信息上报制度,强化重点工作的落实,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陈集乡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
一、孕检管理考核
1、检出率奖惩:按2015年1、2、3、4、6、9月末统计兑现奖惩,一孩孕情检出率完成5‰以上,二孩孕情检出率完成2.2‰以上,二孩早孕检出率完成1.1‰以上(怀孕3个月内上报孕情),奖励乡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计生专干各300元,每差一例达不到检出率要求的,分别处罚上述责任人各50元。
2、孕情抽查管理:县计生委抽查孕情无误差的奖励村专干、计生办包村人员每人200元,每有一例误差处罚村专干、计生办包村人员每人200元。
二、常规手术考核:按2015年1、2、3、4、6、9月末统计兑现奖惩,每月到期手术每完成一例,奖励总支责任人、乡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计生专干各60元。每有一例四项手术欠账处罚上述责任人各100元。应做手术有禁忌症的不奖不罚,未完成的手术统计到下月手术任务进行累计奖惩。
三、全员流动人口考核管理
1、新婚建档率测算全年应在12‰以上,按季度测算2015年3、6、9月末应分别完成8‰、10‰、12‰,按测算任务完成的村分别奖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专干各100元,每漏报一例分别处罚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专干各50元。
2、注销死亡,全年死亡率5.5‰以上,按季度测算2015年3、6、9月末死亡率应在3‰、4‰、5.5‰,按测算完成任务的村奖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专干各100元,每漏报一例处罚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专干各50元。
3、婚嫁应注销未注销的,每有一例处罚村专干50元。
4、全员流动人口虚漏建档,每有一例处罚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专干各50元,无误差的奖励每人100元。
3、4两项以县级以上检查调研督查和本乡专门布置工作的结果为准。
四、双女户结扎
2015年计划生育统计年度双女户结扎任务每村一例,每完成一例二女户结扎,补助村工作经费3000元,是期内生育期内结扎的补助村4000元;(二女户结扎以奖励资金发放到户为准)。截止到2015年3月底每差一例二女户结扎,处罚村500元;统计到下一季度仍未完成的累计处罚。
五、“两非”奖励
2015年统计年度内每村全年必须摸排提供“两非”案件或弃婴案件有效线索1条,每提供一条给予村经费500元,未提供有效线索的处罚500元。每突破一件“两非”案件,奖励责任人3000元(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服务所所长),完不成全年任务的,每差一件次处罚责任人各500元。
六、孕前免费健康检查
按年初分解给各村的任务数序时推进,必须完成。截止到2015年3月底完成100%的,每对补贴村经费200元(包括车费、误餐等补助),分别奖励总支责任人、乡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专干各200元,完成70%以上的(含70%)分别奖励总支责任人、乡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专干各100元,70%以下的,按70%计算每有少一例分别处罚总支责任人、乡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专干各50元。3月份以后完成100%的,每对只补贴村经费150元,不再进行奖励。2015年12月底仍完不成任务的,每差一对分别处罚责任人100元(本项可累计处罚)。
七、人口计生信息化工作奖惩
1、全员人口业务
2、流动人口业务
3、人口信息交流业务
以上三项工作奖罚每季度一次,以县信息化建设考核结果为准,每项工作获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岗位责任人300、200、100元,获得倒数三名的分别处罚岗位责任人300、200、100元。
八、专项考核奖惩
依法行政、社会抚养费征管、人口计生宣传、利益导向、科技等专项工作奖罚每季度一次,以县季度考核结果为准,每项工作获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岗位责任人300、200、100元,获得倒数三名的分别处罚岗位责任人300、200、100元。
九、省市县检查调研评估验收工作奖惩
在省市检查调研评估验收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为全乡计划生育工作争得荣誉的,奖样本点村3000元,在省市检查调研评估验收工作中成绩较差,导致我乡计划生育工作被重点管理或重点帮扶,或名次居于后进位次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专干、村包组干部、乡包村干部、计生办包村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