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依法行政
以人为本 依法行政
以人为本 依法行政
推进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近年来,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区级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以“为民服务,努力改善巴州质量”为宗旨,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公开、公正执法,有力地推动了区事业的稳步、健康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造依法治理
为了搞好依法治理工作,我局根据省、市、区的要求,制定出了《关于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定》,把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首先从指导思想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依法治区为目标,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逐步建立起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管理新体制,实现依法治局,推进全区管理的依法治理。
其次在组织力量上,局里成立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和分管宣教法规工作的副局长,局机关党委书记等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教法规科,具体负责全局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办公室配备有专职宣传骨干,加大宣传力度,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从而使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四专”,即专职领导分管,专门机构负责,专门地点办公,专业人员办事,有力地确保了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理论学习,夯实依法治理基础
建立集中学习制度。自起,我局就建立了集中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五的下午为学习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缺席,每个人都必须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在集中学习时,由局内法律知识精通、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授课,同时,聘请法官和律师对一些难点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重点讲解,极大地提高了学习的效果。一个阶段全面系统地学习一部法律或法规,从不间断。同时坚持专题学习的内容与当前工作重点紧密结合,有的放矢。专题学习活动结束后,实行考试或考核,并对学习效果较好的职工给予奖励,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建立学习登记卡制度,促进职工自学。从起,我局开始实行个人学习登记卡制度,即年初每人拟定出自己当年的学习计划交局登记,每人一卡,并将个人参加的各类短长期培训记录其中,作为职工个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以促使职工积极主动地投身自学活动。
外派学习。凡是省、市、区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我局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执法工作新动向,都安排了人员参学参训。局领导在学习花费上从不吝啬,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学习经费,在全局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派出28人外出参加学习,占职工总数的90%,凡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向局领导班子汇报学习情况,并负责将所学内容或书面或口头传达给全局干部职工,形成知识共享,互相促进,共同进步。
三、深化政务公开,加快依法治理进程
为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加强保护工作的公开性与公众参与性,去年以来,我局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入点,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促进了全区事业的发展。
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能否得到贯彻实施,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因此,我们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部门做好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科室具体抓落实。一是在局机关院内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对局内设科室人员分布情况、科室及个人职能职责、工作任务分解、工作程序、行政审批事项等情况一一进行公示。二是设立投诉热线电话,在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电话,在电视、报纸、城区广告栏上发布公示,并在局机关大门口设立了举报投诉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对排污费的收取情况经过核定之后,在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收费,增加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四是对群众举报的投诉的处理情况按时进行公示,接受利益当事人及广大群众的监督。五是对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建设项目所在地或案发现场进行张榜公示,听取当地群众意见。六是将执法与收费分开,所有收费统一在区政务中心集中缴纳。我局政务公开系列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宗旨,得到了省局及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许多单位前来参观学习,管理对象及广大群众也都非常满意。
健全执法工作制度。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执法工作制度和规章,凡是处罚案件都必须经过立案、调查之后才作出决定,处罚过程之中要经过调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宣教法规科、局长层层把关,对重大案件还必须经过局长办公会议讨论,才能作出决定,从而极大地防止了错案的发生,对带有普遍约束力或指导意义的文件,也要经过提出、拟稿、分管领导审查、宣教法规科审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修改、最后由局长签发的过程,以防止发出的文件产生法律性的错误和其它不实际的东西。
设置常年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从起,我局在市司法局聘请了有较高知名度的法律专家为常年法律顾问,凡重大、疑难案件和行政审批都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近一年来,法律顾问对我局的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建议和意见12条,被采用和采纳的11条,到目前为止,我局未出现过一次复议撤消和行政败诉案件,也没有发生过行政赔偿。
邀请人民法院对行政执法进行指导。人民法院的法官具有较为丰富的公共法律知识和实际审判经验,同时,人民法院也是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最终裁决机关,为保证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我局领导和案件承办人员经常到区人民法院与法官一起商讨案件,不定期的请区法院的法官到我局授课,从而提高了我局工作人员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
尽力做好执法工作的事前监督。凡重大案件我们都在《处罚决定书》作出之前主动向区法制局汇报,凡行政复议案件,我们都按照区法制局的要求和法律的规定及时提供答辩状和相关材料,这样既有利于执法的正确性,也获得了区法制局对我局工作的好评,取得了他们的支持。
四、严格执法标准,确保依法治理效果
事业是一项新兴的事业,的影响具有隐蔽性和长期性,其损害的主要是公共利益,再加之我区群众的意识相对较差,存在着对保护工作的不关心、不理解,因此,我局在强化宣传教育的同时,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宁静、洁净、优美的生活和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从《法》到《环评法》和“三同时”制度到《建设项目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一切可能对产生不良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应当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经过几年的宣传和教育,大部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能自觉遵守,但仍有相当部分业主无视《法》而乱修、乱建,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区的污染在工业并不发达的情况下,已经存在严重的污染,在有些地方已经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局对这类建设项目违法行为一律作出了严肃的处理,如巴中中学未通过验收、渔溪中学未办理“环评”文件审批手续等数十起违法行为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有的被处以罚款,有的被责令停业生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在所有生产性建设项目和较大民用建筑建设项目和较大服务业项目都主动自觉到我局办理了“环评”手续,自觉遵守“三同时”制度。
费征收公开、公平。以前,我局对收费科室实行的总额制,即只规定了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总额,不问征收过程,这种方式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和不公平现象,者对此很有意见,从起,我局对收费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制定了费征收程序和最低征收限额,凡超过1000元的情况都必须由局办公会议统一确定,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改变,且每月排污费征收情况向局报告一次,同时对所有收费都在报纸和电视上实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这样不但提高了排污费征收总额,排污者也觉得公平合理。
坚决打击各项违法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如拒报排放污染物申报,不办理“环评”文件,不申请验收以及违法排污行为,不论是什么单位,不论是什么人,也不论其有什么背景,我们都按照法律的规定坚决予以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就关闭,该没收的就没收,该罚款的就罚款,从到我局共处理各类投诉820件次,共立案处理各类违法案件22件,处罚金17万余元;追缴排污费6.2万余元;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16家单位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取缔了布局不合理的加油站1个、洗车场2个和生活用煤加工点各2个,为确保全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区城乡质量不断改善。
近年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与依法治理的要求相比还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尽好职责,将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