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执行《条例》 公正选人用人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2/5/29
认真执行《条例》 公正选人用人
近年来,在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县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的若干意见》,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监督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年龄、文化知识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目前,全县共有科级干部名,大专以上学历名,中专高中学历名;岁以下的名,到岁的名,岁以上的名。一、注重学习,夯实干部选拔任用基础。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把它列为县委和各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县委中心组认真对照新、旧《条例》规定,逐条学习,并开展讨论。《条例》单行本、《条例》学习指导手册、《条例》学习辅导及《条例》学习问答等学习资料,每位常委人手一册,做到学习《条例》、领会《条例》、用好《条例》。同时,在全县领导干部中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期,参加培训人次,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人次,组织人事干部人次,其他领导干部人次。在全县科级干部中开展学习《条例》知识测试,增进对《条例》的了解,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县委组织部把《条例》作为业务基本功学习的重要教材,把学习《条例》作为组工干部“学理论、学业务”活动的主要内容,要求组工干部熟知《条例》内容,把握《条例》精神,执行《条例》规定。为使每位领导干部都能够了解干部工作有关程序,县委组织部还把《干部人事工作操作程序图》印发给每一位县处级领导干部,让领导了解、理解干部工作、支持干部工作。
二、严格程序,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结合年度干部考核工作,在各乡镇和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干部工作。群众推荐票数未达%以上的不得列入后备干部管理,不是后备干部的原则上不予提拔任用。同时,建立干部推荐责任制,制定下发《领导干部个人向县委推荐干部责任制暂行规定》,无论是组织还是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都要书面推荐,盖上单位公章、签上推荐人的姓名,以示负责,同时严禁个人借用组织名义推荐干部。通过建立推荐责任制,增强了推荐人的责任感。二是严把组织考察关。从年起全面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和差额考察制,对所有考察对象,全部进行考察预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力求全面、准确了解干部的现实表现,同时对拟提任人选试行差额考察,做到好中选优。在干部考核中,注重考核干部实绩,注意实地查看,保证“听”、“看”一致。同时请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综治办和县计生局等执纪执法部门审查把关。为进一步深入考察干部,改变以往“只听汇报不见人”的作法,县委组织部对被考察对象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了解,部务会成员集体对被考察对象逐个进行谈话了解,结合考察组考察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把被考察对象确定一、二、三个档次,按档次先后顺序确定拟提任人选,不合格人选不进方案不上会;有时根据职位需要,县委主要领导也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谈话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考察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为选准配强领导班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严把集体研究关。首先,广泛协商酝酿。县委组织部在考核后召开部务会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选拔任用初步方案,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拟提拔的干部,注意征求政府、人大、政协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成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由书记办公会议酝酿,确保选拔质量。其次,充分发扬民主。县委常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未达到规定人数有关人事任免不上会、不讨论。会上,由县委组织部长对拟提任人选逐个介绍其基本情况和德才表现,县委常委在认真听取介绍后,再对拟提任人选逐个进行充分的讨论。最后,无记名投票表决。县委常委在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后,采取一人一票的方法进行票决,超过半数赞成票得以通过。多数不同意的不予任用,不搞临时动议。从年起,在全县各基层党委全面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把这项工作列入各基层党委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干部人事工作更加规范化、民主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年月,县委制定下发《中共县委全委会对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对拟提拔担任乡镇党政正职人选,实行县委全委会票决;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由县委组织部逐个征求县委委员和县委候补委员的意见,汇总后将征求意见情况向县委常委会汇报,由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多数委员不同意的不予任用。四是严把干部任前公示关。年月县委制定下发了《县关于实行科乡级干部任前公示的暂行办法》,对拟提任人选的姓名、出生年月、入伍时间、现单位及职务、简历等基本情况,在县电视台、政务公开栏等对外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拟提任干部问题的,组织部门都组织人员,对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对影响任职问题的,一经查实,及时向县委提出不予任免建议。对署名举报的,还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通报反馈,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三、深化改革,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一是公开选拔。年以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先后次在全县范围内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名,其中正科级名,进一步拓宽了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二是竞争上岗。在公、检、法机关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共有人参加个职位的竞争:其中县法院审判长、执行长职位名,中层干部职位名;县检察院主办检察官名,中层干部职位名;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中层干部名。经过竞争,县检察院有位副科级检察员没有竞争上中层领导职务,位科长、位副科长落选;县法院有位科长、位副科级审判员落选。结合林业改革,林业总公司内部所有中层干部都采取竞争上岗,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搭建平台。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让年轻后备干部在计划生育、城市拆迁、林业改革、高速公路建设等艰苦岗位上锻炼,增长才干,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如把县直机关和乡镇素质高的干部选拔到乡镇分管计划生育领导岗位上,把素质好的公务员选配到计生办主任岗位上;抽调名年轻后备干部到个社区挂职担任社区书记、主任,从事社区组建工作;抽调名年轻后备干部到项目前期办从事项目工作;抽调名年轻后备干部到后进村驻村担任第一书记;还选派部分科级干部到非公企业帮助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选拔干部时,注意从表现优秀的抽调干部中提拔使用。截止去年底,名分管计生副书记因抓计生工作成绩显著,被提拔为主要领导,名计生办主任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名社区挂职干部和名抓项目工作的后备干部被提拔到科级领导岗位上来,树立了以项目看能力、以实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形成了奋发向上、人人想干事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管。一是实行部门联审制度。对拟提拔任用科级干部人选,请纪检监察、计划生育、检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逐个进行审查,防止用人失察。二是实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在上任前由县委领导、县纪委领导对其进行认真严肃的廉政谈话。三是实行定期分析领导班子状况制度。县委于年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定期分析领导班子状况的制度》的通知,定期分析会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分别召开。通过对全县乡镇和县直科级领导班子状况分析,全面深入的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现状,对问题较多、班子闹不团结、工作搞不好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四是实行干部诫勉惩处制度。先后有位科级干部受到诫勉一年的处理,诫勉期间职务工资下浮一档,诫勉期满,经考核合格,给予解除诫勉。同时,严肃干部纪律,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年,有名科级干部被县委免职,名科级干部被撤职,名科级干部被行政记过处分。五是实行干部日常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执纪执法部门的作用,每年定期召开次联席通报会,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渠道。加大**查核力度,认真落实组织函询制度,近年来,向领导干部发出函询通知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说明问题的真相和原委,并提出整改措施。充分发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作用,有名科级干部在审计中发现存在经济问题被处理。同时,注意发挥组织部长信箱、干部监督举报电话作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从以上五个方面加强干部监督的同时,我们还深入贯彻去年底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提出的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和“带病上岗”、“带病提职”问题的条措施,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
作者为中共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