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3

市工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第2页

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把加强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管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气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大力加强食品等商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以贯彻落实《特别规定》为契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进一步加强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管工作
1、严把准入关,促进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职能,把好市场主体入市第一道关口,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申请设立食品等商品生产、经营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前置审批的规定,对没有取得有关许可证(照)或者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坚决不予登记注册,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要加大对上市销售的食品等商品的监管力度,凡是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的有关许可证或者没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的,要坚决予以下架处理,确保上市的商品质量安全、手续齐全。
2、加大监测力度,严密监控上市食品等商品质量。要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现有监测设施、设备的作用,以食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商品质量检测,及时公布检测信息,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要确定一批辐射面广、交易额大、食品等商品质量问题突出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日常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监测。要把握好检验机构、适用标准、结果确认、信息公示和后续处理等关键环节,确保监测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要大力推行经营者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机关抽检相结合的监测机制,不断完善商品质量监管手段,及时发现、查处和曝光经销不合格食品等商品的行为,把不合格商品清除出市场,切实维护消费安全。
积极探索,加大投入,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监控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尽早建立起覆盖全市的食品等重要商品质量信息电子监控网络,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3、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要结合“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迅速组织开展以食品为重点的声势浩大的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要继续把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作为重点区域、把中小型食品经营业户等作为重点单位、把与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重点商品,集中力量进行整治。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假借“送货下乡”名义向农村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广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等商品信息、商标侵权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对那些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商品图财害命的大案要案,要一查到底,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要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对一般性违法违章行为,要从实际出发,加强教育和引导,促其规范、守法经营。
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和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对食品等商品市场的监督,加强舆论监督,不断完善食品等商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体系。要拿出专门资金,出台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奖励举报违法经营食品等商品的单位和个人。
4、大力支持食品等商品连锁经营和行业协会的发展,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食品等商品连锁超市,在登记注册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在指导经营方面,积极帮助其健全内部质量责任体系,设立商品质量监管员,扶持其做强做大,使食品等商品的经营主体规范运行。要注重发现和培养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用典型引路,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指导食品等商品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指导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引导协会加强对会员的管理和培训,树立质量和信誉意识,增强依法经营的观念,在行业内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5、以推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为重点,不断探索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今年以来,我们在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中推行的“一户多档制”、“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农村大集熟食证明登记制”和“散(裸)装食品标牌公示制”等“四项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方面有着重要意义。要以实现“四项制度”在全市农村食品市场的无缝覆盖为目标,继续探索完善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分层分类监管制度、进货索证索票和检查验收制度、经营者自律制度。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市场开办企业、商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商品展销会举办企业加强监管,努力实现对食品市场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三)强化责任,确保《特别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为加强对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工商局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要层层签订食品等商品市场监管责任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在贯彻执行《特别规定》工作中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或者对辖区内被大面积举报、被市级(含市级,下同)以上新闻媒体主动曝光、被市级以上通报、一年多次出现商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责任人员,要坚决严肃追究责任。
2、加强部门协调,形成监管合力。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多个监督管理部门,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协调和配合,发现应由其他部门管理的违法案件,应当及时依法移交;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有权处理的案件,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牢固工作链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3、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市局将对各县区进行检查和组织各县区之间进行交叉检查,对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掌握工作情况,查找问题,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确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经验,以指导面上工作的开展。
4、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采取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等有效形式,在系统内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使各级工商机关从领导干部到一般执法人员,都要对《特别规定》逐条逐字地进行学习,做到熟记于心,学以致用。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向社会宣传《特别规定》,使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特别规定》的基本精神。要及时将监管工作的成果向社会进行发布,加强正面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监管执法提供强大的舆论保障。同时,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沟通信息。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遇到的重大问题,向上级局汇报的同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