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3

市工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

市工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
市政府:
月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时强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企业信誉,关系国家形象,必须高度重视。7月日温总理签署第号国务院令,公布施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为了确保《特别规定》落到实处,现就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如下:
一、近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是国家总局确定的“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我们以关注民生、维权护法为主线,以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为着力点,以推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为重点,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办法,扎实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周密部署,典型引路,全市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进展顺利
在今年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将确定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要求全系统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今年年初,省局根据山东实际,提出以整体提升农村食品市场规范化,保证消费安全为目标,在农村食品市场引导经营者试点推行“一户多档制”、“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农村大集熟食证明登记制”、“裸(散)食品标牌公示制”等“四项制度”,逐步建立起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今年4月,市局召开了专门会议,确定先行试点,成功后迅速在全市推开。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已建立“一户多档”6187户,从业人员登记6315户、9043人,熟食证明登记1102(次),制作设立散、裸装食品公示牌7417户、3011块,“四制”建立平均79%。建立食品安全监控点292个,聘请食品安全社会义务监督员477人,设立假冒伪劣食品展厅(柜)66处。检测食品113种,发布消费警示304条,下架退市食品8021公斤、货值11.7万元。检查食品业户2万余户(次),各类市场、超市、商场1478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732户,吊销营业执照5户,补办执照1673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98件,销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6150公斤、货值13.92万元。受理申诉举报案件2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其中,惠民县已基本实现了无缝隙覆盖。山东省局多次到惠民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了农村食品经营业户的“四制”建立情况,非常满意,对滨州市局、惠民县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四制”推行工作中,全市工商系统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研究部署,克服重重困难,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求真务实,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是:
一是认识到位、思想统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的提高则是工作深化的力量源泉。为强化系统干部职工对推行“四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进对“四制”内容的了解,市县两级局分别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全体干部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大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三农”的要务;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建设平安社会和谐社会的要务;是“建设和谐工商,展示良好形象”的要务。一定要做到履行职责、监管到位、服务社会、展示形象。
二是加强领导,先行试点。市局党组决定: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是“一把手工程”,“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及时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分工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任务责任到人。市局首先在惠民进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5月20日,在惠民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和推广“四制”试点工作。省局有关领导到会讲话,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邵立勇针对试点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五项要求:思想认识一定要到位,监管标准一定要提高,监管方式一定要创新,监管工作一定要抓实,督察考核一定要严格。
三是营造声势,强化协调。为强化宣传教育,市局起草《关于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确保食品消费安全的报告》,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各县局也以不同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做了汇报,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惠民县政府转发了县局起草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组织召开了推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动员大会,反响强烈。目前,全系统先后召开相关会议128次,发表宣传稿件272篇,印发宣传材料近30万份,发布户外公益广告3211条。举办各类培训班(宣讲会)79期,培训(参会)人员5255人次,制发“致广大食品经营业户的公开信”---份,组织人员走上街头,深入农村、走进业户,宣传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及推行食品市场监管“四制”的目的、意义与具体做法。有的县局在县电视台、电台、县级报刊上开辟专栏,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介绍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市局通过编辑《食品安全监管专刊》的方式将全系统推行“四制”、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六大班子、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和交流。同时,在市局的支持下,各县分局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公安局、城监执法局的协调配合,开展积极有效的联合执法和现场办公,形成了强大的执法合力,为“四制”的推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精心组织,稳步推开。惠民县局现场经验交流会后,我们加强对县分局工作的督导。首先,市局于5月初研究制订下发《滨州市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考核标准》、《滨州市工商局食品监管“四制”打分标准》,明确工作目标、计划和标准,重点对如何落实“四制”提出具体的要求。第二,各县分局选择部分工商所、食品经营业户和乡镇首集进行试点,树立起工作样板,作为推行“四制”工作的教学基地,逐步在辖区展开。第三,狠抓督查指导,很好地执行了“周调度,月通报,季观摩,年考核”制度。邵立勇局长多次带队到县区一线视察调度,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目前,市局已先后组织三次较大规模的观摩。6月底,各县分局进行交叉观摩考评,现场打分。7月下旬,市局组织各县区局长对六县两区推行“四制”工作进行现场观摩、派出工作组进行明查暗访,并就观摩和查访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标准”进行点评通报。8月初全市工商系统工作会上有做了重点部署,第四,在确保“四制”效果的前提下,有的放矢、因地制宜,勇于创新。积极宣传教育,坚持不给经营业户增加任何额外负担。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上。第五,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全市统一建立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不作为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各县分局分别建立健全各种责任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起局长巡查日制度。在推行“四制”的同时,各县分局不断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巩固了监管成果。
(二)、成效显著,反响良好
实践证明,农村食品监管“四制”确实达到了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合法化,经营行为制度化、规范化,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真正实现了政府满意、工商放心、经营者安心、农民群众拍手叫好的多赢局面。
一是农村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经营户说:建立“四制”,使我们增强了法律意识,增加了安全知识;签定合同、索证索票,能帮助我们防范经营风险,消除了后顾之忧;发放信誉卡、公开投诉电话,树立了良好商业信誉,提高了经营效益,实现了农民增收。二消费环境显著改善。“四制”的推行为广大农村消费者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老百姓说:现在到商店买食品,环境整洁了,商品信息公开了,工商的提醒、投诉电话挂在眼前,买什么还不放心?赶大集,户户都有防蝇防尘罩,人人都挂着身份牌,食品干净鲜亮,吃着味道感觉更好了。三是市场监管效率提高,展示了工商良好形象。建立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理顺了监管次序,转变了事后监管的被动局面,增加了监管的针对性,提高了监管效率,促进了职能到位;“四制”的推行,完善并强化了经营自律和责任追究机制,排除了众多安全隐患,防止并化解了大量消费纠纷,促进了和谐;党委、政府充分肯定,群众由衷赞赏:工商真正有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四是锻炼了队伍,提高了素质。通过建立“四制”,极大地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增强了团结配合意识;增加了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食品监管能力;培养和强化了吃苦耐劳、攻坚破难、敢于胜利的精神;全面提高了与群众打交道、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队伍素质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
(三)正视问题,实事求是
我们在落实“四制”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但离国家总局、市委市政府、省局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仍有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位,思想不统一,决心不大,信心不足,即使投入了、工作了,未取得应有的成效。因此,急需深化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再动员、再统一,下定决心,狠抓落实。二是有的单位宣传教育开展力度不够,对“四项制度”的培训教育不足,个别单位对业户和群众宣传偏重形式,忽视了效果,业户积极性、主动性较差。三是尤其是偏远农村仍有工作死角,没有完全达到“无缝隙覆盖”的总目标、总要求。四是需要更多创新,需要更加积极地探索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五是部门协作配合、实施综合监管亟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特别规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是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推进职能到位的必然要求,《特别规定》以严格责任为主线,明确和强化了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加重了相关责任单位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要切实加强各级工商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尽快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特别规定》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