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改活动第一阶段情况汇报及下阶段初步打算
专项整改活动第一阶段情况汇报及下阶段初步打算
一、情况汇报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根据上级院和县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于5月20日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郑有赚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线的副检察长担任,成员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负责活动的综合协调、组织落实等工作。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确定整改重点部门是: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和监所检察等部门。主要整改四个方面问题:一是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包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私自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的宴请、钱物,以及吃拿卡要,泄露案情等等。二是执法不文明,违纪违规办案。包括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办案不负责任,收集证据马虎,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文书制作粗糙;超期、超范围扣押款物不返还;不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及时送达文书,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滥用强制措施,变相超期羁押,刑讯逼供;因执法不规范导致办案质量不高,甚至发生错案等等。三是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包括应该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的案件;对诉讼活动中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应当监督而不监督、监督缺失的问题;对上访求助群众冷硬横推,办理**、申诉案件不及时、不认真,该纠正的不纠正,该赔偿的不赔偿等等。四是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是对司法不公问题不敢监督或不善于监督或滥监督等。
(三)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该活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习动员集中整改(5月中旬6月);第二阶段整章建制(78月);第三阶段培训考核(910月)。在第一阶段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学习动员,培树典型,营造专项活动氛围。
在6月23日上午的全体干警会上,院领导就该项活动作了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会后,各业务部门根据要求和部门职责进行讨论,制订相应活动计划。初步推荐出公诉科、反贪局为本院“规范执法行为”正面典型,并将组织好有关材料,向媒体报道。
2、深入查摆,强化监督,促进规范执法。一是从涉检上访案件中找问题。对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82件涉法上访件,都按管辖规定分流处理,将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上访案件发生的长效机制;二是从办案安全预防措施落实方面查找问题,由办公室牵头,抽调办案部门负责人等,对院里提讯室、询问室、安全防范设施等进行检查,全面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切实履行依法、文明、安全办案职责。同时严格遵守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规程,认真执行案件层层审查把关制度,确保办案质量。三是认真落实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度。健全和规范侦查、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部门的初查、批捕、撤案、不起诉的标准和程序,加强了案件流程管理,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已有2起自侦案件进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监督程序,提高执法透明度。四是开展专项侦查监督活动。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活动,以促进侦查活动合法文明公正五是加强监所检察,开展对超期羁押,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执法检查。六是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新途径。经与县法院就如何规范民行检察监督某些方面的程序性问题作了深层次的理性探讨和商榷,形成共识,并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民事行政案件检察建议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实施意见》、《关于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支持起诉和审判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下阶段初步打算
(一)制定整改方案。通过走访、座谈向社会各层面征求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阶段“回头看”,对所要整改的问题归纳分类,有计划地限期整改。
(二)各部门对现有制度和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并做好自查,确保各项制度规范可行,办案流程细化,执法责任明确,执行制度严肃,建立管根本、管长远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好本系统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岗位技能和执法水平。
(四)拟订培训考核计划。